既然天军不愿意给联军机会,那么等待联军的肯定是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超级暴风雨,这场暴风雨完全可以将数百万联军刮的无影无踪,淹没的彻彻底底。
托马斯的心情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咋天改变了战争策略之后,两只眼睛不断的在跳动着,他不明白这是为什么,越是不明白,他越是跳的厉害。说句实在的,也许对于一个战争中的统帅者来讲,不明白战局或者对战局难以预测,那是件很可怕的事情,因为这样意味着对自己手底下的那数百万的将士性命不负责。
越想越害怕,因为之前一直在进攻的,通常来讲,一支部队敢向他的对手,发起进攻,说明这支部队还有进攻的自信,但是现在的托马斯看到了联军两日之内折兵数十万,却进不了一步,实在令他恐惧。而且随着思想的升级,托马斯通过在阿拉斯加的情报人员得知,天朝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早已经将原本很弱后的阿拉斯加打造的相当繁荣,交通更是四通八达,所以天军的后勤极其方便,他们完全可以利用那七八条的千里铁路进行24小时的不停运输,况且天朝的煤炭石油那是相当的充足,所以天朝的后勤动力远远强于联军。
想到了天军的强大后勤供给能力,托马斯再看看自己的后勤,由于英国人缺少像天朝那样的包容天下的胸怀,所以英国虽然拥有世界上最多的殖民地,但是在英国眼里,这些殖民地永远无法纳入英国本土,因为英国人始终将他们视为奴隶,就连经济政策,也是极其不一样。
因为地理的原因,英国在支持美国经济发展的时候,特地将美国的西部作为重点开发,而东面的发展几乎是一片空白,所以由美国造出来的各种后勤物资运到天加边境,那其实是相当困难的,况且那个加拿大的国土又是如此之大。
彻底的失眠了,托马斯仿佛已经看到了即将爆发的超级危机,因为他不知道天军的进攻能力的终极战力会是什么样子,因为通过这两天的战斗来看,天军的战力完全可以说是,进可以攻,退可以守,说的再艺术点,进攻就是把刀子,削铁如泥;防守就是根钉子,固若金汤;而且理智的托马斯明显感受的出来,天朝还没有拿出真本事呢。
现在的天军与联军就像是两个武林人士一样,一个刚开始就已经漏洞百出,被人看穿眼底,还有一个则是深藏不露,高深莫测。烦人的想法,让托马斯不得不喝了一口英国制的特色红酒。酒过三巡,托马斯的脸上,仿佛也多了三分醉意,此时的他在家乡红酒面前,脑子里开始产生了回家的一丝欲望:要是能在伦敦的世贸大厦里喝着这杯红酒,那种感觉将是多么的美啊。
不到片刻,一瓶红酒便已下肚,但是此时的托马斯却仿佛来了酒劲一样,又拿出一瓶红酒:琼斯,我好想你啊,原来是想起家乡的妻子了,但是在这个时刻,与家乡的妻子相比,托马斯更想做的是一醉解千愁,这样他就不用生活在恐惧里了。
但是这个时候,他想醉也醉不了了,因为还有五分钟,天军将会发起代号为“龙卷风走廊”的超级军事行动。只见在阿拉斯加的陆军司令部里面,此时的林中鲁汉彭亮和苏小坡正在进行最后的战争部署。
经过绝对,天军打算先弱后强,就目前来看,最弱的是美国黑人第四集团军,因为是黑人所以这个集团军离天军也最近,因为联军打算让这个军队在前面做炮灰,其他的联军则分别组织成5道防线,每道防线大概有四到五个集团军,每个集团军大概10来万人。
不过总体上讲,联军的人数虽然不少,但是由于防御纵深太长,所以很难进行集中有效的防御,而且由于联军的炮兵太少,在咋天的一场炮兵对决当中,又损失惨重,所以防御中的联军在天军眼里其实就是外强中干。
开始实行了具体的战术部署,天军决定集中十二个装甲师(其中有四个是刚从亚洲沿着海岸线运送过来的),18个步兵师紧随其后,在数千门重炮的掩护下,对联军的岗哨(黑人第四集团军)进行闪电式的打击,这一击下去,计划在两个小时内就把他彻底的消灭,然后再以排山倒海之势进行蛙跳式的突破敌军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