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于莳生在东平,哪怕一样是个七品官的庶女,她也一定会认出这女孩儿的马车是藩王的规制,在安藩地界上,当然就是安王府的马车。
可惜原身一辈子也没离开过广岐周围,而于莳穿过来后的短短二十天,能为生计摆上摊已经是她行动力超群了,哪可能涨这方面的眼力。
当下,她只以为眼前是个富贵人家的小姐出门逛街,被她摊子前围着的人引起了好奇心,随手撒点小钱,让她的摆摊生涯第一天得以提前结束。
“诶!诶!翁……小姐您、您怎么跑得这么快!等等奴婢啊!”于莳都快打包完,这小姑娘的婢女才急吼吼地挤到她身边,神色焦急,“翁主”二字刚要说喊出来,就被安宁翁主一记眼刀杀过去,连忙改口。
她语带埋怨:“您在家里待了好些天,好容易夫人准您出来了,您又乱来……”
“嗐——”安宁翁主盯着于莳的动作,满不在乎,“你当娘真的不知道我出来之后会如何?她这次这么痛快答应,是乐意我出来走走罢了。”
俏皮可爱的小姑娘总是讨人喜欢的,何况她还是今天买了最多糕点的“大主顾”,于莳将点心递给婢女的同时,附赠她一只用多余的糯米团捏的小兔子。
这也是苏氏花点的做法,捏出圆滚滚的兔头和身子之后用尖嘴剪刀剪出耳朵,再用筷子沾了豆沙,在两边点上眼睛就成了。糯米兔子插在竹签上,往往不为是了好吃,就用来赏玩。
“记得不要一下子吃太多哦。”纵然知道富贵人家的孩子买吃食未必真的会吃几口,于莳还是不忘提醒她。
安宁翁主本来被她送的小兔子吸引了目光,听见于莳的声音,抬头看她,一下子撞进一双温柔的杏眼里。风吹起她额间的碎发,阳光把她的面容衬地更加唇红齿白。
安宁翁主自己就是个俏丽的女孩子,也见过不少精心打扮之后或淡雅或明艳的大家闺秀,但眼前的女子,未施任何脂粉,未着华丽衣裙,只是布衣荆钗,站在人来人往的南熏街上卖点心,便不费吹灰之力,成为了一道难以忽视的风景线。
她捏紧小兔子的竹签,抿了抿唇,好久才回答:“好……”
于莳莞尔,自顾自收拾起空了的食盒、糖水罐,把试吃盘里剩下的一小块条头糕给了个十来岁的小乞丐,收起推车打道回府。
“这么早就走啦,都卖完了?”隔壁卖菜的小贩沾了于莳的光,平常要卖一天的菜现已去了大半,“以后还来吗?”
其实他想问的是没大市的时候于莳会不会来摆摊,如果她来的话,或许日后不逢五不逢十的时候他就不用挑着两大篮沉重的蔬果到城另一边的西市了。瞧这帮路人走过她摊子时眼睛盯着她眨都不眨一下的模样,他笃定只要她在旁边,他的菜销路就会跟着好。
“自然,不下大雨的话每天都会来的,不过明天卖的东西可能会不一样。”
于莳向尚未离开的潜在客人们挥了挥手,在他们的目送下,推着车消失在街角。
*
安宁翁主买完点心上了马车之后并没有急着离开,她让车夫将马车停在较为隐蔽的地方,掀起马车窗帘的一角偷偷向外张望,看着于莳走过一条巷子,然后在拐角处的院门前停下,掏出钥匙开门。
不等于莳进门,她放下窗帘,对车夫说:“走吧,我们去凝萃楼,听说最近他们上了些南边来的胭脂水粉。”
一旁的婢女赶忙问道:“翁主,这样就行了吗?确定是她了?”
“是啊,知道她住哪就够了,我总不能冲进她家直接问吧?”
婢女撇了撇嘴,她可是花了好大力气才从世子雇的车夫口中套出来他回东平那天把同道的女子安置在了哪里,结果差人过去暗中观察了两天,发现人早走了,最后还是派去的人在吃饭的时候无意间听见客栈小二们的闲聊,说看到贵人带来的美貌女子找木匠改了个推车,像是要用来摆摊,才知道她可能是打算在附近卖点东西谋生。
今日她们确实是出来玩的,毕竟不知道那女子姓甚名谁长什么样,只不过安宁翁主心血来潮想来逛早市,就命车夫过来绕一圈,不想她们运气这么好,竟然真的遇上了这么个“可疑”的人。
安宁翁主将点心盒放在腿上,手里转着插了兔子的竹签,坚定道:“肯定是她,哥哥之前不就说他这心上人自有谋生的手段吗?你方才也听见他们说以前没见过她,哪能这么巧,最近一下子在这条街上出现两个新来的摆摊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