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刑以下的犯罪,知县可判决;徒刑以上的犯罪,由知州判决,而“提刑官”主要负监督之责;州县的死刑犯一般要经过“提刑官”的核准,提刑司成为地方诉讼案件的最高审理机构。“提刑官”还负责审理疑难案件,平反冤狱,以及接受民众的上诉.
太宗朝开始设立“提点刑狱公事”。朝廷选派文臣到地方,审理疑难案件,清理积压的旧案;到真宗朝逐渐制度化,设置了提刑司的衙门。
“提刑官”的设置有助于加强中央集权,同时也能有效地监督刑狱、诉讼,平反冤案,打击不法官吏,又起到了缓和社会矛盾的作用。
但是,若是提刑司自己本身就藏污纳垢,成为了不法之地。那后果,是极其严重的。
京畿提刑司就是这样,实际上,石小凡让叶青调查此案的时候。叶青虽然嘴上不愿意,但还是派出手下的察子们去搜集了一下提刑司的证据。
这不查不要紧,一查之下居然揪出来一件惊天大案。从庆历二年开始,提刑司就开始在暗中做起了放高利贷的生意。
开始,他们还是在暗中,偷偷摸摸的做一些放贷的生意。后来随着钱赚的越来越多,拉拢的官员也越来越多,他们开始愈发膨胀了起来。
单纯的放贷已经满足不了他们的欲望,他们开始吞并一些其他小的放贷机构。他们组织严密,利息惊人。在如今的大宋,商品经济空前繁荣,做生意的商人比比皆是。
既然是经商,就得需要资金周转。于是,高利贷放贷生意应运而生。
提刑司是什么部门,大宋的执法部门。一旦懂得执法的部门犯起法来的时候,还有谁能制的住。
据情报显示,提刑官陆文卓是有参与的。只是,他平日把自己摘得一干二净。若是将来东窗事发,有人来查,他陆文卓也能全身而退。大不了背个渎职的罪名罢了,但是放贷却与他无关。
这就是他的本事,尽管你怀疑,但是所有的证据都不能证明陆文卓有参与。这也是叶青为什么迟迟不肯动手的原因,就算是查了提刑司,顶多把提刑司的官差们一网打尽。
而陆文卓,最多是个渎职的罪名,大不了罢官。他捞的够多了,即便是罢官对他来说也是没有什么损失。
而且。即便是你抓了陆文卓,有证据陆文卓也参与了此案。可万一陆文卓的背后,还有一个更大的幕后主使呢。
这也是叶青所怀疑的地方,提刑司放贷这么多年了。在天子脚下,东京城内,居然瞒过了众人这么久,而且都没有出事。
东京城多少文武官员,多少双眼睛盯着都没有发现这起案子。若说陆文卓背后没有别的势力撑腰,很难令人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