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名少年似乎没有听懂刘勇的话,他只是用乌黑的眼睛,打量着这支奇怪的军队,这支军队一身黑色军装,衣袖、裤脚都显得窄长,异常简练,戴着一顶钢盔,披着一副无袖胸甲,那胸甲用亚麻织成,上面是密密麻麻的插口供插入甲片,每个捶口都插满了甲片,至于是什么材质的还不得而知。
这支军队也就一千五六百的样子,清一色的步兵,手里握紧一支油光发亮的火铳,枪口处,一把长度不到一尺半的短剑闪耀着森冷的寒光,他们神情漠然,目光冰冷,像是在看一群死人。
少年的目光有些畏惧,似乎想跑。
“人委寇,你知不知道人委寇在哪里?”
刘勇仿佛起来,这年代百姓缺乏见识,就像江南,很多人知道人委寇,也听过,但是并不知道人委寇就是小日子人。
说到了人委寇,少年的目光变得凌厉起来:“知道!”
“带我们去找小日子人!”
刘勇看着少年的样子,应该也饿得不轻,从背包里取出一只铁皮罐头,扔给少年:“这是给你的好处!”
少年茫然的看着这个铁皮罐头,一脸疑惑。
刘勇也不掀起少年的身上脏,拍了拍他的肩膀,拿着刺刀挑开罐头,露出里面的午餐肉。
少年的眼睛闪烁着精芒,不用刘勇提醒怎么吃,他就开始狼吞虎咽的大吃起来。
“你叫什么名字?”
“黄石头!”
“你怎么会在这里?”
“人委寇来了……他们到处杀人,到处……我躲了起来!”
刘勇扬起刀:“带着我们,我们帮助你们报仇!”
少年一边吃着罐头,一边带着这支奇怪的军队,朝着远处走去。
一群绵羊带领的狮子,永远打不过一头猛虎带领的绵羊。
在很多时候,大明的军队就是被一群绵羊统领着,真正的老虎也好,不是被圈养起来,就是被收拾死。
这群民壮,而且是江南人,其实算是不折不扣的绵羊。然而,此时统领他们的阎应元却是不折不扣的猛虎。
阎应元身边的一百余名民壮,其实早已经死得差不多了,现在身边的人,根本就与那些巡检丁不是一批人了,而是因为闻讯而来的百姓。
就是这么神奇,作为一个外地人,他自通州来到华亭,担任巡检,很快就与周围的百姓解下了不解之缘。
打击盗匪是阎应元的主要职责,至于走私贩,其实更是一群为了生计苦苦挣扎的可怜人,平时对于这样的人,阎应元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结果,当阎应元抵抗人委寇的时候,这些百姓,自发前来支援他,他们借助着简陋的巡检司营墙,打退了小日子武士一次又一次的进攻。
黑田兵卫此时气得压根直痒痒,如果能够抓住阎应元,他恨不得食其肉,饮其血。
阎应元简直不是武士,一点武士道精神都没有,他们只会躲在营墙后世,什么下三滥的打法都使出来了。
此时巡检司营内,拆卸房屋,用房子的大梁制作了一部简易的投石机,然后,这些民壮就发射投石机,把用粪便熬制的金汁,用投石机发射出去。
这可是原始版本的生化武器,金汁装在坛子里,然后发射,如同天女散花一样,将金汁浇在小日子武士头上、身上。
这种金汁沾到皮肤,就是一块水泡,又疼又臭,把整个营墙前弄成了一个巨大的粪池,到处都是金黄色的金汁。
让黑田兵卫连隔夜饭都吐出来了,现如今三四千名小日子武士已经伤亡近千,其他三分之二都是被金汁造成的。
这种伤口在这个时代几乎是无解的,粪便里本来就有很多细菌,而且又被加入了砒霜等巨毒,要想医治好,除非把沾到金汁的腐肉割掉……
如果只是金汁,黑田兵卫也忍了。
可关键是阎应元是无所不用其极,营墙后面应该有擅长使用暗器的江湖好汉,什么飞镖、飞刀、绣花针,一古脑的往要害招呼,一打一个准,有营墙挡着,他们可谓有恃无恐!
如果以为阎应元只有这点办法,那就全错了。
“风来了,撒生石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