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
宽河县,既宽河守御千户所,乃洪武年间宋国公冯胜洪武三年随徐达、李文忠北伐蒙元,当时冯胜担任右副将,他来到宽河城所在地,这里曾是蒙元时期的一个驿站,洪武二十年的时候,冯胜筑了宽河城,也就是成了宽河守御千户所。
当时的宽河城周八百一十二丈,四门,各有濠,其长深各有丈尺,创盖仓厫五百五十间,营房七千五百三十三间”。永乐元年宽河千户所迁往遵化。
宽河城就废弃了下来,历经二百余年的风雨沧桑,宽河城虽然依旧屹立不倒,不过昔日高大巍峨的城墙,早已变得斑驳不堪。
原本的宽河守御千户所就是一座军事要塞,有军营,有水井,有作坊,有粮库和军械库存放粮食和军械,不过,废弃了两百多年,那些军事设施都破败得差不多了,那堵至关重要的城墙到处都是洞,小孩子可以很轻松的进进出出,操场变成了杂草的地方。
早在半个月前,建奴就准备撤退,可是中途有人想要逃跑,这里就成了建奴撤退的中转站,毕竟再怎么残破的城池,那也是城池。
宽河城可以容易四五万人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在这里,建奴命令俘虏的妇女,日夜不停地揉搓着牛皮绳,这种牛皮绳莫约小手指粗细,非常坚固。建奴会将俘虏的百姓,像串糖葫芦一样,串起来。
此时原来宽河城的校场上,已经成了搭起了一排排木头架子,架子上吊着一个一个被打得血肉模糊的人,不过有的人已经死了,变成了尸体,有的人则也奄奄一息。
“都他娘的盯大你们的狗眼看清楚,这就是逃跑的下场!”一名汉奸一边敲打着锣,一扯着嗓子喊道:“你们他娘的脑子叫驴踢了,放开你们跑,你们能跑多远?你们跑得过马吗?”
无数瘦骨嶙峋的百姓,一脸木然地望着周围耀武扬威的建奴骑兵。
项讬是大贝勒代善的次子,镶红旗旗主岳托的亲弟弟,硕讬从未未享受过弟弟萨哈廉一般的殊荣。早年代善分家产时,将富裕的属人都留给了幼子,却把贫困的属人分给岳托和硕讬。
要说硕讬,应该是建奴混得最惨的贝子,别的贝勒或贝子,不是旗主,就是副都统,再不济也是参领级别。
可硕讬却只是一个备御身份,也就是牛录额真,麾下只有三百名大头兵。
偏偏他还没有岳托的本事,生性残忍的他,最喜欢虐待奴才,以此为乐。旁边一座房间里,传来阵阵凄厉的惨叫,伴随着硕讬肆无忌惮的笑声,不多时,硕讬心满意足的从房间里走出来,他的手上沾满了鲜血。
就在这时,他仿佛想到了什么,又转身拔出一刀匕首,不多时,他的手里捧着一颗鲜血淋漓的首级,这是一颗少女的首级,直到死亡的那一刻,少女的脸上露出惊恐的神情。
硕讬拿着一块手绢,擦擦着首级上的血迹,转手递给一名亲兵:“灌上蜡油,再弄坏了,爷剥了你的皮!”
亲兵吓得一哆嗦。
这就是硕讬的恶趣味,他非常喜欢把无辜少女杀死,把头颅制成烛台,把蜡油灌入掏空的头颅内,嘴巴里插入烛心,这次入关,他已经制了十几个这样的蜡烛。
“团长,快到了!”
一名有经验的夜不收在查看了地上的痕迹,以及一堆堆的马粪,转身向赵元清汇报:“他们过去最多不超过半个时辰,我们已经摸到他们的尾巴了!”
沿途痕迹走了五六地里,前面担任尖兵的骑兵勒住马。
“怎么回事?”
“团长,他们怎么分兵了,一路继续向东,一路居然向北……”
“他们分兵,咱们也分!”
赵元清道:“休息一下,吃点干粮,三连、四连继续向东追,其他人跟我去北面看看!”
“是!”
骑兵团的干粮,虽然是麦子做成的大饼,由于是死面蒸熟的,干了以后,又硬又冷,没有好牙口还吃不下去。当然,味道,简直也难以下咽。
可是对于刘家军骑兵团的士兵们来说,就是无以伦比的美味。骑兵是一个技术兵种,普通人根本就玩不转。
所以刘家军的骑兵,都是从建奴俘虏的明军中挑选出来的,他们从军多年,一年都吃不上几回呢。别以为当兵就能吃香的喝辣的,吃不饱没衣服穿的明军士兵可不在少数,像将领和最能打的家丁兵当然能吃香喝辣,但是像他们这些普通士兵,能混顿饱饭吃就算不错了。
一名骑兵向赵元清道:“此地再往北,就是宽河守御千户所,那里废了两年多年,建奴去哪儿干啥?”
“甭管他们干啥,他们就算是上香,咱们也不能让他们如愿!”
赵元清道:“六子,你带几个人,往回赶,通知咱们刘将军,咱们已经摸着建奴的尾巴了,他们走不快,等刘将军赶过来,咱们正好一起开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