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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诗魁

李老第一次说出如此武断的话,其他几人却不觉得突兀,毕竟,见识这两首之后,再看其他人的诗词,他们皆觉得相当的平庸,虽然也有几篇能够入耳,但仅限如此,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

随着诗词越来越少,李老准备宣布结果之后,一直没有表现机会的书画大师,拿出一首:“本以为我要一无所获,没想到最后还有个惊喜,这首朗朗上口委实不错。”

“春晓……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李老接过,在内心朗读数遍,笑道:“这首小诗,初读似觉平淡无奇,反复读之,便觉诗中别有一番天地。妙哉,妙哉。”

书画大师接着道:“这首诗的魅力不在于华丽的辞藻,不在于妙极的艺术手法,而在于它的韵味,整首诗的风格就像行云流水一样平易自然,然而自然中又有着悠远深厚的意境。”

另一位书画大师也不甘示弱:“韵味优美却又朗朗上口,即便三岁小儿都能轻易背诵理解,有意思。”

李老看向这首诗的落款,然后便是一怔,其他几人见状,连忙看去,纸上写着东靖城沈星云。

熊福顿时急了:“李老,不能因为他刚刚立功就偏袒他啊,我儿初墨的诗词比他强多了。”

“哈哈,规则不是已经改了,我们已经不是评委,现在所说只是随意品评,至于诗魁,自有众人选择。”李老轻抚胡须,“沈星云这小子真是有趣,本以为作画时弄虚作假只是虚有其表,没想到还有这等诗才,只是这字写的……勉强能认识吧。”

“哈哈哈哈。”众人皆忍不住笑了起来。

选择完毕,李老将沈星云、熊初墨、崔殷功三人的诗词有感情的朗诵一遍,然后将三人的诗词贴在准备好的板上:“一人一票,大家根据喜好自由选择,票多者为本次赏花大会的诗魁。”

首先是离得最近的名门望族,他们在思虑一番之后,绝大多数人把票给了沈星云与熊初墨,只有数人选择崔殷功,而沈星云与熊初墨之间,后者的票数要多一些。

“哈哈,你的那首读起来还行,但显然没我的厉害啊。”熊初墨笑道。

“这只是一小部分人,你还是听听后面人怎么说的吧。”沈星云提醒道。

熊初墨连忙听一听身后的声音。

“你觉得谁的诗好啊。”

“我觉得熊少爷的吧……不过,他的诗太深奥,有个字我都不认识,投票的话还是投给沈少爷,那首诗我都会背了,晚上正好跟媳妇炫耀一番,春眠不觉晓……”

“春晓不错,我也要投给它。”

“我也投给沈少爷,他上午让我赚了一两白银。”

“……”

熊初墨脸顿时黑了,心中在怒吼:我特么花了几百两白银,还不如别人一两?

“嘿嘿,小熊啊,正所谓文无第一,诗词这玩意哪有标准,所以深奥并不一定就是好,简单有时也能出奇制胜。”

不多时结果便出来,沈星云以大优势夺得诗魁,熊初墨则是第二。

由于规则的变更,节省了大量时间,原本放在明天比试的琴艺与棋艺移到了现在,而参加琴艺的全是女子,棋艺的全是男子,因此两项比试同时进行。

下棋,沈星云对围棋一窍不通,不过好在这里的人下的是象棋,对于象棋,他还是有着些许把握,当年在市级比赛中还拿过将,即便不能夺魁,也不会输得太惨。

然而下过之后,他才发现,这个世界的棋艺并不高超,他很轻易便杀到决赛,即便是最后与他争魁的熊初墨,在他舍弃一只马的诱惑下,也被杀的毫无反击之力。

就这样,沈星云包揽三魁,至于琴魁,则由龙初雪收获。

“厉害啊。”红莲啧啧称奇,对沈星云又有了新的认知。

“魁首不魁首根本不重要,我只是想给东部年轻一代做个表率。”

听着熟悉的话语,熊初墨脸庞顿时更黑了:“琴棋书画只是前戏,后面两项才是关键,你前戏不错,但关键时候不给力,嘿嘿……也是毫无用处。”

接下来是本源灵晶展示与年轻一代的比武,在他看来,不管哪一项他都赢定了。

沈星云呵呵一笑:“你前戏都不行,谁敢期待你接下来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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