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明他们可不管林涛的心路历程,各自搜索了起来。
很快大宝就找到了被害人的骨盆,而铃铛也发现了不远处的股骨和胫骨,秦明三个人都蹲在一起查看着骨盆。
谁也没有发现站在一边的铃铛脸上那一闪而过的惊讶。
秦明抬了抬手里的骨盆,望向大宝,挑了挑眉问道:“你是闻出来的?”
大宝点了点头道:“对!”
林涛面露喜色,笑道:“宝哥,你的鼻子比警犬还牛啊!能在这恶臭的环境里闻出腐尸的味?”
大宝没有回答林涛的问题,而是撇了他一眼道:“去你的,你才警犬呢。”
回厅里的车上,林涛和大宝热络的讨论着嗅觉的问题,原本还算健谈的铃铛却一句话都没有。
秦明从后视镜看了看铃铛那都快纠在一起的眉头,以他对铃铛的了解,他知道铃铛是发现了什么事情。
“铃铛,你发现什么了?”秦明直接开口问道。
铃铛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犹豫了一下道:“这次的受害人可能不是一个。”
秦明愣了一下,随即想到了那长的过分的腿骨,他没有再说话,只是默默加快了开车的速度。
回到厅里,秦明急匆匆的带着大宝一头钻进了解POU室,解POU床上,拼放着一具不完全的骸骨,而这具骸骨左看右看都的的确确是不协调的。
另一边,铃铛和林涛刚刚回到办公室没多久,林涛派出去查线索的警员就匆匆跑了进来,对着林涛报告道:“林队,根据你给出的死者年龄和身高,侦查员在小区所辖的派出所居民管理系统里查了一下,他们断定这整个小区里都没有二十五岁左右,身高一米七五的女性。”
那警员犹豫了一下,接着说道:“不过有一个二十五岁左右的家庭主妇叫连倩倩,平时下午总坐在小区里和小区的老太太嗑瓜子聊天,但最近两周,没有出现。”
“个子多高?”秦明从警员身后冒了出来,突然问道。
那警员吓了一跳,回头哆哆嗦嗦道:“一米六不到。”
“家庭主妇?”林涛小声重复了一下,顺嘴问道:“那她丈夫是做什么的?”
警员愣了一下,回答道:“她丈夫夏红是国际大酒店餐饮部的经理,而且他两周前已经辞职了。”
“餐饮?”林涛眼睛一亮,“油炸尸体,餐饮?这是不是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呢?”
沉默了半晌的秦明忽然开口问道:“那夏红大概多高?”
警员翻了翻手里的笔记本,然后回答道:“夏红的身高到是有一米七五以上。”
铃铛望向秦明,秦明点了点头道:“这次的受害人的确应该是两个,我觉得我们有必要去一趟这个连倩倩家了。”
&……
这是一间三室一厅的房子,房子本身就坐落在背阳面,加之所有的窗帘都紧闭,即便外面艳阳高照,屋内也犹如人间地狱一般黑暗,而且夹杂着浓浓的血腥味。
原本崭新、装潢精致的房屋,现在俨然一副阿鼻地狱之象,客厅、屋内、厨房到处都布满了滴落状血迹。
分尸的浴室,炸尸的厨房,冰箱里的颅骨,还有挂着人皮的衣柜,眼前的一切是连办案多年的老警察都觉得少见的惨象。
应老子一句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颅骨上的致命伤让秦明确定了凶器,而连倩倩的日记让铃铛锁定了嫌疑人,衣柜里人皮上的指纹让嫌疑人无话可说,在林涛的逼问下,凶手只能俯首认罪。
秦明、铃铛和大宝站在审讯室外听着犯人的供述,这起残忍至极的血案的起因居然只是一件内衣,一个小小的疏忽,让这个马上就要变成三口之家的幸福家庭顷刻之间变为过眼云烟。
在凶手叙述犯罪过程的时候,从这个变态的脸上,居然看不出一点儿的恐惧和内疚,他已经不再是个人了,他是个连禽兽都不如的鬼魅。
案件在四十八小时内告破,但是大家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喜悦。
林涛虽然疲惫,却依旧留守在厅里,因为他的假已经在忙碌中过去了。
大宝也不像平时嘻嘻哈哈,一言不发的回家去了。
秦明开着车带着铃铛两人一起回了家,秦明美其名曰‘节省房租’,早在月前就已经向铃铛发起了‘同居通知’。如果没有这件案子,铃铛下班那天就是回她租的房子那里取行李的。
因为案子的原因,连续两天大家都是在局里凑合的,案子结束,秦明带着铃铛回租房拿了行李就回到了他们的家。
秦明的家和他的人一样,家里东西摆放的井井有条,唯一看着别扭的就是床两边摆放的泾渭分明的物品。
死板的是秦明的东西,看起来颜色鲜明灵动的是铃铛搬过来的。秦明洗过澡,伸手倒了一杯铃铛刚刚煮好的咖啡,坐到了书桌前,按照习惯,在每个案子结束之后写上一句话的结案陈词。
--我们内心的恶魔,把这个城市变成了地狱。
秦明听着浴室‘哗啦啦’的水声,看着明显不同的家,默默勾起了嘴角。
只要有你陪伴,身在地狱又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