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穿军装了,去换成便服吧。”我不忘了吩咐一句,冰璃身高1米75,这么高的个儿,又是个美女,走在大街上回头率本来就高,要是再穿着军装就更扎眼了!我可不想过多的引人注目。于是,冰璃也换了一套便装,随我一起走向街上。
醴陵是与景德镇齐名的瓷都,同时还是著名的烟花之都,后世的醴陵天天晚上都有厂家测试烟花的性能,几乎每天都像过年一样。此时,战火并没有蔓延到这里,大街小巷依然人来人往,热闹得紧。只是,人们都不时地抬起头,一脸担心的看着天空,前段时间,长沙城已经遭到了几次空袭,在这种恐慌心理的作用下,街上那些出售各种艺术品的店铺生意似乎都有些冷清。
“嗯。这项链....很美。”当我漫不经心的走进一家首饰店时,一直跟在我后面不做声的冰璃忽然轻轻地说道,她平时就少言寡语,我也都习惯了,可此时听她说出对首饰感兴趣的话来,心里还真有些不适应,不禁又惊又喜又诧异。
“嗯?是这个吗?”我顺着冰璃的目光望去,只见是一串红玉项链,红嘟嘟的闪着光泽,确实并非凡品——我对奢饰品的鉴别能力还不错,“冰璃,你想要这项链吧? 我买给你好吗?”我试着问道,其实从眼神上就能看出,她的确是喜欢上了这个物件。
“喜欢……?我也不知道。 只是一看到它,不知怎的,就没办法将眼光移开…”冰璃那苍白的脸庞现出了红晕,只是表情有点迷惘,也许她真的没有喜欢不喜欢的概念,只是对这项链有特殊的感觉。
“哈哈,真难得,你也会有想要的东西!”生化战士也会也会喜欢首饰,我还真第一次碰上,心里觉得非常有趣,这时,那店主或许是听了我们的谈话,急忙热情的凑上来兜售,“客官,您可真是好眼力呐!这是产自天山的朱纶血玉,那可是可遇不可求的东西啊!” 我心说就你这小店也会有此等绝世珍宝?不过又看这项链确实质地纯正、做工精美,把项链要到了手里,让冰璃戴上试试看。
“哎呀呀,真是绝配呀!这姑娘冰肌雪肤,配上这朱红的项链,真是人面桃花相映红啊!”店老板文绉绉的奉承道,不过他说的也是实话,冰璃天生的脸色苍白,配上这鲜红的项链确实增色不少,好像也更有了一些生气。
“多少钱?”我装作大爷似的问道。
“原本是要卖一千大洋的, 不过,这位姑娘与这项链实在是绝配啊,老朽看了羡慕得很,就算你一百大洋吧!”店老板大方的一摊手说道。我摸了摸兜里,心说坑爹,原来出来的急,就揣着一根小黄鱼,可这个时候怎么能丢脸呢?灵机一动,便学着樱木花道的样子说道,“你这都放了很久都没卖出去了,大打折吧。”说着摸了摸兜,并不给老板回话的机会,“三十块怎么样?”(民国时期一根小黄鱼大约相当于35块大洋)我用含着杀气的眼光瞪了店老板一眼,店老板受惊之下,居然一下子坐到了地上,看来这几年的征战,也让我这个从前不知亡国恨的富二代拥有了别样的杀气。
“指挥官,真的很漂亮呢!”走出首饰店之后,冰璃显得兴致极高,兴致勃勃的看这看那,看起来更像一个普通女孩了。我忽然感到了一阵恍惚,仿佛回到了那个原本属于我的时空,回到了那个陪着我那让我又爱又恨的女朋友逛街的年代,竟然恍如隔世。
“只要你高兴就好了。你从来什么都不跟我要,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今天总算让我逮到机会了!你还有什麽想要的,尽管对我说便是,好吗?”我用最真诚的语调说道。
“不不,指挥官,这项链……就够了,我真的很喜欢……”冰璃连忙摆摆手说道。
“别这么早下结论嘛! 咱们再去别处逛逛, 说不定你又会看到其他喜欢的东西呢。”
冰璃点点头,从嗓子眼里发出一个细不可闻的音节,“嗯……”
“那咱走吧!”我一挥手说道,心说等晚上回去,大概不会再有人来拜访了吧?
“他妈的!蓝玫瑰这个贱人,怎么命就那么好!”傍晚,何耀祖把自己关在何府里大发雷霆,不知多少茶杯碗碟遭了殃,旁边的仆人丫鬟垂手而立,大气都不敢出。
何耀祖平时桀骜不驯,除了他老爸谁的账都不买,是个典型的太子党;可就这么一个牛哄哄的衙内,上次却因调戏不成反而被玫瑰师警卫排暴打了一顿,一向自恃甚高的他岂能善罢甘休?可是接下来更令他想不到的是,这件事居然连他老爸都摆平不了,后来一打听,才知道是我给蓝玫瑰出了头。何耀祖知道这回碰上了比他老爸还硬的人,恐怕想出气是出不成了,这更令气量狭小的他于心不甘,当即大病一场;如今又听说老蒋都准备亲自做回月老,怎能不令他更烦、更郁闷?
“少爷息怒,少爷息怒啊……”管家何忠在一旁劝道,可何耀祖只当他不存在,不停地往地下狠狠地摔着各种瓷器。
“何少爷!何少爷!”这时,一个穿着一身黑皮的家伙跌跌撞撞的跑了进来。
“他妈,吴志高的找死啊!有话快说,有屁快放!”何耀祖不耐烦的骂道,来的原是醴陵警察局巡警吴志高。
“回少爷的话,奴才今天巡逻时,看到……”吴志高凑到何耀祖耳边嘀咕了一番。
“哦?你小子没看错?”何耀祖一愣,赶紧问道。
“奴才就是瞎了狗眼,也不能看错!”吴志高信誓旦旦的说。
“哈哈!天助我也!”何耀祖一下子蹦了起来,“好你个王飞,吃着锅里的望着盆里的!看我不去告诉蓝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