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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第五十三章 又来一波 (11)

但根据我的经验,那就是专业的事还是要交给专业的人来做。

有没有不好的律师?那必定是有的,各行各业都有,就像有白衣天使也有白衣恶魔一样。

那这时候如果是土著,就发动亲朋好友的力量的吧,不见得是托人情找一个律师,但起码能找一个口碑还可以,最最起码不会想着去坑你的律师——其实从逻辑上来说,一般也不会有律师这么干。

他为什么做律师?

我们刨除掉正义啊理想啊,之类的,他也是要恰饭的是吧。

那他怎么能保证自己能恰到饭呢,那就是要有人来找他打官司啊,怎么会有人来找呢?那就要他的口碑啊。

所以,的确会有律师,个人人品不怎么样,但,很有办法。

当然,费用不少。

这时候就看个人选择了,律师费的确不低,打官司的确麻烦,但如果没有别的办法的时候,也就只有这样了。

当然,现在政府职能部门要比过去靠谱很多,这也是一条路。

比如我这次的事情,我有打市长热线,有打住建局电话,有在民生一点通上发帖。

这些虽然没有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但起码是会给一个答复的。

而按照他们的流程呢,那就是你这边有投诉有提议,那边就要走流程。

说一个搞笑的事情吧,就是上一次路劲承诺说为了表示诚意,表示他们这一次是会履行协议的,可以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去签,请政府的人来做见证。

于是我们双方协商好,就去了。

但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人不敢做见证!

说你们要在这里签,那旁边的调解室你们就去签吧,见证我们是不会做的,然后说如果将来路劲不履行,他们是不是见证都没有用,还是要走司法途径。

然后一个业主说,既然都一样,那就帮我们做个见证吧,起码我们心里是会比较得到一点安慰的。

然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人说,他们内部显示上一次调解是失败了,做不做这个见证都一样。

我说这好办,那我再发个帖子,然后你们再说在你们的调解下这一次成功了不就好了吗?

那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一下控制不住自己的表情了,说你发什么帖子!发什么帖子!这就是我们内部的一个流程!

(个人估计,这人心里是抓狂的——你们都要签协议了,为什么还要发帖!)

然后,这人就慢慢消失了。

其实不只是他,整个监督管理局的人都消失了。

我们在去之前,路劲的就说,那边人说了不做见证,去了也没用。

但对我们这些业主来说,当然是过去心中会感觉更好一些。

但去了之后呢,基本没有人。

本来调解室旁边的一个办公室里还有一个人,我们咨询了之后,让我们到三楼去找所长,结果到了三楼,所长的房间是开着的,空调是开着的,灯是开着的,人是没有的。

整个三楼,也只有一个人。

这一位态度很好,我们说了来意,他说没问题,然后就开始给所长打电话。

张所长不在,然后找牛所长,一开始也没找到,到最后总算这牛所长来了,就是前面那个表情绷不住的那位,再然后呢,牛所长也走了,然后偌大的监督管理局竟然找不到人了!

后来我给小灰灰说,小灰灰说当场打纪检委电话,上班时间不在岗,严重违纪!

我一拍大腿,心想,我怎么没想到这一招?

回来想想,我也许可以到民生一点通上发个帖子,来投诉这件事?

不过再想想,早先人家的确是给调解了,虽然有点像踢皮球,就是这件事我们去做了,但做成什么样呢,我们是没办法的,不过实话实说,他们的确是做了。

我们天天打电话投诉,他们天天去找路劲,就算路劲有专人负责这事,自我代入想想,也是要烦的吧。

我这次过去,忘带充电宝了,后来又买了个,小灰灰说买什么,走到哪儿充到哪儿,就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充,他们敢不让充?立刻投诉,我们就因为充电的事被纳税人投诉过……

哈哈哈哈!

划重点!

听到没有?

在政府部门,你是不用怕的!你是纳税人,哪怕过去挣的工资不够纳税,但买东西啊买保险啊小孩上学啊都是创造了税收的,那么合理的要求大可以去要求。而说不清是不是合理的……比如充电这事……实话实说,你手机没电了,这还真不归人家税局管,也不归市场监督局管,但你提带出这个诉求呢,他们也真不能给你放那儿。

因为这也属于服务的一部分啊!

我们这次如果有小灰灰在,估计那人就不敢随便乱跑了o(* ̄︶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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