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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十三颗糖

秦智宸知道沈煜跟桑胭之间肯定有点什么,不然就凭桑胭这样的咖位,怎么可能跻身这档节目。

“我不换的话,你能来吃今晚的火锅?”认真吃饭的沈煜半抬眼睑,淡淡怼了秦智宸一句。

秦智宸立刻秒懂,“谢谢沈老师,我先敬你一杯。先干为敬。”

秦智宸知道,节目组原定的确是请沈煜跟时念。

但是沈煜不同意跟时念配对。

节目组无端少了一个巨大的流量配对,自然会想法设法去弥补,最后是选上了秦智宸跟谭良媛这对爱豆出身的尘缘CP。

对尘缘来说,沈煜的一己喜好真的是让他们走了狗屎运。沈煜堪称是他们的恩人。

三人很快开始围着锅吃了起来。

秦智宸对恩人很体贴,知道恩人跟桑胭肯定有点什么不能对外人道的暧昧,便一路都在带动恩人跟桑胭互动。

“桑老师,把那盘菜递给沈老师一下。”

“桑老师,沈老师想要点香菜,你给加一下。”

“桑老师,你给沈老师涮片牛肉。”

一顿饭吃下来,桑胭被秦智宸cue得头皮发麻。

今晚难得她不被佟姿管束,受节目组款待,名正言顺的开荤。

本来想要大快朵颐的她,在沈煜坐过来后渐渐没有了食欲,表面上却还要努力扬起嘴角,装扮出微笑,耐心伺候坐在她对面的这位顶流先生。

这角儿大了,的确爱摆谱。秦智宸的见解跟她一样。

片刻后,摆谱的顶流终于不用再添菜加料,在专心致志的低头吃饭。

疲累的桑胭放下了筷子,默默坐着,难得看到沈煜吃火锅,倒是吃得很气定神闲的样子,一点都不怕麻辣。

即使四周节目组的高清摄像机器全都开着,他也没有什么偶像包袱,自在的吃着。

桑胭看着他从那鲜红的辣椒汤里夹菜,塞进唇红齿白的嘴里,渐渐看得发了愣。

算起来,就算现在桑胭跟沈煜结了婚,两人在婚后也从未算真正相处过,这样的同桌吃饭在婚后几乎都没有过。

彼此靠得比较近的时光,还是年少时一起住在谢灵家里学表演那个夏天。

记忆深处某一幕上演在桑胭脑海。

十七岁的桑胭跟着黑衣少年进了门,恭敬的给谢灵奉了茶,乖巧的喊谢灵老师,叫少年师哥。

之后,就战战兢兢的跟他们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生怕自己有半点做得不对,惹他们生气。

来之前小姑陆芝就叮嘱了桑胭好几遍,说谢灵是个大艺术家,别看住在穷街陋巷,是堪称国家瑰宝级的表演界泰斗,你在谢家呆着千万要戒骄戒躁,听话懂事,把大小姐的脾性收敛,一切以学习为重。

陆芝知道桑胭平时在家里住着大别墅,吃着山珍海味,日日养尊处优,被桑家人惯着宠着,一下住进谢灵逼仄清贫的家,肯定不适应。

在桑胭住进来后,陆芝一会儿就给她来个电话,告诉她凡事要忍,主要还是要抱着虚心求教的心态留在这里。

因为谢灵答应收她这样没有天分的学生已经很不错了,都是看在熟人的人情上才帮这个忙。

考戏剧学院失败的桑胭当然知道谢灵是个什么人物。每次都乖巧的答应陆芝,要陆芝放心,说自己不会失礼的。

在此情况下,年少的桑胭心里对谢灵愈发的又尊重又害怕,住进来后,连话都不敢多说几句,怕说错了,惹谢灵不高兴。

而且她事先怎么也没有想到,谢灵家里还住着一个她从未做梦去认识的沈煜。

桑胭早就听说过沈煜这个人,他很厉害。

当时在所有想走表演这条路的少男少女心中,沈煜就宛若那正午时日照当空的太阳,自带万丈光芒,伟岸漂亮。

站在地上的人,就算付出如同夸父般的努力,也永远无法追赶上。

因为当他们开始迈脚起步的那刻,他早已经升到了天空,发出无尽的光和热。

十七岁的桑胭连个艺考都过不了。

十九岁的沈煜当初却以文化课跟艺考第一的成绩考入国内最好的电影学院,在校期间不仅签约了国内最大的经纪公司,眼下还是要在两个月后进组担纲大电影男主角的人。

沈煜要去演的那部电影桑胭知道。

为了找到契合角色的人,当时剧组在全国十万多报名者中海选,最终是选到了他。

基于日本社会派推理悬疑小说改编的青春电影要展现的角色分为两面。

表面是如同被阳光照耀的湖泊般清澈、美好得能折射出璨光的三好少年。

在人见人爱的外表下,少年的内心隐藏的却是暗涌的深不见底的漆黑欲望。

对他来说,青春,成长和爱,一样比一样残酷。

但是他却在诸多残酷中选择了爱。

为了保护深爱的少女,他一路冷静又狡黠的设计,杀害了对少女意图不轨的人,只为看到深爱之人最后能快乐的站在明媚的日光之下。

当爱人邂逅久违的幸福时,他却只能孤独的站在阴暗角落里,长久的凝望她,最后缓慢闭上眼,抬手遮住脸,走向属于他的毁灭。

电影的名字叫《蚀日》。

[如果你最后能幸福的站到有光的地方,我宁愿跟你切割到连你的影子都不是。]

这是那个夏天,桑胭听到备戏的沈煜念得最多的台词。

少年薄唇微张,用刚度过变声期的低沉嗓音,缓慢的咬字,呢喃出声,如怨如慕,如泣如诉。

听得桑胭浑身皮肤战栗。

只要你身上有光,我愿意做尽一切。

桑胭忍不住想,要是有个人能这样爱自己,那这辈子应该就值了。

一起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以后,桑胭发现沈煜除了表演,其实什么都会。

这个世界上也许根本没有他不会的事情。

清晨桑胭还在睡觉,阳台上少年字正腔圆的读完普通话,低声朗诵英文跟法语的清冽声音就会飘进她耳朵。

上午阳光甚好的时候,喜欢毛笔书法的谢灵总会让沈煜帮他在生宣纸上抄写一长篇的字帖。

午后桑胭帮吴莎洗碗时,他的小提琴琴声总会萦绕这充满市井烟火气的老旧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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