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五千匹战马,虽然并非刘玄最想要的种马,但刘玄已经满足了。
他其实并没有想到第一次跟鲜卑人交易的时候就能够交易到战马了。
在刘玄的规划当中,这种交易将会一直持续下去,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甚至更久。
而马匹的交易,起码也得过了两年,等这种交易举办了两三次之后在开展。
当草原上的部落彻底的习惯了与刘玄交易,当草原上的部落彻底的被刘玄用粮食捆绑住,当草原上的部落们彻底将他们数十年来积攒的毛皮全部消耗干净之后,届时。
就算刘玄不提出用粮食换马匹的事情,相信那些大部落们也会自己提出来。
但是。
刘玄万万没有想到。
简雍的三寸不烂之舌竟然如此的强悍,竟然第一次交易,就给自己带回来了五千匹优良的战马。
不不不!
不仅仅五千战马。
三个大部落各自送了刘玄一匹优良的宝马。
听鲜卑部落的人说,这三匹宝马都是马群的马王。
马王毕竟是马王,这三匹宝马与其他五千匹良马一比,着实不凡。
无论是体型,力道还是那股精神劲儿,都远不是那些普通的良马能够与之媲美的。
在看到这三匹良马的时候,关羽跟张任两人眼睛都红了。
刘玄也做了一个顺手人情,各自赐予了他们一匹宝马。
两人闻言!
大喜若狂。
对于这个时代的武将来说,一匹宝马对于他们的吸引力就相当于后世一辆跑车对于男人的吸引力一般。
两人在挑选好了宝马之后,当场就直接驯服了起来。
很快,两人就成功的将宝马给驯服了。
接下来,尴尬的事情就发生了。
看着策马狂奔的关羽跟张任,刘玄眼红了。
刚想要去驯服自己的那匹宝马,就突然想起来。
草!!!!!
老子不会骑马啊!
花了整整七八天的功夫,刘玄这才学会掌握了骑术,才将这匹宝马给驯服。
接着来的几天,刘玄便又开始鼓捣新玩意了。
这回他鼓捣的新玩意,名曰马蹄铁!
马蹄铁,又称马掌,是马、骡等牲口装钉在蹄上的铁制蹄型物。
马的蹄子有两层构成,和地接触的一层是一层大约2-3厘米厚的坚硬角质,上面一层是活体角质。
马蹄和地面接触,受地面的摩擦,积水的腐蚀,会很快的脱落,钉马掌主要是为了延缓马蹄的磨损。
马蹄铁的使用不仅保护了马蹄,还使马蹄更坚实地抓牢地面,对骑乘和驾车都很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