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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七十七章 洛锦(二合一)

傍晚。

胡犹坐在主宅的屋顶上,身边放着一整只炸鸡,一罐啤酒,还有一杯装着冰块的肥宅快乐水。

他整个人平躺在玻璃上,没有去动炸鸡,也没有喝半口饮料或啤酒,而是在闭目沉思。

沉思这八天来发生的一切……

一个星期多的时间而已,他的世界观就已经崩塌后重建,重建后又崩塌,如此往复循环好几次了。

他实在需要冷静消化一下。

就在一个小时前,他想知道的一切,巴鲁夫都已经告诉他了。

包括怎么验证登天令和界面的关系,黑色令牌究竟代表什么,甚至……关于灭世的具体操作流程,巴鲁夫都私下里跟他说了具体的操作方法。

等胡犹消化了那些信息,就已经差不多快六点半了。

还有一个半小时,黑夜即将降临。

从巴鲁夫给出的信息来看,这灭世的契机……就在夜晚之中。

胡犹能做的,就只剩下等待而已。

至于胡犹向众人承诺的惊喜,也已经发放到了每一个求生者的手中。

也就是他身边放着的炸鸡、啤酒、肥宅快乐水。

这些是通过巴鲁夫的同事从e级世界带过来的,据说是花费了不少他们地精的货币。

不过具体是多少……

胡犹没问,巴鲁夫也没说。

不过当他看到那群求生者瞧见炸鸡的样子,就知道自己的地位又一步上升了。

大家都是从现代社会穿越来的,还能有什么更能比这些东西更思乡呢?

甚至几个樱花国的家伙看见啤酒,眼泪差点都流出来了!

毕竟他们国家的人,尤其是男人,对这东西简直是爱得深沉!

据说只要是条件允许的上班族,一下班就会到最近的居酒屋,来上一杯冰啤酒,用以舒缓一整天的疲倦和劳累。

这用法都快比得上精神类药物了……

不对!

胡犹皱了皱眉,将自己的思绪强行拉了回来!

我这是在想什么?

管他们喝不喝啤酒呢!现在应该想想该怎么面对商芸才对吧……

他一想到商芸,就回想起当时巴鲁夫说出黑色令牌用处时的场景。

就差那么一点点,要不是自己眼疾手快,巴鲁夫的脑袋就从脖子上落下来了!

他怎么也想不到,黑色令牌居然是c级世界的议员令。

这东西一共九十九块,如果c级世界要召开什么重要决策,就需要召集这九十九个议员令的拥有者,统一进行表决。

若是论重要程度自然是比不上一个位面一块的登天令,可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胡犹也算是他们的朝廷命官了啊!

这下逻辑也通顺了。

地精想不到议员会造自己世界的反,那是他从来没遇见过这种事,可胡犹就见的多了!

造反这种事……

不都是从朝廷命官开始蔓延起来的么?

议员而已,又不是议员长,造个反什么的简直不要太正常。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议员令这种东西也会选择自己,胡犹总觉得有什么猫腻在里面藏着。

可不论他怎么问,巴鲁夫就是不知道,而他也说不出来究竟是什么地方不对劲。

最后,也就只有不了了之了。

而商芸那边,虽然接受了胡犹的这个理念,但还是被塞进了一个无法解释的隔阂。

如果想要消除隔阂,办法就只有唯一的一个……去到她所在的位面,通过验证后,成为真正的界主。

不过这种事还是以后再想吧。

倒是巴鲁夫所说的灭世方案……胡犹很感兴趣!

“嘿,你还真在这里啊!”

洛锦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胡犹睁开眼,余晖映入眼帘。

他撑起身,转头看向身后:“你怎么找这儿来了?”

“无聊嘛!”

洛锦说着,自然而然的坐在了胡犹身边,手里还拎着属于她的炸鸡啤酒和可乐:“左找右找都看不见你,就猜你在家里窝着当宅男了。”

“喂,这可不叫宅男好么!”

胡犹苦笑一声,拿起自己的可乐,将吸管塞进嘴里喝了一口:“只是想冷静一下,最近发生的事实在太多了。”

冰凉涌进口腔,还带着一股刺激的汽包感。

也不知道那群地精是怎么做到的。

都放了这么久,可乐里的二氧化碳还没有半点溢出,就像是罐装可乐的第一口一样。

“是啊……”

洛锦感慨一声,将可乐放在一边,拿着啤酒喝了一口。

一双眸子眯成了条缝,满脸只剩下享受:“谁会想到一觉醒来,自己就到了这种地方。”

“怎么……”

胡犹奇怪的看着她:“听语气,你好像还蛮享受的。”

“嗯哼~”

洛锦点了点头:“这里多好啊,每个人的起点都是一样的。

至少不会有那么多,各种各样的二代……我还蛮喜欢这里的。”

“听着像是有故事的样子。”

胡犹将手里的可乐放在一边,将另一瓶罐装的啤酒递了过去:“酒给你,换个故事听听。”

“好啊~”

洛锦接过啤酒,不过却没有放下,而是又递给了胡犹:“我也想听一听你的。”

胡犹稍稍一愣,而后露出一丝微笑。

刚才那些萦绕在他脑海中的错综复杂,在这一瞬间都抛在了脑后,眼前只有那一掌白玉中的啤酒。

反正最近的一件难题,也都是在夜晚降临之后的事了,现在休息一下也无妨。

“成交。”

胡犹接过啤酒,将可乐放在一边,扯开拉环和洛锦手里的啤机碰了一下:“女士优先。”

很多时候,当一个好的倾听者,往往比成为一个好的讲述者更难。

因为好的讲述者永远不缺少听众,而真正的缺少听众的,都是想要倾诉的人。

洛锦饮下一口啤酒,望着远处的皑皑雪山:“其实我是一个孤儿……

大概是在5岁还是6岁的时候,我就被送进了孤儿院。

那时候还小,只知道自己从一个人的大屋子,搬到了一个很多人的小屋子里。

是听修女阿姨说,我的父母去了一个叫做天堂的地方,只要抬头看向天空,就能看见他们……

可是我看了很多很多年,除了太阳,月亮,星星,云雨之外,就再没看见过其他东西。”

“五六岁……”

胡犹的声音也跟着低沉了几分:“这个年龄段,应该很容易被收养吧?”

五六岁的小孩就算再聪明,也还处于懵懂时期。

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过了需要人无时无刻照顾的年龄,就算对父母有很强的依赖感和记忆。

随着时间的流逝,也会不断减轻,甚至是忘记。

可以说领养的黄金期,尤其像洛锦这么好看的女孩子,就不可能在孤儿院里常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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