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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大都会

——鲜艳夺目、戴不出去的七彩色。

……没有哪个女孩子可以说这样艳丽的七彩混搭很好看吧?

这么多年以来,除去在他刚刚送你头绳的那一个月——在那一个月里,为了对得起同桌的心意,你坚强地戴着缀着不同装饰物的七彩头绳出门上学——除去那一个月,你再也没有戴过这些审美至多只有三岁的七彩头绳了,但是现在……

你咬住七彩的绳尾,垂下的视野中还摇晃着一只袖珍的七彩小马,你拆下了本已绑好的头绳,换上了这个绝对会被人认为是非常幼稚的七彩头花。

当你再次侧头看向镜子的时候,与两年前——那是同桌送你头花的时间——与两年前不同,现在的你一点都不觉得这个头花戴不出门了,你觉得它又活泼又可爱,就像……嗯,就像是同桌心中的幻象风景,你坚信杰森的心中一定住着一道缤纷的彩虹,而不像你的其他同学,他们心中的色彩单调而又枯萎。

当你真的踏出了家门时,距离吃过早餐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将近半个小时。

换句话说,现在已经十点半了。

……你在出门前所花费的时间好像有点久。

于是,自然而然的——

……你知道这有点不好,就像是杰森已经回不来了一样,可是你无法控制自己不去想起杰森,比如,在这一刻,同桌催促你的声音就又出现在你的耳边………准确地说,那甚至不是真实的声音,而是他终于等不及地给你发了短信,问你为什么只是上去换身衣服——因为之前的那身衣服已经汗透了——还这么费时间。

那时,你不想让他久等,于是你匆匆忙忙地套上衣服就冲下了楼,你远远地就看到了那个似乎等得不耐烦的小少年,这让你的步伐更为急切,心中升起愧疚,然而,等到你真的冲到了他的面前时,他却目瞪口呆地看着你,然后他毫不客气的捧腹大笑,一边笑你的头发就像是一头母狮子,一边笑你的衣服是什么新的流行吗,为什么帽子会放在胸前……

……

你停下脚步,右手压在了胸前,你想,原来你和杰森之间有这么多微不足道却无处不在的小回忆吗?

……明明平时也不会去刻意注意,但……

你摇摇头,低下的视野里是红黑色的衣服与红黑色的鞋,你——你深吸了一口气,鼓起了两边的脸蛋,又“pia”、“pia”、“pia”地呼噜噜了自己,你想,明明今天出来是要愉快踩点的,但是你现在的心情又是怎样的呢?杰森明明最不喜欢你哭出来和低落难过的样子了——他真的对这样的你超级苦手的!所以!在穿着这身衣服的时候!要尽量地对外界展现出一个开心美好的你自己啊!

于是你在嘴中哼起了不成调的小曲,你走下了长长的楼梯,你来到了已经被你熟悉的楼下街道,你抬起手臂挡在眼前,今天是一个格外晴朗的艳阳天。

今天是星期日………你搬来大都会已经近五个月了,在这五个月里,你渐渐习惯了大都会的艳阳高照,习惯了来往人流的熙熙攘攘,你习惯了他们的热情,习惯了他们的友好,习惯了可以在晚上出门,习惯了不用去事事小心——哦,不,最后一点还是不要习惯比较好。

你开始了你今天的旅程。

不远处,街道尽头的三明治大叔对你招手——

“哟!艾蕾,周末出来玩吗?吃早饭了吗?”

你停下脚步,露出的微笑矜持又甜蜜:“汉斯叔叔,我吃过了,现在准备去大都会博物馆,之前还有几个展厅没有看完。”

“哦,这样,”三明治大叔往你的手里塞了一个小面包,“拿着路上吃吧,万一饿了呢?玩得开心!”

这……

你已经不是刚刚来到大都会时的你了,这里的生存法则与哥谭截然不同,你没有拒绝,而是掏了掏口袋,你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块西瓜味的棒棒糖,将它放在了三明治大叔的手心里。

你们挥手道别,临别语是“祝你有愉快的一天”。

这之后,你尚且没有走多久,在下一个街道的拐角口,骑车送报的年轻人停在了你的身边,开心地与你打招呼——

“艾丽娅?上午好!今天的这身打扮真酷!有什么特别活动吗?”

你对他大大方方地转了个圈,颇有几分得意地说:“这是我最好的朋友送给我的衣服!他——他在不久之后就要来大都会找我了,我想先穿着这身衣服去踩踩点,到时候,一定会让他充分领略到大都会的魅力所在!”

“哇哦!”他充满赞叹地回应你,“这听起来可真棒!大都会欢迎他!到时候,你一定要带他去超人博物馆!没有人会不喜欢那儿!”

你思考了一会:“……可是他好像更喜欢蝙蝠侠。”

“蝙蝠侠?”送报的年轻人摊开双手,“为什么是蝙蝠侠?………哦,和你一样,他也是个哥谭人?”

你并不觉得身为哥谭人是一件多么糟糕的事情,你从不会羞于对别人承认你来自哥谭。

“是的,”你这么说,“他是个哥谭人,他是我的同桌………他的名字叫杰森·托德,他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他是一个……他是一个会去做许多哥谭人不会做的事情的小英雄。”

送报的年轻人拍了拍你的头——他有去刻意地控制力道,并没有弄乱你的发型:“这听起来可真不错,你的朋友一定也是一个和你一样可爱的孩子,不过,即使他喜欢蝙蝠侠,你也应该带他去看看超人博物馆,那可是我们大都会的著名打卡地!如果你们需要路线图,我当然不是指的那种人手一份的大都会旅游手册,记得提前对我说一声,不会有人比我更熟悉这座城市了!我相信,你的朋友也一定会喜欢这里的!”

你握住了那只落在你发上的手,无数种正面又热烈的情感正亲吻着你的脸颊与唇边……他只是一个大都会的普通人,你却在他的身上看到了阳光,这阳光来自天上,洒落在他的发梢肩头;这阳光也来自内部,是一种自内向外散发的热度,温暖又令人向往。

你喜欢大都会这座城市。

“好的,”你听到自己超级大声地回答他,“我也觉得杰森一定会喜欢这里的!等到他来到大都会的那一天,你想认识他吗?我——”

他大笑了起来:“你愿意让我认识他吗?如果你不介意与我分享你的朋友,我当然也不介意再认识一个可爱的小朋友。”

那是怎样美好的场景呢?就像你们曾经计划的那样,你们并肩走在大都会的街道上,你拿着他买给你的巧克力冰淇淋,他拿着你买给他的双倍辣酱大热狗;你对他倾诉你还是更喜欢他这个同桌,他对你抱怨学校里的同学和格雷森都是一群笨蛋和蠢货……

那真是太过美好的场景了,只是想想,就让人忍不住地开心起来。

你仰头看向他——

A:如果有机会,我会把你介绍给他的!

B:好呀,到时候我介绍你们认识!你也一定会喜欢他的!

(本章选项[完全不影响下章剧情],纯属是[对你自己的性格塑造])

(推荐盲选,随心就好,但,若需提示,作话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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