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道写信,对于06年那个时候来说也算老古董了吧。因为那时候手机已经开始的普遍起来,但对于身处军营的我们而言,除了信件,就再也没有其他更好更多的方式和外界进行沟通了.
我收到的信,全都是来自一个名叫孟辰的大男孩。
当然我寄出去的信,也只为他一个人而写。
部队是一个什么都讲纪律的地方。我们的信件,不管周几收到,都要等到周六放假休息,在班长主动交给我们,而且是得到班长允许之后才可以拆开看。这对于平均每周至少都会收到两封信的我来讲,回信是非常不及时的。有时候看着班长拿着几封信回班,我们就会趁班长不在的时候偷偷打开抽屉翻看。当每次看到自己名字的时候,心里就好开心,即使他把我的名字写的歪七扭八。
有时候,趁着别人休息或者晚上熄灯以后,我就会打着小手电在被窝里写信,想着到可以寄信的时候再交给班长。因为我们寄信也有一个统一的时间,不是哪一天都可以。而在当时,每天的节奏都很快,从早到晚精神都非常紧张,一天下来被批的晕头转向,过得都不知道将自己置身何地,根本想不起来寄信这回事儿。等再想起来的时候,早就过了寄信的时间。而信里的内容也早就没有了新鲜的味道。所以,一次一次的积压,一次一次的被搁置,从此再也没有寄出去。以至于最后他说:哪怕你画个圈给我寄过来,我也安心。可就是那么简单的一个动作,对于那时候的我来说,都是有心无力。
他说:别人期盼周六日是为了可以放假回家,而他,却是为了能有我的电话。说到这,我感觉特别的惭愧,因为在我印象里,我没有给他打过几次电话。即使我有那么多的理由,可我还是觉得对不起他。
写了这么多,都没有好好的,仔细的提到这一位,到了该让你认识他的时候了。
孟辰,身高183,高瘦是他的标志。拥有着一副冷冰冰的面容,内心深处却是一个很温暖的大男孩。一副黑框眼镜,把他映衬的斯文,冷静。
曾经身为语文课代表的我,却不及他的语文成绩好。在语文课堂上,他总是能慢条斯理的对答上老师问及的诗词语句,即使是我们未曾学到的,然后全班同学一致向后,对他投去佩服的目光,而他也只是默默的,不带任何表情的低着头。
我们认识是2002年,那会我们上初一,但是对他好像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记忆,都是小孩子嘛。
我对他有深刻的印象应该是从初二开始的,因为我们又分到了一个班。对于他如此冰冷的人,和不爱说话的我,平时能说上一句话,真的太需要场合和气氛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们成立了**,三个男生,其中一个就有他,一个女生,就是我。对于那时的记忆太少了,打着**的旗号,“假装”很友好,其实我们之间的相处,在现在看来,并没有太多交集。唯独一件事我记得很清楚。
有一天晚上放学后,其他同学都回家了,只剩下我们四个人。我坐在桌子上,他们三个男生坐在椅子上,听我讲至今为止我唯一看过的一部恐怖电影。那部电影的名字叫做《碳烧凶咒》,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那情节还是非常的恐怖。对于胆小如鼠的我来说敢把它看完,真的是极大的挑战。即使当时是下午和姐姐在家一起看的,比起晚上要好很多,但我还是死死拽着姐姐的胳膊。我非常承认自己胆子小,可是姐姐的那点儿胆量,也没比我大到哪儿去。正因如此,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看过任何一部恐怖电影。它填补了我对恐怖电影的空白,从而也让我对它彻底的失去了兴趣。
一部令我胆战心惊的恐怖电影,依我的性格是非常抵触提到这些的,可当时为什么要讲给他们听,我不记得了。但是记忆里,我兴致勃勃,讲得头头是道。虽然才上初二,语言组织能力不是特别好,但是具体影片情节我想还算叙述的比较明白,至少他们都听的很专注,觉得故事内容很丰富,还挺有意思的。
讲完后走出教学楼,才发现天都快黑了。校园里只见我们四个推着自行车,慢条斯理的走出了学校大门,各自回家了。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我是图什么呢,人家三个回家是一个方向,可我却是自己一个人。大黑天的,找什么刺激。联想到现在,是不是那时候我就很不像个女孩子,就有了成为一个女汉纸的潜质呢.
到了初三的时候,**的感觉就淡了。被打散的我们,就像起初不知道怎么回事感情一下子就深了,又一下子不知道怎么回事感情就淡了。所有的感情和感觉如今想起来都是那么的青涩,单纯如我,单纯如我们。
可能是因为上了初三的原因,大家只为中考准备,以至于我们之间再没有什么故事发生.
我看到的他,只是偶尔在上学的路上。他穿着黑色短袖,推着自行车的样子,风尘仆仆,来有影,去无踪。慢慢的,随着我们毕业,慢慢的,对他没有任何的记忆。
那你肯定好奇,我们是怎么在一起的。说来,我从来都没有那么理智的决定一件事,就是要和他在一起。
是的,他是我的初恋。
06年不知道什么原因联系渐渐多了起来。当时我在天津念书,他在老家念高二。可能是因为一个人在外,遇到了很多想象不到的挫折,对于一个特别依赖别人的我来说,时时在电话这头跟他讲诉。很多次,他面对痛哭不止的我不知如何安慰,但我却觉得这样的陪伴无语胜有声。也许就是他默默的陪伴,让我对他一天一天产生依赖,直到我不想失去。
打电话的时候越来越多,聊天的时间越来越长,突然有一天发现,他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那部分。
记得决定在一起的那一天,我还假装很犹豫,很不确定的质问了各种问题,我很坏啊。即使那会他才念高二,但是我们谈论的却是未来的话题。这不是早熟的表现,可想想我们却是真的早恋了。小小朋友的我们最后讲了四个小时的电话才有了属于我们纪念日。我们就这样,走进了彼此的生命。而那一天,却成了永久的纪念.
简简单单的恋爱,就是如此吧。没有任何利益的纠葛,只是单纯的喜欢,只是单纯的想要在一起。
其实我们真正见面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那会儿的感情都是通过打电话,发短信聊天建立起来的。就像很多年以后他告诉我说,当时和我打电话聊天会上瘾。每周两百块钱的生活费,只留50块钱吃饭,剩下的150块都买充值卡给我打电话了。他宁愿天天吃方便面,也要留出给我打电话的钱。
见面更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就像我在部队想要外出一样。何止是难,而是很难很难。记得在一起后的第一次见面,是我去学校找他,他逃课出来,带我去了学校附近村子里的荷花塘,而那时早已不是荷花盛开的季节,所以显得格外的荒凉,但天公作美,好像只要有太阳,有他就够了。地点不重要,环境不重要,到处走一走,看一看,坐着聊聊天,就已经很满足。
对于如今谈恋爱的男女朋友,我们是不是很傻。可就是那么单纯,那么自然的让两个人莫名的开心,然后把手紧紧地握在一起,想要继续走下去。虽然在一起的时间,短暂的只有一两个小时。
第二次见面是带他见我姐姐,当然他也是逃课出来。所以短短的一个小时,成就了我们感情的基础。第三次,就是我要去当兵之前的最后一次见面。他依然是逃课,只为见我最后一面。
记得当天吃过饭后,他让我在门口等,过了一会儿,朝我走来的他从背后拿出一支玫瑰花给我。相识了这么久,这可以说是我们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约会。
我们不是像其他小情侣那样去逛街购物,而是去了在大冬天里最没有人去的地方,府君山。走到火车道边上我们坐着聊天,他拿出六只可爱的小猪送给我,摆弄着颜色不同的小猪我问他为什么送我这个,他淡淡的说:物以类聚嘛!然后我们就都笑了。
直到感觉风越来越凉,我们才下山去。回去路过鼓楼广场,那会儿的地下超市刚开业不久,出口处都是照大头贴的地方。当时最流行的莫过于照大头贴吧,为此我们也跟风了一回,照了一版属于我们俩大头贴。即使我很丑,但还算很温柔。
走出超市天已经黑了,再去等回家的车,好像也没有了,最后我们只能和别人拼车回去。天很冷,我们坐在后排,不知道说些什么。告别的话,叮嘱我的话在那没有任何人的山头,说尽了。最后,只有紧握着对方的双手,舍不得分开。
他其实是一个非常小心的人,不轻易做什么决定。即使那时候他还是一个学生,但是他说:“如果老天真的能够成全我们,在娶你的那一天,我一定让你世界上最美丽的新娘。”
话说转眼我到部队已经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了,每天都很想他,就像他想我一样。
在新兵连训练中期,我的信件中常常提到训练的内容,而在他的一封回信中,这样写到:“我能体会你的辛苦,所以今天我去操场跑了32圈,做了俯卧撑,仰卧起坐,举了哑铃……最后我都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的宿舍了。”
他到底做了多少个,具体数字我已经记不起来了,但是我从内心里觉得他是真的在用心体会我的辛苦。他愿意亲身去体会,而不是表面的言语安慰,他让我知道,他在陪着我一起吃苦,让我感觉,我不是一个人在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