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兄弟,发什么呆?拿着刀,晚上去砍芭比啊!”
一头长发的郑伊健、不、一头长发的陈浩南,递过一把西瓜刀,拍了拍陈博的肩膀说:“今晚咱们只能胜利,不能失败,芭比太嚣张了,无恶不作,败坏社会风气,没有人喜欢他的,正好当我们混出头的踏脚石。”
数据之心恰到好处的浮现一行注解——陈浩南,绰号靓仔南,今年24岁,洪兴社骨干成员,跟随大佬B十几年,头脑冷静,极重义气。
芭比,混混头子,有一家洗浴中心,平时很嚣张,对大佬B不尊重,也影响了洪兴社的口碑,因此,陈浩南选择他,作为自己“混出头”的目标。
陈博笑了笑说:“靓仔南,今天就看你的了,我帮你解决芭比的马仔们。”
大天二跟靓仔南混,靓仔南跟大佬B混,大佬B跟蒋先生混,蒋先生是洪兴社的龙头老大,大天二的梦想之一,就是成为洪兴社的话事人,因此,陈博需要连升三级才行。
《古惑仔》这一系列的电影,陈博小时候也看过,大概读初中时,他觉得陈浩南和山鸡这伙人很威风,很霸气,长大了再看,发现他们智商太低,令人担忧。
这伙混混,好勇斗狠,却不懂赚钱才是硬道理,抢下地盘,不会经营,结果没啥好下场。
哪怕关圣帝君,除了武神的神职,还要一个财神的位置,如果仅是能打,不能招财,谁会供奉你呢?
混江湖不要穿衣吃饭吗?
陈博在脑子里,规划出满足梁二三大愿望的路径,第一,混成洪兴社的双花红棍,第二,找女朋友,告别童子身,第三,带领兄弟们赚钱,改善兄弟们的生活,让大伙儿公推自己当洪兴社的话事人。
……
陈浩南笑了笑,甩动着飘逸的长发,走在陈博前头,上了一辆红色跑车。
“怪不得很多学生仔,不好好读书却出来瞎混,陈浩南都有跑车,像大佬B,靓坤那样的人,得富贵成什么样子?至于蒋先生,或许真有花不完的钱呢!”
“不过,风光只是一时的,长远看,混社会没几个好下场!”
陈博跟着上车,众人风驰电掣的离开海边。
陈浩南的团队里,除了大天二,还有三个人,分别是山鸡,巢皮和爆皮。
山鸡长得跟陈小春一模一样,今年23岁,为人很重情义,但更好色。
巢皮和爆皮是一对兄弟,巢皮很靓仔,爆皮是个戴眼镜的小胖子,笑起来有些猥琐,巢皮冷静,爆皮懦弱,陈博记得,后面蒋先生派遣陈浩南的团队,去澳门搞事情,结果被靓坤出卖,中了埋伏,巢皮被砍,死得很惨。
“喂,大天二,你看什么?眼神怪怪的,你不会喜欢男人吧?”
巢皮感受到了陈博惋惜的目光,浑身发麻,忍不住问道。
“去你的吧,喜欢男人也不会喜欢你。”
陈博笑着打趣,一口标准的粤语。
灵魂穿越这种事,真的太奇妙了,竟能继承对方的全部记忆和生活习惯,让别人察觉不出任何不妥。
数十分钟之后,众人跑到市区,吃饱了饭,拿着砍刀,来到芭比的场子。
“古惑仔的世界太乱了,到处都是打架斗殴的小混混,反正我要当洪兴社的话事人,不如再激进点,一统地下势力,整顿社会风气,让老百姓过更好的日子……”
陈博胡思乱想着,跟山鸡走入一个电梯——芭比的场子就在楼上。
咣当!
电梯一晃悠,故障了,山鸡的刀,也掉在了地上,他很尴尬,挠挠头,把刀捡起来。
旁边有个穿黑西装的大叔,见状劝道:“年轻人不要打打杀杀,你跟大哥混,大哥要你砍这个砍那个,出了事,你要自己去坐牢,没好结果的,不如跟我学学……”
山鸡撇着嘴,叫道:“跟你学什么?你跟哪个大哥混啊?”
黑西装的大叔说:“我信耶稣的,你跟大哥混,大哥只管你一时,我跟耶稣混,耶稣管我一辈子,我死了,都能上天堂呢。”
山鸡哈哈大笑:“耶稣那么厉害,你叫他来修电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