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渐浓,万籁俱寂。
又到了愉快的网抑时间。
路怀秋扒拉着天台的栏杆,以四十五度角仰望着辽阔无垠的星空。
并非是在思考人生或者扮肥猪流,他只是单纯喜欢看星星而已。
又或者说是习惯。
所以大概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路怀秋记不清是哪一天了,只记得那天老爹躺在急救室里,眼神黯淡,脸色苍白得就像今天的月光。
那时年幼的路怀秋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情,还以为他亲爱的老爹肾透支了。
老爹的嘴唇翕动了好一会后,方才气若游丝地发出声音:
“儿子。”
“老爹可能要去一个很远很远很远的地方了。”
“以后可能都见不着你了。”
“要……要记得想老爹喔!”
嗯。
是的,没错。
就是这么一句老套得掉牙的台词。
逊到爆了。
不过路怀秋很理解老爹。
老爹是个没什么远大理想的人,这辈子唯一的爱好就是远方和酒。
路怀秋想起老爹不止一次说起他在欧陆旅行时的经历,说他走遍了那里的所有酒庄和酒吧,并吹嘘他是一个舌功了得的男人——他说他的味蕾能够辨认出世界上的每一种酒。
至于老爹是不是在吹牛,路怀秋可能再也没有机会知晓了。
很久之前有一次老妈实在忍无可忍了,便质问永远不回家的老爹究竟在外面忙些什么。
“唔……”
思考了很久后,老爹开口道: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哎。”
“我在忙着拯救世界啦!”
那天老妈扛着行李箱连夜就走了,连头都没回一下。
老爹对着星空斟酒,一瓶接着一瓶喝着。
工具人路怀秋则屁颠颠地给这个落魄的男人开瓶盖。
当啷当啷。
他觉得瓶盖落地的声音像是老爹的人生。
“呜……女人?”
“呜呜呜,女人算什么东西?”
“走到哪,醉在哪,那才是男人的浪漫!”
老爹热泪盈眶地说着。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眼神是发着光的,就像星辰那样熠熠生辉——尽管他哭得像个被抢了棒棒糖的小鬼。
所以每当路怀秋凝视星辰的时候,他就看见了老爹当年的模样。
老爹走后,邓叔按照他的嘱托将路怀秋养大成人。
邓叔是个头发花白的老绅士,平日里喜欢穿骚里骚气的西装小马甲和梳油腻的背头。
他还是一个尽职尽责的老管家,总能把这座偌大的屋宅打扫得干干净净。
也是后来路怀秋才从邓叔的口里知道,原来老爹是一个猎人。
而老爹也并非死于酒精肝,而是在一场轰轰烈烈的战斗中耗尽了他的生命。
“邓叔,猎人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路怀秋好奇地道。
“呵呵,以后你就懂啦。”邓叔温柔地笑着,“除了伟大之外,世人对此一无所知。”
年幼的路怀秋没再追问。
这一晃眼,白驹过隙,今天已经是路怀秋十八岁的生日了。
而生活却一直像是慢吞吞的蜗牛,不疾不徐地向前挪着,一路碾过比白开水还平淡的时光和岁月。
路怀秋不知道未来的路在哪,像困在玻璃盒子里的苍蝇,连壁都懒得去碰一下。
或许等高考结束后,他会上个普普通通的大学,有一份安安稳稳的工作,再遇到一个简简单单的女孩……
哦豁咯,为啥听起来好像还蛮不错的呢!
毕竟对路怀秋而言,这几乎已经最好的生活轨迹了。
但是……
冥冥之中,路怀秋总觉似乎少了些什么。
就好像一个垂死的老人躺在棺材里,就差合上板儿了,却突然想起还有一个临终前愿望没有了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