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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一曲《爱之梦》,小说火了

而秦昊这家伙,紧紧显露出来的就是多少人一辈子到不了的地步。

秦昊嘿嘿一笑,道:“有一样,你们会的,我就不会。”

“哦,是什么?”

胡一菲顿时来了兴趣。

林宛瑜也眨巴着大眼睛看着秦昊。

“生孩子。”

秦昊嘿嘿笑道。

一句话落,在秦昊一旁的林宛瑜,小脸刷的一下就红了。

“要死啊你,连老娘都敢调戏。”

胡一菲佯怒,俏丽的脸色微微闪过一丝不自然。

连忙拿过一个抱枕丢向秦昊,以作掩饰。

旁人没察觉,秦昊却是看到了胡一菲的异常。

心头微微一动。

顿时想起胡一菲对于另一半的霸气的宣言:我的男人,要么比我聪明,要么比我强壮,否则他凭什么征服我!

自己表现的这么优秀。

不会把胡一菲给征服了吧?

又看了看身旁红红脸,美丽可爱的林宛瑜。

这也是好媳妇儿的不二人选啊!

难办啊难办!

……

众人在酒吧玩到很晚才回去。

最后大家一起吃了一顿胡一菲做的蛋炒饭,然后便各自回去休息去了。

……

第二天。

秦昊早早便起来了。

身体素质强了,需要的睡眠也少了。

以前的话,睡懒觉基本上是他的习惯。

现在,自己基本上睡上六七个小时,便足够了。

看看时间,现在七点左右。

秦昊洗漱完毕,抱着笔记本电脑,来到客厅。

林宛瑜他们都还在休息。

打开电脑,登录“龍腾中文网”。

鼠标滑动,稍稍浏览了一下。

可是下一刻,秦昊一顿。

却是看到了《诛仙》。

这是,新书榜第一???

卧槽,才发书一天,不过三万字,这就上榜了?

然后秦昊又发现,那周点击排行榜上,《诛仙》也位列其中。

不过与新书榜不同,周点击榜,一共十个位置,《诛仙》排在最后。

毕竟刚发布一天而已,自己又不是出名的作家大神,有这样的成绩,已经算是逆天了。

“这成绩,牛逼,不愧是《诛仙》,给力。”

秦昊赞叹一声,然后打开作者后台看了看数据。

二十多万点击,近两千的收藏。

而且每刷新一次,收藏点击量,都在唰唰的往上张。

这成绩,逆天了。

想当年,《诛仙》便引起网文界的大震动,被誉为网文仙侠文的开山鼻主之一,被新浪网誉为“后金庸武侠圣经”。

尤其是其写情更是一绝,不知道引起多少模仿。

可惜,都达不到《诛仙》的高度。

在当时更是盛传:凡是喜欢在网上读小说的,没有人不知道《诛仙》;凡是奇幻小说的书迷,没有不知道《诛仙》的;凡是武侠小说的书迷,更是无人不在说《诛仙》。

由此可见其火爆。

……

而在这方世界,尤其是几乎全网都是武侠、都市一类的小说,玄幻、修真等刚刚冒头时。

《诛仙》这本仙侠风格的小说一出现,犹如一股清流,给原本死气沉沉的网文界注入了新的活力,所引起的震荡自然是恐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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