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等晚上的时候,我过来接你们。”
“中午吃饭的时候,可不许委屈自己。”
“你身上的肉,可是我养出来的,不许再给我弄丢了。”
郑娟知道陈绍文说的是什么,所以红着脸点了点头。
这人不仅喜欢看自己的脚,怎么连那羞人的地方也喜欢。
以前的时候,郑娟只有七十多斤左右。
一方面是因为她的年纪要小一点,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家庭的缘故,她每天吃的东西都特别少。
所以使得她有些营养不良。
现在的话,她不仅个子长到了一米七,体重也有90斤。
该瘦的地方瘦,该有肉的地方有肉。
摒弃棉衣,陈绍文两只手就可以握住她的细腰。
一双腿更是纤细笔直,如果不是因为时代的限制,就她的模样、身材,足以迷倒一大批人。
不过就算是现在,她的模样也是数一数二的好看。
就是,陈绍文的某些恶、趣味不能实现。
“回去吧!”
“这么大的人,还想一个小孩子一样黏人,街上还要这么多人看着呢!”
他摸了摸郑娟的头。
郑娟害羞的点了点头,不过脚步并没有移动。
陈绍文知道,她这是想让自己先走,于是捏了下她的脸,就骑着自行车离开了。
只留郑娟怔怔的站在原地。
等他的身影彻底消失,郑娟才回到了店里。
……
离开后的陈绍文直奔百货商店而去。
虽然周蓉在帮他写小说的过程中,同样拥有不菲的收获。
但是他还是觉得,自己应该准备一样礼物。
虽然平日里他也常给周蓉和郑娟买礼物,但是这次他想整个大件。
在将自行车停好之后,他径直走了进去。
路上,那些三三两两结伴而行的小姑娘看到他后频频侧目。
有的在身边好友的调侃下直接红透了脸。
而陈绍文则直接走了进去。
在看到里面摆放的自行车后,他有些心动。
周家是有自行车的,不过因为红星木材厂离光字片距离更远的缘故,所以就成了周秉昆的专属座驾。
周蓉则是在附近的学校当老师,所以只是偶尔骑一次。
刚好他手中还有多余的自行车票,要是送一辆自行车给周蓉的话,这样她每天就不用走路去学校了。
不过,随之他就皱起了眉头。
他突然又想起了一个问题,周蓉要有了自行车,那就更容易找到他的。
“不行、不行!”
摇了摇头,心里升起一股危机感的陈绍文直接给这个结果放弃了。
“那送什么好呢!”
随后,他又在百货商场里面转悠了起来。
在看到一排排的女士手表之后,他的目光随之亮了起来。
这个年代,缝纫机、自行车、手表,这些都是相当贵重的东西。
而且,自行车的价格再贵也贵不到哪去。
但是贵的手表还真不在少数。
于是,在认真挑选了一番之后,他选了一个银色的女士手表。
手表通体小巧玲珑,看起来十分好看。
不过价格也不算便宜,两百多一点。
对别人来说是买不起的,不过谁让陈绍文是大户呢!
他直接付过钱,就带着手表走了出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