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阮氏被白天的事有些惊到,一直在后宅过着安稳的日子的她,大概遇上最困难的,就是先前孙父被骗光了家财债主上门的时候。
谁能想到,他们就老老实实的开个酒楼,还有人找了地痞来寻麻烦。
若不是她长女厉害,怕不是这次要吃亏了。
对此,阮氏无比的庆幸,长女拜了个厉害的师父,不然他们一家更没有活路了。
对于阮氏的担忧,孙蓁蓁虽然不以为意,不过还是可以理解的,毕竟阮氏并不清楚,孙蓁蓁到底有多厉害。
只能说这一次的地痞无赖根本不够看,孙蓁蓁轻轻松松撂翻两人。
阮氏整个晚上都没睡好,小毛毛倒是睡的很嗨,一点都感受不到来自亲娘的忧愁,她一个才一岁多的小毛毛,哪里需要愁什么,只要吃饱了睡,睡饱了吃,心情好的时候,逗逗大人玩就行。
孙蓁蓁翻墙进自家,看了一眼院子里,似乎要养条狗子?
不然她要是出门,家里一点武力值都没有,这老老小小的,要怎么放心的下。
至于找个什么样的狗子,边牧是没有的,狼狗似乎也没有?
回头去孙家村后山瞧瞧,她好像记得之前有看到过一些,毕竟狐狸精都有了,不怕没有别的。
这么说来,孙家村那个位置还算是人杰地灵了?
早早的,就有孙家村送来的鸡蛋,这一次送来了一百多个,反正酒楼的茶叶蛋不愁卖,用孙蓁蓁特意打造的锅子,放茶叶包,将那些鸡蛋都煮了,到进稀释过的灵泉水,开煮!
其实要是连煮的柴火都是带灵气的,那茶叶蛋的味道会更加的好,当然了,孙蓁蓁可不会做那种事,要柴火带灵气,她得去包座山,设下聚灵阵,成本太高,疯了她才会这么做。
本来茶叶蛋就比一般的蛋卖的贵,用带灵气的柴火煮,那得卖多贵?
除非是巨富才吃的起吧?
反正孙蓁蓁目前吃的起,但是不会这么做,还是修为太低了……
灵气过于充足,对一般的普通人来说,是没有什么好处的,就像那天那个男的,明显他那凡人的身躯,根本抗不住那么强大的神魂。
都不知道说他幸运好还是倒霉好,幸运是看对方那气度怕是家境优越,这投胎是个技术活,对方应该是顶级的技术了。
可倒霉吧,在这灵气低微的世界,却拥有这般的神魂,时间久了,身体分崩离析自然是命不久矣,这一身的富贵根本没有任何的作用。
再富贵滔天又能如何,有银子能买命吗?
还真的就能,孙蓁蓁卖出去的人参不就被那位买去了,也不知道花了多少冤枉钱,总归,再她看来,对方再多活个一两年不是问题。
当然了,如果那人能经常来她酒楼里吃吃饭,喝喝小酒,多活个几十年也不是太大的问题。
毕竟孙蓁蓁的鸡蛋,那都是吃灵泉水泡的饲料长大的,生下来的蛋,也是有一定的灵气,虽说微弱了些,这不是积少成多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