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但是,左拥右抱的小猫福利是真的误人,早上醒了也不想起床,所谓“从此君王不早朝”是也。
咳,不行,不能这样,你不能太过放纵自己,你要展现一个积极向上的形象。而且,默尔丝,你的黑历史遗书还留在你卧室没回收呢!
犽宝的蓬松银发近在眼前,软乎乎的像棉花糖,超甜,这谁顶得住啊!
忍不住赖床半个多小时,保留温存。
话又说回来,其实我的遗书留得相当有技巧,看起来不太像遗书,写的是“我走了,生死自负,不必找我”,没有提我离开是要做什么。
“生死自负”并不等于我打算去死,只能说明我是个有风险意识,能够为自己的安危负责的成熟大人。
我留的纸条完全可以理解成“再见了大家今晚我就要远航”之类的外出闯荡宣言。
所以,即使不回收,也是可以的。假如我不顾一切强行回收,引起弟弟们的额外关注,反而对我的处境不利。
早就知道糜稽嘴巴不严,他肯定会把我溺水,心跳停止的事情报告给揍敌客。
拥有“游戏背包”后,除了揍敌客给的用于内部通讯的手机,我断断续续买了九部手机,型号品牌不一,主要以颜色区分,分别为白红橙黄绿青蓝紫黑,序号越往后的手机,使用次数越少,越隐秘。
在洗手间和浴室得以独处的碎片时间里,我用橙色手机紧急上网,调查了关于“如何证明自己是正常人”“被关进精神病院怎么才能出院”“抑郁症治疗”之类的话题。
根据调查结果,比较有说服力的论点是“正常人不用刻意证明自己是正常人,只要保持平和的状态,积极配合医生就可以”。
对,不能太刻意,突然积极向上并不符合我平时的形象,会显得我心虚,我要和平时一样,做一个安静的……淑女?
两只小猫试图消除我捉鱼失败的遗憾,发起了“海钓”活动,具体来说,就是坐在游艇的甲板上钓鱼。
这片海域的鱼长得都不怎么样,和“现实世界”不同,一条比一条奇形怪状,丑得各有特色,看着就不好吃,于是我把钓上来的鱼全部放生了。
想起前不久,兔叽死了。
亚路嘉和奇犽抱着它的尸体来找我,内疚地告诉我“它不动了,怎么也治不好”。我检查了一下,没有发现任何伤势或者病状,但它是实实在在地死了。死是一切的终结,没有回头路,当然不存在“治好”的可能性。
至于原著蚂蚁篇里的转生啊灵魂啊之类的剧情,我想灵魂转生应该只适用于有高级思维能力的动物吧。
一般兔子的寿命是6到12年,兔叽作为枯枯戮山最柔弱的唯一食草动物,在猛兽遍地的枯枯戮山时不时担惊受怕,又没有同伴,此番恐惧加孤独的生活,能活到5岁算是很不错了,要怪就怪“水土不服”。
如此,安慰了心情低落的亚路嘉和奇犽。
那时我问他们接下来的打算,是把兔叽直接埋进土里,还是做成菜吃掉。
“诶?!吃掉?!”x2
“是啊,你会吃你不喜欢的动物的肉吗?”我回答,“埋进土里也是变成养料,不如以怀念与感恩的心情吃掉它,把它的味道也加入对它的回忆,不也是一种很好的告别吗?”
品尝红烧兔肉的期间,新奥尔良也分得了一块兔肉(无毒),亚路嘉凑到我耳边,悄悄问我,是不是新奥尔良死了以后也会被我们吃掉。
我说鹰的寿命太长,等它寿终正寝的时候,肉应该很老了,不好吃,直接火化比较好。
“喔。”x2
和两只小猫一起,美美地品尝了红烧兔肉,把剩下的皮毛和骨头埋进土里,给兔叽做了个小小的墓。
柔弱的食草动物不太适合在枯枯戮山生存,我建议亚路嘉,如果还想养宠物,我可以送他一只猫,和兔子比起来,同样是很可爱的动物。
第一次见到我私人猫咖的两只小猫,不由得为眼前十几团毛茸茸发出惊叹,猫眼对上猫眼,“哇哦!”
哼,这些可是我千挑万选出来的可爱小猫们,花色各异,个个是高颜值选手,性格也筛选过,都是亲近人类的胆大类型。它们见到陌生来客,会好奇或者热情地凑上来,很欢迎舒服的抚摸。
小猫们和小猫们相处融洽滚作一团,亚路嘉一时难以抉择选哪只来养,奇犽没有养猫的打算,认为来猫咖白嫖就很好。所谓白嫖一时爽,一直白嫖一直爽。
我告诉亚路嘉,想选哪一只都可以,除了我最喜欢的白毛蓝眼的那只。
“恩。”亚路嘉点点头,最终吸引他额外注意的是唯一戴着项圈的蓝灰色小猫。
我说它性格最活泼,喜欢到处逛,为了不让它走丢遇到危险,就给它带上了有定位的项圈。遛弯的时间是每天上午一小时,不能设置太长,否则它随地大小便就不好了。虽然揍敌客的人不是普通人,不会不小心踩到地上的排泄物,但是那气味肯定会造成困扰,我得讲究素质。
“那我来每天带它散步!”亚路嘉拍胸口保证道。
于是选定了蓝灰色小猫。
看着亚路嘉追着小猫在揍敌客领地里奔跑,我想起我养的第一只鹰,那时我和亚路嘉差不多大,也是这样追着它到处跑。它的翅膀展开来很宽阔,可以滑翔很长一段路,它飞在天上,地上的我很小,一开始有点追不上,还会被树根绊到,后来我可以越跑越快,越跑越快,结果它飞得越来越高,越来越高,飞到了我再也碰不到的地方,我永远失去了它。
如果我当初不那么在乎它就好了,就不至于现在想起它时,仍感到难过。
我本以为我没有多在乎,毕竟直到失去它,我连名字都没给它起。
“……”
顺便一提,亚路嘉给小猫起名叫“小灰”,随口就来,很符合小孩的起名水准。
啊,走神了。
假期的最后一天,我们去了游乐场。众所周知,游乐场里卖的东西比市场价贵很多,不过我如今是有钱人,就不用在意价格,看到啥想买的就买,体验极为舒畅。
“说起来,上次和姐姐一起来游乐场,差不多是十年前的事情了呢。”糜稽似是在感慨往事。
两只小猫颇感兴趣地望向糜稽,于是糜稽补充道:“那次是任务,不是来玩的。姐姐?”
听到糜稽突然叫我,咬着味道普通却因为造型特别而使价格多了两个零的游乐园特卖雪糕,我将视线移到糜稽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