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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6 章 我的赔偿

虽说是决定了在十二区偷鸡摸狗,但这个词并不恰当,这里既没有鸡,也没有狗,更没有游戏宝箱,这里穷得超过了贫民窟,应该叫难民窟才对。火山文学

一贫如洗,除了主人捡回来暂时放在家里等待加工处理的垃圾,没有任何东西可偷的民居,令我想起在“现实世界”看过的一档娱乐真人秀节目《变X记》,内容是让富人家的叛逆期少年与贫困山区的穷孩子交换一段时间生活,以此使富人家小孩懂得美好生活来之不易,同时使穷孩子开阔眼界产生走出大山的动力。

那些穷孩子有多穷呢?有个孩子说他吃过最好吃的东西是豆腐的皮,交换生活后第一次吃到鸡蛋,他肠胃适应不了,肚子反而难受起来。

要知足,这个世界总有人比你过的差……可是,还有那么多人过得比你好,他们生来就不需要努力,他们出生在罗马,活得光鲜亮丽轻松自由,而你累死累活奋斗一辈子,也不一定能看到罗马,有些人还会说是因为你不够努力。

这世界豪门不止一个,为啥我偏偏在揍敌客呢?!

天天吃训练的苦还不算,现在又加上强制《变X记》,活着好累啊。

难怪原著里奇犽不想当杀手,这行业前期太辛苦了,别说是小孩,连我这个资深社畜有时都难以忍受。

后来,《变X记》爆出节目组故意制造矛盾激化叛逆期少年的情绪来制造话题,温馨的“叛逆少年悔过自新”结局多是人为操作,实际情况是节目组威胁叛逆少年,告诫他们若不按时“悔改”,就推后他们回家的日期。

以及好多穷孩子并没有如节目所说,明白了要努力读书奋斗改变命运,而是明白了自己原来生活在地狱中,开始抱有不切实际的期待,极力联络交换生活时的富人父母。

现实的结局,往往不尽人意。

所以说,搞《变X记》那套是没用的,不如让我们去天空竞技场,那里也可以提升实力啊!

奇犽不就是去的那里吗?!

你们揍敌客就是偏心!!

记仇.jpg

十二区的民居之穷,同样令伊路米刷新了三观,连续探索了十户民居,充分领略过贫穷的风采后,他放弃了那些清一色由木板、铁皮和塑料制品搭建的房屋,转而打起由砖头建的高级房屋的主意,比如教堂。

是我态度坚决地阻止了他。

教堂是拥有特殊属性的建筑物,是流星街很多人寄托宗教信仰的地方。

在物质生活十二分贫瘠的情况下,若不找点精神寄托,生活很难过得下去。

想想每天来教堂做礼拜的人数,要是被他们知道我们洗劫了教堂,他们一人扔一块石头,就可以把我们两个小不点给埋了。

不过,令伊路米改变主意的真正原因是,发现了十二区有比教堂更美妙的目标——杂货店。

店主显然是个有门路的,店内可兑换的物资比十三区的教堂丰富多了。或许十三区其他地方也有这样的杂货店,但我们没有试图过多探索十三区,一心想要往其他街区进发,所以不太清楚。

十二区杂货店的交易规则与十三区差不多,以物换物,不使用任何货币。

哦,这不重要,我们是无视规则的,重要的是我们白天观察店面,计划好要偷的东西,当晚就潜入了店里。

细线绑着易拉罐之类的防盗陷阱,简单至极,夜视能力良好的我们如入无人之境,得到白天看上的猎物,仿佛囊中取物般轻松。

遭遇来自社会的毒打前,我们是以上这么想象的,我们没料到一个开杂货店的也有两把刷子。

之前在“猎人游戏”里击杀路人NPC很容易,我们就太飘飘然了,轻视了成年人,忘了我们的年龄,忘了身为小孩的上限。

体力,耐力,精力,速度,力量等等身体因素,同等条件下,成年人无疑是碾压小孩的,尽管我们受过训练,大大提升了属性,远超同龄人,但与有一定战斗经验的成年人比起来,我们那点属性,根本不够看。

因为我们是小屁孩,将我们人赃并获的店主没有多为难我们,只是把我们关进笼子里整整一天叫我们反省,只是拿走了我们所有的物资,只是……抢走了我的哨子。

这叫“不为难”吗?我们这是被洗劫一空了吧?!

我抓着笼子的栏杆,眼里冒火地看店主把玩刚抢走的哨子。

伊路米抱着膝盖坐在旁边,安静如鸡,可能仍在回味被平平无奇的杂货店店主,这种看似路人的功能性NPC秒杀的酸爽滋味。

“哦哟,好凶的小鬼。你听过‘钱财乃身外之物’没有?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每个人钱财的最终结局一定是失去。”店主把哨子随手揣进口袋,“整个十二区没人敢盯上我的店。看在你们是初犯,还是两个不懂事的小鬼的份上,没有杀了你们两个,就已经是不错了。”

“……”我恨恨地在笼子里磨牙。

都怪伊路米出的馊主意!不然我就会用正当劳动换取报酬,而不是踢到铁板,失去所有,一夜回到解放前。

失去背包和水和食物并不可惜,这些东西可以很快再弄到,但我的哨子是定制的,全世界只有这一款,没了就是永远的没了。

设计图和设计师都健在,回去以后再做一个同款的不就行了?

不,那不一样,不是躯壳一样就可以,不是更漂亮就可以。

它是独一无二的,它不是可以随便代替的,它不是!

在我眼里,它的存在是唯一的。

我想起了我死去的那只鹰,不由得有种掐死身旁伊路米的冲动。

握着笼子栏杆的手收紧又放松,理智终究战胜了情感,我缩回手,选择休息,保留体力。

在“现实世界”里,群众当场抓获小偷后,除了直接交给警局,还有一种常见处理方式——把小偷绑在电线杆上示众。

第二天,杂货店准时早上八点开店,只要往店内投入视线,就可以看到装着我和伊路米的铁笼子。

好奇进店的顾客不少,大部分都是看笑话的态度,一边嘲笑两个不长眼踢到铁板的小偷,一边指指点点。

“……”x2

狭窄的笼子里,我和伊路米都抱着膝盖,各自看向一边的地面,维持面无表情。

伊路米是怎么想的我不清楚,但我没想到小偷的下场会这么丢脸!

全怪伊路米的馊主意!

“不准挡住脸,不然把你们多关一天。”杂货店店主事先告诫我们。

这熟悉的威胁,有《变X记》节目组那味了。

“这俩小家伙可以卖个好价钱吧。”有名顾客似乎和店主很熟的样子,“到时候不请我喝一杯?”

“是可以卖个好价钱。”店主弯下腰,视线停留在我们脸上,“不过我也不是什么恶魔嘛。再说这可是违规的事情。”

“哈哈哈。”那名顾客不以为意,“只要你想,门路多得很。”

“哈哈。”店主跟着笑起来,看向我们,“所以你们得记好了,别想再惹我,下次我就没那么好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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