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云峰下,绿水湖中,积年沉剑无数。
江湖人开始称我为“剑神。
江湖耆老也赞我独步千古,天下无双。
?
除了练剑,接受挑战之外,剩下的便是饮酒为乐。
再之外,便是女人了。
薛可人,秋荻,侠女,淑媛,名技,还有其他叫得出名和叫不出名的女人。
那些缠绵悱恻的晚上,眼波迷离,发髻留香,声丝细腻,仿佛春风沉醉。
?
在我所有的女人中,没有比秋荻更清清淡淡,却又美貌无比的了。
那双如秋水似弯月的大眼睛,纯美无比,仿佛天地间所有的善良与纯真都赋予了她。
她带着丫环偷瞧我的时候,我也瞥见了她。
第一次我不再懊悔在比武中失手伤了她的父亲慕容正。
正因此我才得以护送慕容回家,也因此见到了秋荻。
我们吟诗作对,嬉笑玩乐。
没有谁比秋荻更像李清照那首《点绛唇·蹴罢秋千》中描绘的可爱女子了。
我们一起评鉴各派剑术,我传授了秋荻唐代剑术名家公孙大娘的剑法。
越是美貌温柔的女子,越是需要保护。
公孙大娘的剑法,一旦习成,江南七星塘慕容世家,将无人是秋荻的对手,将来无论发生什么,秋荻都自保有余。
一挽乌丝如瀑如云垂散在我胸膛,一点腮红点出无尽柔情。
她的身子是那么轻......
后来,我留给她我那把扬文匕首,便离开了。
男人要的可能是一夕或一段美好时光,女人却奢望要一世。
也许对我而言,女人好似装饰,又好似工具。
用到的时候,她们会像猫一样投入怀中。
不用时,打发了,远离了,也就是了。
能以情动人,是女人的绝妙之处。
而期望以情打动女子的男子,则就是呆子,愚不可及了。
女子可宠、可谄、可欺,唯不可敬。
酒醉乱语,颇得酒友点头,以为暗合圣人评定女子之语:近也不逊,远也生怨。
然,世上真有什么值得尊敬的人?
也许就是让人热血沸腾旗鼓相当的对手了。
有吗?
有。
他叫燕十三,十七岁成名。
家传夺命十三剑经其改进,成为江湖独树一帜的剑客。
那套夺命十三剑,仿佛流金铄石的烈日,又似其红如血的夕阳。
时而仿佛有无穷变化,却又完全没有变化;
时而仿佛飘忽,其实沉厚;
时而仿佛轻灵,其实毒辣。
其人冷酷无情,与人交手,手下从不留活口。
在我看来,夺命十三剑并不足惧。
但十三剑之后犹有余韵,似难预料,剑意深远,难窥全貌。
只觉有如潜龙在渊,待机而发,发时必将天地失色。
以燕十三的资质,再创出夺命第十四剑不难。
同样第十四剑也无法对我造成致命伤。
我担忧的是之后。他是否能领悟夺命第十四剑之后的剑意?
隐隐的感觉,仿佛冥冥中安排,无论我躲在哪里,我和他终究会有一战。
到时候,燕十三是否能创造出夺命十五剑?
而我,能否抵挡天地间至杀的那一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