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喜欢那地方。
被孟雨拉扯上了车,李无涯要说自己的住址,对方却没听他的,车直接上了大道,没多久便开进了一个富贵小区里,房子居然都是独栋的洋房。
很贵很奢华。
李无涯有点懵,孟雨已经急停在了家门口,“快下车,你不痛吗,一点表情都没有。”
“哦,快给我医药箱,消毒水,纱布。”
救人要紧,孟雨匆匆打开门,翻找出了药箱,回头发现李无涯根本没进屋,“你愣着干嘛,进来呀。”
“有血,别把你屋子弄脏了。”
“你脑子有病吧。”
腰都被人捅了,不去医院就算了,还在这装强硬。
孟雨是个急性格,一把将李无涯拉进来,按在沙发上,掀开了男人的t恤,那衣服的后腰处已经染红了,浓浓的血腥味,让她很不适应。
她拿起酒精棉,正要止血的时候,自己愣了,“嗯?没受伤?”
掀开衣服,那雄壮的腰腹上,没有血迹,也没有伤口。
李无涯尴尬的笑了,“把你吓到了,伤在这里呢。”
他抬起了手,手心和手指在滴着鲜血。
刚刚的偷袭,的确很致命,要是真捅在后腰上了,李无涯再强硬也得去医院了,那不是他一个人能处理的。
但久经江湖的老手,哪怕走神了,也没能让刺杀得逞,千钧一发的瞬间,他本能的用手接住了刀刃,防住了对手的刺杀,鲜血是来自手上,蹭到了后腰的衣服上,所以看起来像是刺中了。
他料定那刺杀的人没有立刻走,所以将计就计,假装是后腰被刺伤。
孟雨松了口气,还以为会伤的很重,“你吓死我了。”
“咱们第一次见面,你不必替我担心。”
“就算不熟,那也是一条人命,我还能见死不救吗,手拿过来,帮你擦擦血。”
“谢谢。”
“你叫什么名字。”
“李无涯。”
“我叫孟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