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
李观棋点点头。
“可是,金城先生,你有所不知。”田中川又道,“那位青柳少侠全名青柳凉太,他这个青柳,可不是寻常百姓家的青柳,而是……”
“而是樱花九武之一, 木之青柳的那个青柳家。”
李观棋接过话茬,笑着说道:“青柳凉太没有自报过家门,但是他在跟你们的城主交手之际,暴露了自己的异能,那是操纵树木的能力,再加上他那化身树人的两仪形态,所以他来自木之青柳家族的身份,也就呼之欲出了。”
“额。”
田中川显而易见地愣了愣,“金城先生你知道啊。”
“当然。”
李观棋神情平静,“拿剑鞘只是顺带,事实上我就是为他而来的,我先前在附近的蜜城得到了他的消息,他在那里很出名。
青柳凉太,出身樱花九武的青柳家,是一名四象级中期,自称……侠客的武士。
而青柳凉太之所以在蜜城出名,是因为蜜城的蜂蜜贸易,都是被一个名为蜜水帮的帮派所把控。
可那个青柳凉太一去那里,听说蜜水帮剥削工人,又听说蜜水帮的小头目强抢民女,然后就直接把蜜水帮给连根拔起,蜜水帮成员给他杀了个大半,四象级巅峰的帮主被他砍掉了脑袋。
我不知道该怎么评价他的行为。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吗?
也许吧。
但他太蠢,蠢到完全不顾后果。
他灭了蜜水帮, 却让整個蜜城的经济瘫痪。
好心办坏事。
那就他娘的不叫好事。
我要找到青柳凉太, 跟他问一场剑,然后, 再敲敲他的脑袋,让他下次做事动点脑子。”
“……”
田中川等人面面相觑,最后皆是缄默不言。
在他们的认知之中,明知对方是樱花九武出身,还想去找对方麻烦的,不是傻子就是强者,估摸着来历也非同小可,不是他们能得罪的。
“所以,他现在在哪儿?”
李观棋又问道:“我刚刚在柳叶县里打听了一圈,却发现没人知道他的消息,似乎从两天前就不见了。”
“他应该是去暗鸦森林了。”
田中川端着酒碗,略显迟疑地说道:“前两天,我正巧在街上撞见他,那时候他在一个豆腐店里吃豆腐脑儿,然后老板娘在那里哭,他就问老板娘为什么哭。
老板娘说,她女儿跟着孩他爹,去了暗鸦森林玩,但是整整一天都没有回来。
然后青柳少侠告诉老板娘,他会帮忙, 说罢,拿起剑就走了。
所以,如果在哪儿能找到青柳少侠的话……暗鸦森林的可能性,最大。”
“暗鸦森林?”
李观棋微微皱眉,“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顾名思义。”
田中川摊了摊手,“那座森林在几百年前,是一头暗鸦的地盘,不过那头暗鸦已经两三百年没出现过了,并且森林里的妖魔种和咒灵不知怎的也随之绝迹。
在我小时候,咱们柳叶县的人还对其敬而远之,可渐渐的,到了这个年头,城里百姓都敢去那座森林里乱晃了。”
李观棋听得此言,眉头愈发紧锁。
暗鸦,是一类强大的妖魔种。
它们出生便是两仪级,只需活上400年,就基本可以成为四象级的妖魔种,并且天生就会使用一种灵魂幻术,极其可怕。
不过暗鸦喜独居,而且一般生下蛋就跑路。
除非交配期,否则一个区域内不会出现两头暗鸦。
“我的直觉告诉我,那头暗鸦重新出现了。”
李观棋从酒桌旁站起,看着眼前的田中川,神情凝重。
“暗鸦森林在哪儿?指个方向。”
……
……
“呱——”
“呱——”
“呱——”
夜色深沉,厚厚的云层遮盖天穹,连仅有的月光都无法投射而过,使得下方的那一片森林,显得愈发黑暗幽深。
时不时传来的几道乌鸦鸣叫,更是为这座森林平添几分幽暗气息。
“乌鸦?”
灌木丛在晃动,传出“簌簌”声响,紧接着一位白发蓝瞳,身穿黑衣的高大身影就从中缓缓走出。
李观棋环顾四周,听着那些乌鸦的声音,眼眸微眯。
暗鸦很喜欢养乌鸦来做自己的宠物。
但这信息不代表什么,毕竟没暗鸦的地方,也会出现乌鸦。
最重要的信息,其实是……
李观棋侧头望去。
眼前的一棵榕树上边,有着一片血迹,类似那种手上沾染鲜血,跑到这里,用手撑了一下树干形成的血迹。
李观棋凑上前,耸动了一下鼻子,细嗅这股血腥味儿。
然后,属于异血人类的超凡感官,开始被他催动到了极点。
整座暗鸦森林,不同树木的树叶味道,花卉的味道,干草坪的味道,湿草地的味道,某些妖魔种巢穴的臭味,某些昆虫散发的独特气味……等等等等,整座森林,成千上万乃至上百万种不同的味道重叠在一起。
但最终。
李观棋如同抽丝剥茧一般,在海量的不同气味之中,找到了那一缕血腥味儿,跟他此刻旁边树上的血迹,一模一样的血腥味儿。
“找到了。”
李观棋转过头,湛蓝色的眼瞳在黑夜里泛起一抹寒光。
“咻!”
他脚尖轻点地面,整个人如同化作疾风残影一般,瞬间消失在原地。
……
……
李观棋顺着血腥味,在暗鸦森林里一路追踪。
并且随着距离的拉近,他也闻到了另一股属于异血人类的血腥味。
最终。
他来到了一片洞穴的最深处。
“唉……”
李观棋停下脚步,看着眼前的一堆尸体,轻声叹息。
这些尸体有人也有兽,有的腐烂,有的已经化作白骨,但无一例外,全都只是被咬掉了脑袋,其它部位一点没动。
这恰恰就是暗鸦的饮食习惯。
只吃大脑。
尸体堆的最顶端,是一个成年男人和小女孩的染血尸体,都是被咬掉了头颅。
如果不出意外,这就是那个豆腐店老板娘的丈夫和女儿了……已经死了两天多。
“果然。”
李观棋走到这两具尸体面前,在断头处伸出手指,蘸了一点血迹,放在鼻尖仔细嗅了嗅。
“魂血。”
世界之大,各种体质数不胜数。
其中有一种不算什么特殊,但确实有别于常人的体质——魂血之体。
说特殊能力,也没有。
这种人没特殊能力,只有特点,就是体内鲜血会混杂自身逸散的魂力,形成一种血液和灵魂气息互相交织的情况。
而且这种体质是会遗传的。
那魂血之体有啥好处呢?
没有。
一个也没有。
有啥坏处呢?
很多。
在咒术界,咒术师们普遍认为这是一种遗传病,学名:魂力融血综合症。
因为这种体质没有半点好处,却有很多负面影响。
比如魂力的逸散,有时候会造成心神恍惚,注意力无法集中。
但这还是小问题。
最可怕的是,一些喜欢进食灵魂的妖魔种和咒灵,极有可能被这种“灵魂和血液融合”的气息给混淆感知,还以为是什么灵魂类的天材地宝,然后闻着味儿就跑过来了。
而暗鸦就喜欢这些灵魂类的东西。
很明显,豆腐店老板娘的丈夫就是魂血之体,并且还遗传到了自己的女儿身上。
然后这两个魂血之体一起来到森林里,给暗鸦闻到气味,还以为是什么天材地宝出世了,兴冲冲地跑了过来。
结果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而暗鸦也不是吃草的,就算没有天材地宝,碰见一对混淆它感知到人类,恼怒之下,更加不会放过。
于是这对父女直接就被暗鸦抓来了洞穴,吃掉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