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清水村处处透着融融暖意。
正午的阳光透过树叶,撒下斑驳的树影。
简朴的农家小院内,几只黄澄澄的鸡崽,正在叽叽喳喳的争食儿。
那是今天颜父赶集,为了讨颜慕开心,才买了回来。
“慢点吃。”
她微微弯着腰,将碗中的鸡饲料撒在地上。
鸡崽像一个个滚动的小黄球,在颜慕身边玩耍嬉闹。
颜慕脸上露出一丝笑意,可惜还没笑出声,她就面色一变,剧烈咳嗽起来。
“闺女。”原本站在一旁的颜父立马上前,他神情紧张,“你身体才刚好了点,外头晒,要不进屋里歇着吧?”
“不碍事的,爹。”
颜慕只觉得眼前泛黑。
她扶住墙壁,拍着胸口,站在原地缓了好半天,才稍微喘的上气来。
算起来,她穿到这个世界,已经半个月了。
由于灵魂和身体的不匹配,她也病重了半个月,今天才刚能下床。
因为这个原因,再加上私塾的先生要外出探亲,所以颜父极为难得的帮她在私塾请了长假。
她原本是绿江的网文写手,最喜欢的类型就是阴鸷俊美的病娇美男,就按照这个类型设计了新书男主。
但因为懒,她新书刚起了个头就断更。
睡梦中,有个刺猬头男人自称网文之神,说要给她这种断更狗一点教训。她只有陪着新书男主余渊走完剧情,才能回到现代。
由于不同时空磁场融合的关系,她的身体会非常虚弱,只有倚靠男主余渊的吻定时续命,才能活下去。
听完男人的唠叨她嗤之以鼻,结果再次睁开眼,她真的穿到了自己新书里。
还穿成了余渊的邻居,一个在书中无足轻重的女配。
颜慕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
她写的书,她清楚。
余渊那个阴鸷的性格,她要是直接过去亲一口,恐怕就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了。
此事,还得从长计议。
一旁的颜父,看她神情变化莫测,只以为她是身体病弱,郁郁寡欢。
“闺女,你从小身体就不好。半个月前,你生了场大病,我差点以为你挺不过来了,还好你还活着。爹就算是砸锅卖铁,也要把你的身体养好。”颜父抹着眼泪道。
妻子难产,生下颜慕就撒手人寰。
十四年来,他不曾再娶,守着几亩薄田维持家计,将全部的钱都花在了颜慕身上。
“爹,你放心,我没事的。”看见颜父的样子,颜慕的心情有些酸涩。
原主也叫颜慕,估计早就在半个月前的大病里死了,她因此才能占着这句身体。
而且她发现,由于这具身体才十六岁,她的心智好像也会受到影响,俗称降智。
穿过来的这半个月,颜父对她的关心和照顾,让颜慕这个穿越者,也生出几分真心。
颜慕这边温情默默,邻居张猎户家却是血雨腥风。
两家只隔了一道矮墙,有什么响声都能清楚听见。
碗碟摔碎的声音穿来,紧接着是男人的叫骂声。
“小杂种,让你洗碗,你却把老子的碗都摔了!今天我非要打死你!”
“爹,这个小杂种肯定是故意的,你可要好好教训他。”幸灾乐活的男声起哄道。
破风声传来,随后是竹条打在肉上的闷响。
“又来了。”颜父有些不忍心的转过头,“这张猎户真不是个东西,上梁不正下梁歪,连带着儿子张狗蛋也不是个好人。”
“他们又在打余渊吗?”颜慕蹙眉。
余渊是张猎户的侄子,现在寄住在张猎户家中。
不过,因为余渊不详的身世,张猎户一家并不待见这个侄子,他不仅不管饭,还让余渊每天干重活,稍有不如意就非打即骂。
尤其是张猎户的儿子张狗蛋,更是明里暗里的欺负余渊,唆使村里其他孩子排挤余渊。
她穿来后,因为病重,在屋里躺了半个月。
可即便是在屋内,也能够每天听见张猎户一家辱骂余渊的声音。
“可不是。”颜父叹了口气,“砍了一上午柴,刚回家还没吃上口饭就挨打,这孩子真可怜。”
颜慕的脸色越发苍白,她抿着嘴唇,在矮墙上找了个缝隙,眯着眼朝张猎户家看。
“小杂种,一天到晚白吃白住,让你洗碗,你还故意摔老子的碗!”
张猎户手上拿着根竹条,他吐了口唾沫,竹条狂风骤雨般落在少年身上。
竹条虽细,却极有韧性,每抽一下,少年的身上就多出一条渗人的血痕。
颜慕看的心惊肉战,身为一个颜狗,她只祈求张猎户别伤到余渊的脸。
张狗蛋搬了个板凳坐在一旁,他看着余渊挨打,脸上毫无同情之色,还在那里哈哈大笑。
“连爹都不知道是谁都野种,也配住在我们家,呸!”
他说罢,也学着张猎户那样,朝余渊脸上吐了口唾沫。
少年身形瘦弱单薄,低低的垂着头,头发荡了下来,遮住他的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