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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楼王有主(求鲜花评价票)

合同都是现成的。

吴芳没有让众人等太久,不过三分钟就回来了。

只是回来的时候,和她一起来的还有一个中年男子。

“叶先生,宋女士,合同我准备好了,咱们现在就可以开始签了!”

“对了,这位是我们售楼部的总经理刘一帆刘总!”

“刘总,这位就是叶尘叶先生,咱们别墅区的楼王就是叶先生买走的!”

吴芳一边打开合同放在宋怡面前,一边给叶尘和刘一帆互相介绍了一下。

“叶先生您好!叫我小刘就可以了,欢迎您和您的家人入驻锦绣府!”

刘一帆从怀里掏出一张名片,恭敬的递到了叶尘的手上。

他今天其实已经下班回家了,但是听到吴芳说楼王被一位歌达赛号游轮上下来的游客买走后,立刻赶了过来。

这样的大人物买了这里的房子,作为总经理的他,肯定是需要出面见一见的。

同时,他也让人暗中偷偷的调查了一下这位叶先生的身份。

只是很可惜,哪怕他的门路很广,除了叶尘的姓名之外,调查不到任何别的东西。

哪怕是警局的朋友,调出来的信息也只有五个大字:

无权限查询。

······

“好的刘经理!”

叶尘随手接过名片放在了口袋里。

以他的身份是不会和这样的人结交的,之所以接过名片,也是出于礼貌。

这一点,刘一帆自然也看的出来。

所以他只是和叶尘打了个招呼之后,便离开了。

在大人物面前要有眼力见,对方既然不愿意和你深入交流,他要是死缠着反而会惹的他们不开心。

所以,识趣的离开,反而能给叶尘留个好印象。

“叶先生,您只需要在这里签个字,剩下的就都是宋女士签了!”

王芳先将合同放到叶尘的面前。

对方毕竟是金主爸爸,又是长辈,让他先签字也符合常理。

“好的!”

叶尘点了点头,接过合同就在上面写上了自己的大名。

接着,将合同递到了儿媳妇宋怡的面前。

“公公,要不还是写您的名字吧,这房子太贵重了!”

宋怡还是有些犹豫。

签个名字简单,但是签完后,她的身价瞬间就变成了二十一亿。

这样的转变,她一时有些适应不了。

“签吧小怡,这些年也就是公公不在。”

“如果公公在的话,按照豪门的套路,在你生下小烟的时候,公公就要奖励你一套房子或者现金了!”

叶尘笑了笑。

豪门的儿媳妇生孩子可是明码标价的。

例如生一个女儿奖励多少,生一个儿子又奖励多少。

叶尘虽然不会逼着自己的孩子去生孩子,但是既然生了,奖励也是要跟上的。

“是啊,妈妈,您含辛茹苦替叶家将我们三个养育长大,这也算是补偿了!”

叶童点了点头。

在场的人中,只有她觉得爷爷这个礼物老妈理所当然应该收下。

否则,双方就太生分了。

“行!那我就收下了,谢谢公公!”

被公公和女儿这么一说,宋怡最终还是放下了心里的负担,在合同上签上了自己大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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