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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有些日子没见

抱着来福我走下楼梯,绕到了清平楼的后院。沈从心没出现之前,我从没有到过这里。

第一次来还是因为他请我去看看他训练的保安大队怎么样。

我是没仔细看的,反正就是一群大汉喊着号子在后院操练。

都是些阳光健壮的大男人。

听方儒儒和我说,清平楼里的姑娘们经常给保安大队送些点心甜汤。她们尤其喜欢沈从心那个调调的。

只是沈从心也不知道是真傻还是假憨,面对这些姑娘很不开窍,甚至已经发展成看见姑娘们就马上想办法躲开。

方儒儒让我管管楼里的姑娘,我才不管。我调侃沈从心,跟他说:“你这么不开窍,搞得我手底下的妹妹们不高兴了,你又不负责。”

沈从心被我问的哑口无言,尴尬到红了耳根。

还有一件事是自从沈从心来到清平楼之后转变的,和三尺有关。

沈从心来楼里的日子长了,三尺和他打照面的机会也多了。往日里三尺都因为我宅女的属性被逼闷在家里,如今有了个会功夫的人来了,她偶尔会去找沈从心打一架,哦不,应该说是切磋。

我看过一次他俩过招。沈从心不用兵器,光靠一双沙包大的拳头跟三尺的长剑过招。

我还亲眼见过沈从心空手捏住了三尺的剑,三尺手腕一扭,那剑身几乎对折过去,可硬生生没断。

那时候我在想,兵器这种东西真是不能偷工减料,更不能贪便宜,不然真打起来可是要拿小命去偿的。

自从上次三尺救我,我打心底里就想离三尺女侠近些,可我也不能阻止三尺在清平楼找别的事情干。

无妨,我可以主动点儿,眼见着三尺有几日没有来撸猫了,我这就抱着来福下来找她玩。刚走下楼梯,绕到舞台前面的时候,怀里的来福突然扭动起来。

我稍用力拍了拍它的大屁股,抱紧了它不让它乱蹿。

谁知道这毛团子突然卯足了劲儿,后退一蹬我的肚子很决绝地跳了出去。

这一脚,真是够我喝一壶的了。

我捂着肚子,目光追随着那罪魁祸首的肥胖身躯。与它的体型不同,来福的身形身份矫健地穿梭在来清平楼的客人之间,飞速地往大门的方向跑去。

眼见着它要跑出门口,我一惊,连忙赶了上去。

那肥胖的身躯突然停了。

停在一身白色的长衫旁边。长衫主人的脚步顿住,然后弯下腰抱起了它。

看着来福那狗腿子的模样,对着那男人又攀又添的,不揭开面纱我也能知道来者是青鹿君。

说起来,和青鹿君有些日子没见了,上次和他见面还是清平楼遭袭之后。

“绵绵。”青鹿君抱着来福,朝我走来。

“我每天好吃好喝的伺候它,也没见它这么粘我。”我说道。

青鹿君低下头,看了眼怀里躁动的猫咪,伸手捂住了来福的脑袋,安抚它冷静下来。

“许是随主人的性子。”青鹿君说道,“没有良心。”

这话听着很不对劲,我说:“我怎么了?”

“多日不见,绵绵可曾记挂我?”青鹿君说道,“也不来寻我。”

我头皮一麻,无比尴尬地笑了笑。

“那我不是怕你忙吗?”我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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