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山之后,一切都变得简单起来。到这个时候对我和郑建军的追捕应该已经告一段落了吧。当然,那张狩猎的网肯定还支着,只是不像一开始这般紧密罢了。
按照郑建军选定的路线,等穿出山区,我们就会抵达有着塞上江南之称的河套平原。郑建军笑着说,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世,只有人多的地方才能为我们这种人提供更多的掩护。
这混蛋倒把自己比作隐士了,不过,他说的倒也的确是那么回事。越是大的地方,人口的流动就越频繁,频繁的人口流动自然会给警方的布控和监视带来困难。因此,这类地方,也成了那些胆大妄为的通缉犯们最佳的选择。尤其是在现代社会,人们对于自身以外的事情大多持一种漠不关心的态度,所以,只要我们低调行事,不到处乱跑,再稍微易容化妆一下,普通人还真难认出我们。
易容化妆,这也是特种兵的必修课程之一,因为在很多时候,特种兵都得执行敌后侦察任务,既然是敌后侦察,那肯定不能穿着身作战服,扛着武器到处跑,因此,就需要化妆,尽可能打扮成当地人的样子,暗中搜集情报,或者搞搞破坏什么的。所以,真要说起来,特种兵其实是军队中最不光彩的一种职业,因为他们老爱偷偷摸摸干些见不得光的事情。遇到强敌就闪,遇到弱的就上去欺负,只要能完成任务,达到目的,什么卑鄙下流的手段都可以被他们用上。
由于不再担心追兵的威胁,我们的速度快了不少,但穿出这片山区,还是用了我们七天的时间。等从这西北的山林里钻出来的时候,两个人心里都涌起一种再世为人的感觉。
抢来的步枪已经被我们拆成零件埋了起来,看守的迷彩服也被烧掉,现在我们身上穿着的这身,是经过一个小山村时,半夜摸进去偷出来的。堂堂的中国特种兵,现在竟沦为了偷农民衣服的小贼,怎么想都觉得是种讽刺。不过,郑建军这混蛋的话却更让我苦笑不得。他说,想我郑建军也算是打个喷嚏也能让很多人抖一抖的人物,今天居然大半夜跟你这小子一起偷人家农民的衣服,传出去那还不被人笑话死?
于是我毫不客气地反驳说,你不吹牛会死啊!还打个喷嚏就能让很多人抖一抖,你现在打个喷嚏试试,看我会不会抖一抖。
他嘿嘿笑着说,哎呀,你小子怎么一点幽默感都没有,没劲儿,没劲儿。一边说着,他还一边拍我的肩膀,墨尘啊,不是当大哥的说你,你呀,就是当兵当傻了。嘿嘿,这人嘛,得学会享受生活知道不?什么事儿都那么较真,那还不累死啊?
享受生活?他的话让我心里忍不住又是一阵苦笑。享受生活,这看似简单的四个字,在我24年的生命里,似乎从来都没曾出现过。我的父母他们不懂得什么叫享受生活,他们每天的生活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面朝黄土、背朝天。他们总是为了一家人的生计而忙碌,然而,不管他们如何的忙碌,每年的收成都仅够一家人不致于饿肚子,连我上学的学费都很难凑齐。
“想什么呢?”郑建军的声音打断了我不合时宜的回忆。
“没什么!”我摇了摇头。
“骗人吧你,看你眼神就知道你心里有事儿。”他笑呵呵地看着我,“想家了吧?”
被他道破心中所想,我不由苦笑。“是的,有点想爸妈,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
“唉!”他突然叹了口气,然后又是重重地在我肩膀上拍了一下,“墨尘,老老实实地回答我,后悔吗?”
“后悔?”我扭头看着他,他脸上露出的表情很认真,也很真诚。淡淡笑了笑,我摇了摇头。“后悔又能有什么用?反正都已经做了!”
“真的?”他似乎不相信我的回答。
“真的!”我肯定地点头,“这世上又没有后悔药卖,后悔又有什么用?”顿了顿,我反问他,“你问我后不后悔,那么你呢,你后悔过吗?”
“呵!”他也开始苦笑,然后又在我的肩膀上重重地拍了两下,“你小子,怎么都改不掉身上那股子兵气啊,什么时候都不忘反击是吧?”见我仍然静静地望着他,他又叹了口气,“就像你说的那样,后悔又能有什么用?呵呵!墨尘啊,这世上的路有很多,但是,我们走的这条路,是不能回头的。不管是对是错,只要你还想活着,就得一直走下去,直到这条路的尽头。”
那晚的谈话,让我和郑建军的关系似乎又拉近了不少。我的直觉告诉我,郑建军的身上,肯定有故事,而且,这故事还肯定不简单。可惜,陆云巍给我的情报里,没有讲到郑建军的过去,也不知道是这家伙贵人事忙忘了,还是他也不知道郑建军的过去。
等进入人烟稠密的城市后,我们又给自己换了一次装。同时,为了解决荷包空空的问题,我们对几个扒手来了一次黑吃黑。选择扒手下手也是有理由的,因为他的钱是偷来的,所以被人抢了也不敢伸张,因此,就不用担心他跑去找警察报案被人抢了什么的。更重要的是,这会让我的心里没多少罪恶感,我现在是被**通缉的逃反没错,但我这逃犯怎么说也是属于那种比较高级的,抢劫平民这样的事情,我还做不出来。用郑建军的话来说就是,老百姓赚点钱不容易,打他们的主意不仅丢人而且还该杀。
他这话怎么都让我觉得有些好笑,你自己都是个专干恐怖活动的**呢,一个**居然能讲出这种悲天悯人的话来,我心里想不笑都难。
于是我反驳道,你把这些扒手抢了,他今天的收入就没了,所以,他肯定还会去偷,这不是又害得更多人丢钱么?
他窒了一窒,好一会儿才从牙齿缝里憋出句话来,“文墨尘,你小子狠,有本事这钱你别用。老子现在吃饭去,有种你别跟着。”
“那可不行,怎么着也不能跟我自己的肚子过不去对不?”我笑的很欠揍,只不过,眼前这家伙显然不会跟我动手。“再说了,反正都已经抢了,不花掉它岂不是对不起我一番辛苦。”
郑建军打量了我好一会儿,最后,狠狠地向我比了根中指,然后,朝着一家打着个大大的“清真”招牌的小饭馆,头也不回地走了过去。
望着这家伙的背影,我不由得失笑,也在突然间觉得,这个叫郑建军的混蛋,有时候也挺可爱的。
在这座城市休整了两天后,我们乘长途汽车南下。火车是绝对不能坐的,因为现在火车站内都有民警检查过往人员的身份证。对于我们这两个身上背着**通缉令的逃犯来说,那实在是太危险了。所以,长途汽车这种交通工具在目前来说,是最适合我们的了。
我们的目的地是那个叫做香港的小岛,当然,只能是靠偷渡过去。所以,我们得先到深圳,然后再找当地的蛇头偷渡。这方面的事情显然不需要我去操心,有郑建军这混蛋在,干这种见不得光的事情,自然是驾轻就熟。
这一路行来也算比较顺利,不过,中间也出了那么点小插曲。那是我们上路的第二天,车子开到湖北境内的时候。一般坐过长途汽车的人都知道,在国道线上,都会有些供来往旅客食宿的饭店。这类饭店与搞长途运营的人都有那么一些瓜葛,所以,每辆车吃饭的地方基本上都是定了点的。本来呢,吃喝拉撒是人之常情,司机们给自己相熟的饭店拉点客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是,偏偏有些人就是那么霸道,人家不吃饭吧,他还非得逼着人下车去吃饭。
我们碰到的就是这档子事儿。当时是中午,我们坐的那辆车在路边一家叫什么“一路发”的饭店门口停了下来,然后,三个司机就下了车钻进了饭店里。紧接着,饭店里就跑出几个块头粗壮的家伙来招呼车上的人下去吃饭。碰到有人不愿意去的,那就强拉硬拽,领头的那个还说什么,到了这里,就算天王老子也得进他们店里吃饭。
大多数人在这几个看似孔武有力的大汉的威胁下,虽然很不情愿,但是还选择了下车。谁都知道去这样的饭店吃饭肯定会挨宰,而且被宰的肯定还不轻。本来呢,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我们也打算选择合作。可就在这时候,那几个家伙居然对车上仅剩的三个怎么也不愿下车吃饭的乘客动起了粗。
从上车开始,我就将同车的人打量了一遍。这一车人大部分都是去深圳打工的,还有少数是探亲访友的。这三个人是一家人,年纪大点的是哥哥和嫂嫂,年纪小的那个是妹妹,他们也是去深圳打工的。从他们的衣着上能看出,这一家人过的并不富裕,所以,他们显然不想把自己的辛苦钱送给黑心的饭店老板。那自然的,这几个像打手多过像服务员的家伙自然要给不合作的人来硬的了。更何况,那个小伙子的媳妇和妹子长得还挺耐看的,从这几个家伙满脸的淫笑里就能看出他们心里那点龌龊的心思。
现在车上就只剩下我们这几个人,那几个拉客的大汉看起来不是第一次干这种勾当,所以,见我们两个还没下车,便分出两个人来赶我们,而剩下的几个,就开始对那一家子动手动脚了。
扭头看了郑建军一眼,这家伙冲我耸了耸肩,那意思分明是在说,小子,你看着办吧。见我们两个居然还敢在这眉来眼去,那两个负责赶我们下车的家伙不乐意了,骂骂咧咧地走过来就要将我们往下推。
“别推我,我自己走!”郑建军这混蛋装出一副很熊包的样子,只不过,他的手可一点也不熊包,一把就抓住了那个大汉的手腕,然后再反手一扭,这看起来停结实的大汉就立刻叫唤了起来。
另一个大汉见势不对,举着拳头就向我挥了过来,对付这种货色,对我来说实在是太轻松了。同样是翻手一抓,拿住他的手腕,然后再一扭,这哥们立刻就变得和他那兄弟一样,扯着嗓子开始叫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