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兵走了,在那个霜叶飘舞的季节。那天的天很冷,营区的地面都铺上了一层厚厚的白霜。
老兵捏着我的胳膊,眼眶里噙满了泪花。“小子,你要加油,你一定要去T大队。”
我点头,说班长,你放心吧,我可是天生的狙击手。
老兵笑了,狠狠地在我胸上擂了两拳,然后,他头也不回地爬上了汽车。临走前,他最后一次冲着我吼。
“你一定要替我进T大队。”
老兵走了,带着遗憾离开了他热爱的军营,离开了他爱若珍宝的88狙击步,离开了这座被他爬遍了的大山。
他不得不走,因为他再不回去,家里介绍的对象就得吹了,而那几千元才彩礼,也一分都拿不回来。所以,他必须回去,因为,他们那儿,比我出生的那座山,还要偏远和贫穷。
我开始玩了命地训练。一开始,高连还很高兴,经常在点名的时候号召大家向我学习。可越到后来,他便越觉得不对劲儿,终于把我叫了过去。
“你小子是不是不要命了?”高连劈头盖脸地问我。
“我要进T大队。”
我没有理会高连的愤怒,很平静地说出答案。
“那也不能这么玩命吧?你真当自己不是人啊?从今天开始,没有我的同意,不许你再碰枪。这是命令!”
满肚子火的高连将我撵了出来,让我好好地反省、反省。
我不敢与他争辩,因为我知道高连是个说到做到的人。于是,我的日子闲了下来,由一直的忙碌变得突然间无所事事。这种感觉让我很难受,所以,破天荒地,我第一次将林默拉到了营区后的山坡上喝酒。
“墨尘,不是我说你,你也太玩命了。”
林默将一大口二锅头倒进嘴里,喷着酒气说我。
“我答应过班长,要进T大队的。”
我望着太阳西沉的方向,在那一座又一座大山的后面,在那个遥远的西北,是老兵的家。
“T大队啊!”林默沉吟了一声,突然不说话了,只是一口一口地喝着酒。
于是,在那个冬日的下午,在斜阳洒照的半山坡上,两个刚换上上等兵军衔的年轻士兵,就那么你一口,我一口地喝起了闷酒。直到将那一斤装的二锅头喝成了底朝天,才相互扶携着,一步步晃回营区。一边走,还一边扯着嗓子唱。
“十八岁,十八岁,我参军到部队,红红的领章映着我,开花的年岁,虽然没戴上呀,大学校徽,我为我的选择,高呼万岁……生命里有了当兵的历史,一辈子也不会感到懊悔!”
春节过后,度过了训练准备期的军营开始忙活起来。从师部开完军事部署会的连长,回来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把我们全连137号人拉到了操场上训话。
“小子们,给我好好加把劲儿,这次决不能再输给红三师那帮家伙了,明白没有?”高连站在队列前大声地问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