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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陈大石

吕阳曾经隐姓埋名在大汉虎贲军下征战四方,杀人无数,但那是他的一段历练经历。

像刚才这样的杀人,吕阳从来没干过,一见之下他多少有点不接受。

他觉得这件事如果让自己来办,完全可以做的更好,绝不需要用到杀人的手段。

只是人都死了,再说也没用。

他在自己的屋里没等多久,霍明升和孙金贵带着玉玺就走了进来。

“道长。这块玉玺您看如何?”

“可以。”那个工匠手艺很好,这块玉玺和吕阳曾经见过的那一块真的玉玺,几乎一模一样。

若是放在汉朝,或许骗不过王莽,但是放在如今的民国,所有人都不会识破真假。

因为本来就没有人知道真的玉玺什么样。

听到吕阳这样说,霍明升和孙金贵都放下心来。

他们没有生活在后世,所以不知道后世小说家喜欢用的一句话:“命运的巨轮推动。”

但是他们不知不觉的感受到了这一点。

眼前这块仿造的玉玺,仿佛切割了他们的过去和未来。

没有这块玉玺之前,霍明升是镇嵩军的一个小排长,孙金贵是乡间一个土夫子。

他们的轨迹几乎可以确定。

霍明升或者因为军功,或者使用贿赂,再或者,也许有一些机缘,会升官。比如到连长,团长。

可是到这个位置也几乎就到头了。

镇嵩军的高级军官全是和刘镇华一起的老人。那时候他们是刀客,就是土匪。人家是生死的交情。自己只是个外人。

霍明升空有救国之心,却根本没有救国之路。

也许他老了之后,能带着几房老婆,一箱大洋,回到江苏老家等死。

至于孙金贵呢,就更不用讲了。

瓦罐不离井口破,大将难免阵前亡。他就是一个盗墓贼,不定哪天就死在土堆里了。

这一切的一切,是他们的过去,和应该的将来,但是随着吕阳的出现,尤其是现在玉玺都出来了,也就都彻底的被改变了。

他们俩都清楚,自己是再也回不到过去了。

霍明升这阵子满北京的跑,就是在打探消息,思谋出路。

最开始他是为了吞掉抢杨老爷的财产,才欺骗刘镇华说自己有玉玺的消息。

现在玉玺真的在手了,霍明升反倒犹豫起来。

刘镇华要把玉玺送给袁世凯,好换来更大好处。

那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一定要把玉玺给刘镇华呢?我自己送上去不好吗?

何必为人做嫁衣。

霍明升这些日子一直就是在寻找一条渠道,能接近袁世凯。

孙金贵虽然是个土夫子,但是到了现在,他也不是没有半点想法。

人往高处走!

到了现在,到了北京,尤其是现在他手里有大把黄金,老孙可就不是原来的老孙了。

为什么要死在土里?

我当个老爷死在小洋楼里面不好吗?到时候一堆东洋女人、西洋女人围着自己,那是多么的快活。

孙金贵也回不去了。

既然回不去,只能向前走。

可是怎么向前走,老孙还真想不到太好办法。

如今三人中,吕阳不知不觉成了另外两人的精神依靠。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吕道长搞出来的。而且这个人有个巨大的好处,是别人没有的。

就是此人根本不贪钱。

他们仨一起背来的黄金,本来是一人一背囊,但是吕阳根本没留自己的一份。

黄金被孙金贵和霍明升瓜分了。

因为有杨喜的存在,俩人还分了一点给杨喜。

至于吕阳,他别说不要钱了,甚至他都不怎么吃饭。

这让俩人越来越觉得吕道长不是一般人。

他俩实在不知道吕阳要的是什么。一个人活在世上,你总得图点什么吧。

像孙金贵就要钱。要女人。要房子要地。没这个怎么生活?

霍明升追求就高的多了。

他要先自救,然后再救国。

俩人都有了明确的目标。

就算是杨喜也有自己坚定的追求。她要做霍明升的大太太。这个目标在他们盗墓成功之后,越发的清晰了。

杨喜知道,霍明升再也不可能丢开自己。因为自己知道的太多太多了。咱们俩就是一根绳上的蚂蚱。

飞不了你,也跑不了我。

所以霍明升杀人之后,杨喜只是最初被吓到了片刻,然后马上就冷静了下来,提醒自己的男人身上别沾血。

这时候霍明升和孙金贵俩人已经处理完了陈大石的尸体,杨喜忙着料理一些后事。

她一边仔细的清洗着屋里的残余血迹,一边伸直了耳朵,倾听隔壁房间的动静。

杨喜知道,现在她的男人一定在谈大事,自己不能掺合。

水盆中的血迹越来越浓,衣服上的血痕越来越淡。

很快就会洗干净的。

明天太阳一晒,这身衣服上不会留有半点痕迹。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杨喜不由得心中充满了期待。

日子对她来说,是越来越好,好到不得了!

她,要做霍明升的太太!越快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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