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来分钟,胡仙便阅读完毕。
她抬起头,就直接对贾和风说道:“去拟份合同,就按照张先生说的办!”
胡仙看完,心中不禁对《诛仙》这部小说拍案叫绝。
因此二话不说,便立即叫贾和风去拟合同,赶紧把这部小说签下来,以免横生变故!
《星岛日报》的销量能否提高,可能要看《诛仙》这部小说了。
“张先生不愧是青年才俊,年纪轻轻就能写出这么好看的小说!《诛仙》一出,谁与争锋!势必要横扫香港诸多小说!”胡仙面带和煦笑意看向张俊,丝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之词。
张俊谦虚道:“胡女士过誉了,在金庸、倪匡等前辈面前,我可不敢放肆。”
胡仙自然是知道张俊不能跟他们相比,不过张俊的潜力非常大,值得《星岛日报》拉拢,捡好话说,反正不费钱。
“张先生,《诛仙》这本书你有多少存稿了?”胡仙询问道。
“我最近忙着拍电影,没多少时间写书,所以除了手上这份书稿,也就没有什么存稿了。不过你别担心,我写书的速度很快!”
“能有多快?”
“我听说倪匡一小时写4500多字,我比他强一点点。5000字吧,再多的话,我的手就要抽筋了。”
胡仙听完这话,登时一惊。
旋即,胡仙的目光不由看向张俊的手,那是怎样的一双手啊,修长白皙,骨节分明,简直比女人的手还要漂亮。
胡仙差点心生嫉妒。
等等,胡仙忽然想到,自己首先不是应该因为张俊写书的速度超过倪匡而震惊吗?怎么会去想别人的手长成什么样子?
胡仙老脸一红,怪只怪张俊长得太俊了,让老阿姨都心旌摇曳!
“你写书的速度既然这么快,那我就放心了!不过,速度快归快,但你也要保证质量!”胡仙道。
“你放心,整本小说都印在我脑中,主要是我的手跟不上我的思维,不然其实还可以更快。如果有一台计算机就好了,我一个小时能写八九千字!”张俊说完之后,叹了口气,似乎还颇为可惜。
胡仙微微一愣,差点无语了。计算机这个东西,她也是知道的,动不动就几十或上百万美元一台,一些大型计算机甚至数千万美元一台。你居然想拿计算机来打字写小说,怕不是得了妄想症吧……
而张俊此刻不禁想到了个人电脑的开创者苹果公司,等这家公司成立的时候一定要去投资一下,至少要拿下40%的股份。当然了,微软也不能放过,到时候顺道一起投了。
贾和风这时带着一份合同走了过来,内容大致就是之前谈好的,张俊仔细看了一下,觉得没什么毛病,便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胡仙随后吩咐财务让张俊领了12万港币的稿费,最后在离开时,说道:“张先生,一周之后,也就是8月1号,《星岛日报》将开始连载《诛仙》,请你注意关注。”
“好的!”
张俊点头应道,也约定了每周来报社一趟送一次稿件。
离开《星岛日报》大楼之后,张俊拿着支票,便直接前往了汇丰银行,将钱兑换到自己的银行卡里面。
看到存折卡上的一长串数字,张俊忍不住挥动拳头,兴奋的不能自己!
有钱了,可以拍电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