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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火葬场开启

现在的沈沅定不会如前世那般恨他。

而他虽然同她退了这桩婚事,但是一切都还来得及。

他仍有能够重新挽回沈沅的机会。

——

永安侯府。

康平伯府差人往侯府后门送了个刻着团凤纹的紫檀小匣,说是要将此物,交给沈家的大姑娘。

沈渝这日恰好途经侯府后门,便正巧听到了几人的对话。

侯府小厮的脸上面露为难,有些难以置信地问:“这…这确定是要给大姑娘?我们大姑娘可是跟你们家的主子退婚了。”

伯府派来的人也可谓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再一想起陆谌几日前还曾因着那块天降的牌坊昏迷不醒,便也觉得,他许是要将此物交给二姑娘,却因着头脑不清,才说了大姑娘这三个字。

一个伯府的下人也有近好几十个,被陆谌第一个递话的人也不是他。

故而为伯府跑腿的小厮便对侯府的小厮道:“这…也有可能是我记错了……”

话音刚落,沈渝已经走到了几人的身前。

侯府小厮忙恭敬道:“二姑娘。”

沈渝用眼觑了觑身侧的丫鬟。

丫鬟立即会出了主子的心思,随即便将那个紫檀小匣抱进了怀里。

沈渝这时开口道:“我说你们也真是糊涂,这康平伯府送到侯府的东西,怎么可能不是给我的?”

两个小厮立即恭敬地应了声是,随即便看着沈渝眸含矜意的携着丫鬟,离开了这处。

当晚。

沈渝便戴着那根用和田玉雕刻的玉兰素簪到沈沅的眼前晃了晃。

沈沅看着沈渝的那副模样,只是觉得陆谌的脑子八成真是被那牌坊砸坏了。

因为沈渝的容貌生得娇艳,她喜欢的,也都是诸如芍药或是海棠这类颜色艳丽的花卉。

她还记得,前世陆谌送沈渝的那些簪饰,也都是些攒金镶宝的富贵之物。

和田玉这材质固然珍贵,但属实不太衬沈渝的气质。

沈沅倒也没有再多往深处想。

她只知道陆之昀的生辰快到了,可要送他的贺礼,她还没有想好。

——

伯府的小厮归府后,陆谌立即便唤他到了正堂,略有些焦急地询问道:“你见到沈家的姑娘了吗?她可喜欢那根簪子?”

陆谌说的,是沈家的姑娘,并未说大姑娘。

故而那小厮的心中也再度确认了,陆谌赠簪的那个姑娘,是沈家的二姑娘沈渝。

小厮恭敬回道:“姑娘立即便让丫鬟抱起了装簪子的木匣,看样子是很高兴。”

话音甫落,陆谌的唇畔也终于有了笑意。

他便知道,沈沅的性情柔顺,最是个好相与的人。

旁人对她稍稍示好些,她的心肠便能软上许多。

陆谌知道沈沅最喜欢的花便是玉兰花,也知道这根白玉簪素简归素简,但却最是衬她古典温娴的气质。

沈沅既是收下了这根簪子,便说明她对他,还是存着些好感的。

——

两日后,恰是陆之昀的生辰。

沈沅和碧梧在亨顺楼同掌柜打理完账目后,便欲往常去的那家酒楼走去。

实则陆之昀今日过生辰的事,还是沈沅从廖哥儿的口中问出来的。

廖哥儿说陆之昀向来不会过生辰,每每到了这个日子时,都同往常一样,连菜品都不会多加一道。

碧梧想起了亨顺楼近来接的一笔单子,便对沈沅道:“原来二姑娘发上戴的那根玉兰簪子,是康平伯在亨顺楼提前定下的,还花了好几十两银子呢。”

沈沅对陆谌送给沈渝的礼物毫不在意,却一直在想,她到底怎么样才能寻个合理的借口,去将这三间铺子的地契和权状还到江丰的手中。

其实她先前也尝试着还过几次,但是都被江丰以“我们公爷送出去的东西,从来就没有还回来的道理”给退回来了。

沈沅无奈,如今也只能暂时帮着陆之昀打理这三间铺面。

她想着,等廖哥儿再大些,陆之昀也定会将他送到书院里,去和同龄孩子一起治学。

到了那时,她说什么也要将这三间铺子和利得,都尽数地还给陆之昀。

沈沅正惆怅着,便见碧梧的面色竟是微微一变。

她循着碧梧的视线望了过去,却见身着月白直缀的陆谌正携着两个随从,朝她的方向走了过来。

沈沅看见陆谌,心中可谓是波澜不惊。

她也不想主动避开他,便想着同他颔首示意一下,陆谌应该就会从她的身前走过去了。

可谁料,陆谌走到她的身前后,却是停住了步子。

沈沅面色微诧,便见男人微启薄唇,似是有什么很严肃沉重的话,要同她说。

“沅…沈姑娘,可否同我到附近的茶楼一叙,我有…我有很重要的话要同你讲。”

沈沅淡掀美目,看向了他。

她见陆谌面色微郁,眼下亦存着些许的乌青,瞧着比一月前还要清减了些。

智力什么的,好像并没有受损。

但是说出来的话,却明显不是如此。

沈沅也不好直接点明,陆谌到底是不是被牌坊砸傻了,只保持着应有的礼貌,淡声回道:“康平伯,我早便同你退婚了,你我现在的身份,是不能一起去茶楼谈事情的。”

陆谌微微抿唇,他其实也料到了沈沅会这么说。

他刚要开口,想再将沈沅留住时,却见她已经是要携着碧梧离开这处了。

陆谌心感不妙,忙用眼示意随从拦住了主仆二人。

沈沅见他如此,面容渐染薄愠,她柔美的嗓音也沉了几分,道:“康平伯这是要做什么?”

“我……”

陆谌的心中有好多好多的话想同沈沅说,能再度见到她活生生的站在他的面前,于他而言,都是种难言的欣喜。

他永远都忘不了,前世得知沈沅被沈渝陷害,惨死在雨日的庄子里时,他的心有多么的痛。

好不容易才见到了沈沅,陆谌是一定不会放过这次机会的。

陆谌刚要往沈沅的方向再走几步,却因着一道严冷低沉的声音,顿住了步伐。

——“陆谌,你在做什么?”

这副低醇浑厚的嗓音陆谌再熟悉不过了。

他只觉得,自己的背脊也于一瞬间,凉了好几分。

猜出了来人是谁后,陆谌的面色骤然一变。

陆谌循着声音回身看去,便见往他和沈沅的方向走来的人,果然是他的五叔——陆之昀。

陆谌的父亲去得早,而在陆家的所有长辈中,他最敬怕的,便是这个只比他大了十岁的五叔。

不只是他,其实陆家上上下下,所有的人丁,最怕的人都是陆之昀。

陆谌九岁那年,当时的皇帝洗清了老国公陆鸿昂的冤屈,陆家也从满门流放的落魄豪门,再度翻身成了当朝的新贵。

而那年,陆之昀十九岁。

陆谌的三叔陆之晖也仍在世上,是镇国公府的世子。

十九岁的陆之昀,便为大祈立下了赫赫的战功,他是行伍出身,也曾在战场上杀敌无数。

纵然那年祈朝太平,他也将戎装换成了文士的襕衫和深衣。

可毕竟陆之昀曾在战场上杀过数不清的人,双手也曾浸满过鲜血,他身上的狷煞和戾气仍未消褪半分。

实则,陆谌的小叔陆之旸颇有陆之昀年少时的气质,却也远不及陆之昀让人心生畏惧。

当时陆家的下人便总说。

五公子陆之昀虽然生得英俊高大,可每每站在门前时,就像是个活脱脱的煞神。

虫子见到他,都会绕着他飞。

再凶悍的恶犬见到他,也都会立即吐出舌头,不敢再狂吠。

虽然陆谌也搞不清楚陆之昀为何会在那年突然选择了参加科考,走上了入仕为官的这条路。

但是这么多年过去,纵然陆之昀的气质早已在官场的浸淫中变得内敛又深沉,但是他那威严和凌厉的气场,也定是与少时的行伍岁月脱不开干系。

思及此,陆谌却见,身着黯色襕衫的陆之昀已然走到了他和沈沅的身前。

男人仪容峻整,气宇轩昂。

深邃的凤目在看向他时,也莫名多出了些许的侵略意味。

陆谌有些慌了阵脚。

他知道五叔此前就厌恶他在沈氏姐妹之间纠缠不清,而今又正好被他抓到,他在街上缠着已经同他退了婚的沈沅。

完了。

陆谌的面色渐变得惨白。

他竟然被他的五叔抓到了,他真的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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