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琉惠给尹英倒了杯茶,让尹英慢慢说:“是这样的,我和我丈夫已经结婚五年了,前两年我和他在这边一起做茶叶生意,后面我怀孕,这边没人照顾,就回去生孩子了,直到孩子两岁,也就是前段时间来回来。可到这边还不到两个月,我就发现我的丈夫出轨了,对象是店里的员工。”
“我提出要和他离婚,可他不同意,还说异地办不了离婚证,我是直到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这才来咨询您。麻烦您帮我想个办法。”
齐琉惠沉思了一会:“如果对方不愿意离婚那离婚确实是比较困难的,只能起诉,而且只能回到你们的户口所在地起诉离婚,而且还得有分居年限,之前你们已经分居了那么久,但您现在应该是和您丈夫住一起的吧。”
“是的。”
“那这样就需要等很久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①
“您刚刚说您丈夫出轨了,那他有犯重婚罪吗?比如和出轨对象同居吗,或者以夫妻相称吗?”齐律师又接着问。
“那倒没有,我没听说他们有住在一起,在外人面前也没有以夫妻名义相处。”尹英有些灰心。
“那这样在对方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下他肯定会否定你说的感情不和,如果他没有我刚刚说的那些情形的话,而且一定要拖着你的话只能分居满二年了。”
“齐律师,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丈夫有把赚钱转给我婆婆的习惯,之前每年都是,今年才拿了些钱回来。我要是分居期间他把赚的钱都给了我婆婆,那我离婚时不是一分钱都分不到了。”
“这你不用担心,分居期间一方转移财产的,当事人可以起诉离婚、要求分割财产,并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也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分割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②
“所以你不用担心,如果他真的这样做,你可以去起诉他,这反而对你有利。”齐律师安慰着尹英。
“谢谢你啊,齐律师,没有你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不知道得吃多大亏呢。如果有问题我再来找您,那我就先回去了,辛苦您了,无论多难,我都一定要离婚。”尹英坚定地说。
两年而已,一辈子都过去了,两年算什么,只要能离婚,拿到自己该有的,别说两年,二十年自己都跟他们耗,就看谁耗的过谁。
咨询完律师没两天尹英就找到房子准备搬家了,东西已经收拾完了,就一个行李箱,没什么东西,走的时候艾查正好回来,尹英看着他心想正好,不用再电话通知了。
“你这是干嘛啊,托这个行李箱离家出走啊?”艾查皱眉,显然不开心了。
“不是离家出走,正好你回来了和你说一声,既然你不肯离婚,那我们就分居吧,我会向法院提交诉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