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自小在琅岐岛上一起长大,他爹当年还想让他们定亲,因为这杜聿寒,是琅岐岛上年轻一代弟子中,最为出类拔萃的。
别的不说,单单皮相而言,放眼整个琅岐岛,都没人能够超过他,当时岛上还流传着一句笑言——
杜家好儿郎,个个美如玉。
这杜聿寒据说,同他爷爷杜凤年生得几乎一模一样,都是可比潘安的美男子,所以不难想象,即便当日的杜凤年被人追杀,是在那样狼狈的情况下,一张脸应当也是惊艳绝伦,颜臣就算有“偃术大师”之名,也毕竟是个小姑娘,还正值韶华,会对他一见动心也不足为奇。
“我们将他救了下来,那帮黑衣人皆不是我的对手,我削木头不行,打架倒是很厉害的,只可惜,师姐反倒嫌我粗蛮,不如那杜凤年文雅秀气,想起来老子就……老衲就一肚子的火!”
“师姐救下他后,给他包扎伤口,用我从没听过的温柔语气,问他为何会闯入这千石迷阵?又为何会被一帮黑衣人追杀?身边又为何带了一面羊皮鼓?”
“师姐的问题也是恁多,其实就是想跟人家多说说话,我还看不出来吗?那杜凤年也是个色胚子,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师姐不放,说了一通废话,却一个问题也没回答出来,只是隐隐约约告诉我们,他好像要完成什么任务,须将手中的这面羊皮鼓,送到东鸣寺的无朽塔中,让庙中高僧代为保存。”
“我师姐一听就乐坏了,说我们也要去无朽塔,正好可以一道,先破了千石迷阵,再一同去闯那无朽塔!杜凤年身受重伤,跟我们结伴,自然占尽了便宜,更别说他对我师姐还有几分意思,当下就一口答应了下来!”
冥冥之中,缘分奇妙不可言,杜凤年是为了送一样东西,颜臣是为了取一样东西,他们天南地北,素不相识,却因同样的一个地点目标,因缘巧合下,在那一年相遇相爱。
是的,情意如同星火燎原般,来势汹汹,不可抵挡,对于漫长的生命而言,或许只是短短一瞬的光芒,却足够照亮一个女人的一辈子了。
在最后闯塔的过程中,赫连岚跟塔中一个高僧动手受伤了,最后一层便没能上去,只有徐凤年与颜臣两人并肩而战。
也不知在塔上发生了些什么,总之当赫连岚知晓时,颜臣已经答应了塔中高僧的条件。
“他们想将我师姐留在寺中三年,精化那千石迷阵的石轮机关,再顺便做些木头椅子,密门暗道什么的,反正天下第一偃师都自个儿跑来了,不用白不用嘛。”
“若我师姐答应了,无朽塔中的那本《偃术天书》便归她了,东鸣寺还可以替杜凤年保管他那面羊皮鼓,绝不会让任何人夺去,这对我师姐和那杜凤年来说,的确是个不小的诱惑,他们都动心了。”
“但我却觉得不公平,凭什么只让我师姐一个人付出代价?杜凤年就捡现成的便宜?怎么着他也该留下来三年,在寺里做点苦力什么的才对,可他却说,自己不能留下来,他身负重任,必须马上离开了,等那些事情一了,就会立马回来找我师姐,再也不跟她分开了。”
“说起来简直讽刺,我师姐居然相信了那厮,答应留在东鸣寺三年,杜凤年就这样走了,那面羊皮鼓也被放入了无朽塔的顶层,不用再担心任何人会将它夺去……师姐说,杜凤年一定会回来的,她相信他,可她这一等,不是三年,而是一辈子。”
漫长斑驳的时光里,灵秀的少女守在佛塔之上,头上生出了白发,一双巧手长满了皱纹,明亮的眼眸也日渐枯萎,她等了一辈子,杜凤年却再也没有回来过了。
“师姐不走,我也不走,他们要赶我,我便索性剃了头发,做了他们这里的和尚,平日还替他们守着那千石迷阵,叫他们省了不少心,这群庙里的王八蛋,精打细算的,可是赚大发了!”
“只可怜我师姐,等了这么多年,人都等得有些疯癫了,神智时而正常,时而混乱,脑中的记忆总是停留在与杜凤年相遇的那一年,沉浸在里面不愿出来,我日日去见她,她还是像从前那样,叫我小师弟,还问我为什么头发都掉光了?”
“我又觉好笑,心里又难受得慌,谁也不知道我这么多年,过得有多么痛苦,有多么心疼我师姐,我想尽了办法,却无论如何也无法将她拉回来,解铃还须系铃人,恐怕这一生,只有杜凤年才能解开她这个心结了……我本以为这辈子都再也听不到杜凤年的消息了,却没有想到,你们来了。”
烛火摇曳,桌前那高僧握紧手心,想起自己师姐这许多年来饱受的凄苦煎熬,眼眶不由泛红了一片。
他看向骆青遥与辛鹤他们,喉头有些嘶哑,道:“说吧,为什么杜凤年那厮自己不来,而让你们这群小娃娃过来取那羊皮鼓?”
辛鹤心头一颤,屋里的几人面面相觑,好半晌,辛鹤才看向那高僧,小心翼翼道:“大师,实不相瞒,杜凤年与我是家乡人,他……他早就过世了。”
“什么?”那高僧瞳孔骤缩,脸色陡然一变:“杜凤年死了?那我师姐怎么办?”
辛鹤看着他激烈的反应,喉头有些发紧,只觉嘴里满满的苦涩,却还是不想欺瞒,要将实话全部说出来。
“是的,早在很多年前,他就已经过世了,并且……他也一早就娶妻生子,如今,如今孙儿都有我这般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