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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竟然有人想用金钱征服丽莎(求鲜花)

旁边的帅气青年男子也惊讶地说道。

这两名青年男子,不是别人,正是今天清北大学食堂搭讪丽莎和琴的两名大一新生。

看样子,也是有钱的公子。

他们都没有想到,这届清北大学新生中会有丽莎和琴这样的极品美女。

可惜。

丽莎是真学霸。

哪怕他们有点小聪明,都不是丽莎的对手。

然而。

说到钱,他们就不相信丽莎会比他们更富有。

尤其门口还站着一个方岩,看样子也不是太有钱。

两人估计,方岩就是丽莎和琴的钱包。

知识无法吸引到丽莎和琴,那么钱应该可以。

在他们的眼中,喜欢奢侈品的女生,那是太容易上手了。

他们不缺那点钱。

那名相对帅气的青年男子,名叫卢金帅,还真是人如其名,有金又帅,而且很聪明,玩股市玩得很溜,人称“小巴菲特”。

那名身形相对高大的青年男子,名叫石高壮,名字听着有点奇怪,却是体育特招生,擅长篮球,人称“篮球王子”。

不得不说,两人的名号都很响。

正因为这样,今天踢到丽莎这块钢板,让他们感到很丢人,一直想办法找回场子,而现在看来,机会有了。

他们就相信方岩会比他们更有钱。

毕竟,方岩身上穿着的古驰休闲装也就一般般,远不如现在两人穿的那么时尚。

尤其两人手腕上都戴着一款价值百万的江诗丹顿。

单是名表这一点,他们就将方岩比了下去。

方岩两手空空。

方岩自然不知道卢金帅和石高壮想些什么,甚至都没有看到两人走进来。

他的目光落在包包区,寻思着要不要给丽莎和琴买几个。

按照梁斯雨的说法,这世上就没有哪个女人可以抵挡得住包包的魅力,这个道理就跟男人对跑车的情怀一样。

方岩算是实用主义者。

不需要,他是不会买的。

不过。

女生就不一样。

最终,他觉得还是买几个包包吧,这样一来,丽莎和琴出去的时候也方便一点,可以放点必需品。

可惜时间太晚了,不然方岩打算将这个地方逛一圈,疯狂买买买。

这事情,只能等明天了。

丽莎既然要留下来,很多东西还是需要买的。

至于琴,倒是不急。

甚至,下次什么时候见到琴,方岩都无法确定下来。

与此同时。

卢金帅和石高壮带着两名漂亮的女生,悄然走到丽莎和琴的身后。

丽莎和琴正在听着那名俏丽的小姐姐介绍着眼前的衣服。

毕竟两人对衣装什么的都没有太多的研究,尤其是琴,平日除了工作,还是工作。

她们自然没有注意到身后的人。

“美女,我们又见面了。”

石高壮先开口说道。

对于今天被丽莎怼得无话可说,石高壮一直耿耿于怀。

既然知识征服不了丽莎,那就用金钱。

至于琴,他自然要留给自家兄弟卢金帅。

一人一个,刚刚好!

而身边的两名女生,哪有丽莎和琴那么有味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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