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远,是乐锋在史丹顿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期间跟的律师。
他年长乐锋几岁,长相身材都不算出众,业务水平也很一般。
律所三大高级合伙人之一的乔浩言,是他的姐夫。
所以虽然这家伙能力一般,但凭借着这一层关系,在19楼也有自己的独立办公室。
乐锋走到林远的办公室门口,轻轻扣了两下门。
里面的林皓应声:“进来。”
“远哥。”
乐锋进门后喊了一声。
这林远只是淡淡地点了一下头,招呼他坐下。
“乐锋,你可真是好样的,刚刚拿到律师执照,第一场官司就打赢了。”
林远的话,虽然面上是在夸他,但是配上他现在脸上的表情,一副阴阳怪气的样子。
老阴阳人了。
乐锋长得帅,能力强,在他实习的期间,林远手上有几个案子,还是靠乐锋给的意见才打赢的。
不过最后,功劳却是被这家伙独吞了。
对此,乐锋虽然无奈,但是也只能接受。
谁叫实习律师没人权啊。
林远心下也知道,以乐锋的实力,早晚是要出头的。
现在在律所里面,乐锋的风头就已经盖过他了。
过了实习期之后,可以独立处理案子,他哪里还压得住这个帅笔。
本来就有不少人在背后嘲讽他,是靠裙带关系才能在史丹顿混下去的。
日后要是再被乐锋压过风头,怕是更抬不起头来了。
所以林远常常借故打压乐锋,要不是这期间乐锋表现无可挑剔,找不到合适的理由,他老早就借故把乐锋炒了。
眼下,机会来了,而且是眼前的这个家伙自己作死。
“我只是尽力而为罢了。”
乐锋淡淡地回道。
他见到林远这副模样,心下感觉到事情怕是不太简单。
不过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他现在已经过了实习期,大家都是正式律师,怕你个鸡毛。
“这个,是你打赢这场官司的奖金。”
林远将桌上的的一个白色信封推到乐锋跟前。
路潇伸手接过,淡淡地回了一句谢谢。
“这是你应得的,无论案子大小,打赢了就有一笔奖金,这是史丹顿的规矩。”
“不过,除了这个,还有一个信封要给你。”
乐锋接过,看到封面写的三个字-“解雇信”.
“没想到还有特别奖励,只是我不太明白。”
乐锋微微一笑,语气有些无奈。
“这是高层的意思,你刚刚实习完,和律所还没签订正式合约,律所有权解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