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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读网 > 大清皇子的探案之旅 > 第八章:审讯

第八章:审讯

“好啊,你敢说,我就敢听,来啊,谁怕谁啊”

“呵.....好啊,难得遇上不怕死的,你不怕死,那你怕不怕生不如死”

“来,让我们接着来”

“六:《缢首》

绞刑是用弓弦缢杀...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张弓,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

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

七:《烹煮》

即「请君入瓮」唐朝的武则天,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位女皇帝。她为了维持自己的统治,采用严刑峻法,消除异己。因此,她手下的一些酷吏,便借机想方设法诬陷自己的政敌,并想方设法制造酷刑逼供。朝廷上下,笼罩着高压的恐怖气氛。武则天的两名大臣周兴和来俊臣,是当时有名的酷吏,成千上万的人冤死在他们手下。有一次,周兴被人密告伙同丘神绩谋反。武则天便派来俊臣去审理这宗案件,并且定下期限审出结果。来俊臣和周兴平时关系不错,感到很棘手。他苦思冥想,生出一计。一天,来俊臣故意请来周兴,两人饮酒聊天。来俊臣装出满脸愁容,对周兴说:唉!最近审问犯人老是没有结果,请教老兄,不知可有什么新绝招?周兴一向对刑具很有研究,便很得意地说:我最近才发明一种新方法,不怕犯人不招。用一个大瓮,四周堆满烧红的炭火,再把犯人放进去。再顽固不化的人,也受不了这个滋味。来俊臣听了,便吩咐手下人抬来一个大瓮,照着刚才周兴所说的方法,用炭火把大瓮烧得通红。来俊臣突然站起来,把脸一沉,对周兴说:有人告你谋反,太后命我来审问你,如果你不老老实实供认的话,那我只好请你进这个大瓮了!周兴听了惊恐失色,知道自己在劫难逃,只好俯首认罪。

八:

《灌铅》

在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白相即为地狱之主,由百官所命,美女围侍;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要受铜汁灌肠之苦。与此相似,人间有灌锡或灌铅的酷刑。锡的熔点是摄氏二三二度,铅的熔点是摄氏三二七点四度,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而且熔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

汉代广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块饮酒,昭信妒性大发,就向刘去说:荣爱看人时,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谁有私情。刘去信以为真,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就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荣爱见刘去生气,非常害怕,投井寻死,刘去命令人把她捞出来,不幸没有死。刘去杖责荣爱,她招认私情,荣爱受刑不过,胡乱说出和医生有不正当关系。刘去越发恼怒,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用熔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

九:《刖刑》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

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以后者比较可信。

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时期,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不起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

十:《梳洗》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洗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你们觉得怎么样,我觉得十种太少了,还可以再增加一些,不止十种,还可以加入一些别的刑罚”

“呕”“呕”

“你们怎么了,怎么都吐了,你们这承受力也太差了吧”

“主子,不是我们承受能力差,而是你这也太吓人了,我们真的承受不住啊”

所有人,心里都在想,额的个老天爷啊,这是个什么妖孽啊,雍亲王啊,你这是生了个什么娃啊,吓死宝宝了

法海啊,你快来收了这个妖孽吧

所有人都欲哭无泪,不是哭不出来,而是不敢哭啊,他奶奶的忍得好辛苦啊,我今天为什么要跟着这位爷出来啊,所有人都抓狂了

而那几位死活都不招的主,也已经吓得浑身瑟瑟发抖了,眼睛里充满了惊恐

“怎么样,你们要不要挑一个,还是由我来帮你们选,就第七个怎么样,你们人多,为了不浪费人力物力,就第七个吧”

“别.....我们招,我们招”

“妹妹,不能说啊,说了我们都得死”

“可是,不说,就是生不如死啊,他说的那些东西,比死还可怕,我不想的,我真的不想的”

“完了,她已经崩溃了,嗨…….”

“好,现在我问一句,你们回答一句,若是敢有隐瞒,决不轻饶,刘喜,记录”

“是,主子”

“我问你们,是谁帮你们隐瞒了身份,让你可以参加科举,又是谁让你去进宫行刺的,你们到底有什么目的,是真的为你们方家洗冤,还是以刺杀皇帝为你们方家洗冤为手段达到你们不可告人的目的,你们的背后之人是谁,说”

“我说,我说,我们的确是方家兄妹,我们当年死里逃生被人所救,就藏在了六安寺中,认识了同样被此事牵连的周书池大人,后来恩人告诉我们,我父亲是被冤枉的,当年买官卖官,收受贿赂的人是九阿哥胤溏,而皇帝为了袒护自己的儿子,而让我父亲顶罪,他让我们隐忍,练好本事,终有一天找狗皇帝报仇,而我们刺杀皇帝,也是恩人受意的,他让我哥以进京赶考士子的身份入京赶考,还给了我哥通关文牒,跟我哥说身份的事情不用担心,他都帮我们弄好了,也帮我们打点好了,说我哥一定能中,然后让我们进宫佯装刺杀皇帝,我们没想真的刺杀皇帝,只是想以此为手段逼皇上重新调查当年的案子,为我父亲洗冤”

“所以那把匕首才没开锋,你们那个恩人是谁?”

“是……...”

“妹妹,不能说啊,说了我们就对不起当年恩人对我们的救命之恩啊”

“给我把他的嘴堵上,别让他瞎叫唤,吵得我耳朵疼,说吧,只要你说了,我就跟皇上求情,让他对你们从轻发落”

后来想了想,为了以防万一,万一是什么惊天秘闻,怎么办,不能害了他们,以前电视上都是这么演的,无关人等,知道了惊天秘闻都被灭口了

“等一等,你们都出去吧,刘喜,你也出去,这儿就我一个人就行了”

“主子,要不奴才留下来吧,万一有人想对您不利呢”

“出去”

“是,主子”

“现在说吧”

眼一闭,心一横,狠了狠心

“是......是当今太子”

“轰”

脑子里一嗡,她刚刚说什么,她说的是谁

“你刚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是当今太子”

不好,这事涉及我那些皇叔皇伯们,已经不是我能涉及的了,这事得跟阿玛说了

他们不知道这里面牵扯的事,我能不知道吗?

“刘喜,进来,让他们签字画押,把他们送入大牢,不准任何人探监,谁都不行,就是我那些皇伯皇叔们来了,也不准他们进来,我把库扎伊和王府侍卫给你留着,把他们三个给我看好了,不能出一点差错,我回府把今天的事跟阿玛禀报,记住了吗?”

“回主子,记住了”

“嗯,看住了,等我回来”

弘时出了刑部,运起轻功,火急火燎地就往王府赶

我在这儿先给大家介绍一下我国刑法从以前到现在的发展,免得很多人都不了解,造成误会,并不是这些残酷的刑罚是清朝发明出来的,清朝只是衍生这些刑罚的朝代之一,我并不是说在有意偏袒,我只是把事实叙述出来而已,古代刑法的苛刻,是自古有之

《刑法,是伴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阶级社会的出现而产生的、用以维护和巩固阶级统治的工具。我国刑法源远流长,已有四千多年的历史,先秦典籍中不乏记载。《易、噬嗑》:“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电比喻明察事理,雷比喻刑罚威严,噬嗑比喻用狱。前代君王因此有所领悟而申明刑罚,整理法令。《周礼、天官、大宰》:“五曰刑典,以诘邦国,以刑百官,以纠万民。”《书、吕刑》:“王享国百年,耄荒,独作刑以诘四方。”古时君王对刑法之重视可见一斑。对刑法的作用,汉桓宽《盐铁论、诏圣》云:“礼让不足禁邪,而刑法可以止暴。”《史记、孝文本纪》云:“法者,治之正也,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对知法用法,典籍中亦有论说,《荀子、不苟》云:“知则明通而类,愚则端悫而法。”唐刘禹锡《天论上》云:“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天下之人蹈道必赏,违之必罚。”》

《我国刑法成文法典源于夏朝的“禹刑”,以后各代均有刑律。据甲骨文记载,商代不但有了刑法,而且有了司法机构,设置了监狱,使用了刑具,并有了专门的司法人员。《书、泰誓》:“罪人以族。”即一人有罪,刑及其家族。《史记、殷本纪》:“于是纣乃重刑辟,有炮烙之法。”即炮烙之刑。足见商代刑罚之残酷。周朝制定了“九刑”。《左传、昭公六年》:“周有乱政而作《九刑》。”杜预注:“周之衰,亦为刑书,谓之《九刑》。”春秋时期,郑晋等国把刑法条文铸刻在鼎上,称之为“铸刑书”。《左传、昭公六年》:“三月,郑人铸刑书。”杜预注:“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后来邓析又用竹简造刑法书,称为“竹刑”。《左传、定公九年》:“郑驷歂杀邓析而用其竹刑。”杜预注:“邓析,郑大夫。欲改郑所铸旧制,不受君命,而私造刑法,书之于竹简,故言竹刑。”战国时期,成文法典进一步增多。魏相李悝集各国法典之大成,制定了包括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等篇章的《法经》六篇。商鞅在秦变法时,在《法经》的基础上制定了《秦律》。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将《秦律》补充修订,刑法内容相当丰富,刑罚相当残酷,颁行全国。汉承秦制,成文法典包罗万象,总称《汉律》。程树德《九朝律考、汉律考序》:汉萧何作《九章律》,益以叔孙通《傍章》十八篇及张汤《越宫律》二十七篇,赵禹《朝律》六篇,合六十篇,是为《汉律》。晋、北齐、北周、梁、隋各朝代都有统一法典,虽原文佚亡,但篇目有史籍为证,斑斑可考。》

《自唐迄清,不少法典尚存。唐太宗初期,对《武德律》增删修订,编成《贞观律》,高宗永徽二年又有《永徽律》十二篇,后补充完善编成《唐律》,是封建社会一部较为完备的封建法典。宋代法律甚多,名称各异,现存宋《刑统》三十卷,以《唐律疏议》为体例,结合实施的格、敕法令分类编成,有刑事法规的汇编兼训释。元代刑法名目更杂,其《典章》以中央机关名称为篇目,是继《唐律》又一部较为完备的法典。明代有《大明律》、《明令》、《问刑条例》等,刑法条文更加明晰。清代初期,斟酌《明律》制定《大清律集解附例》,从康熙时起,以后各朝代仿《明会典》先后制定《大清会典》、《雍正会典》、《乾隆会典》、《嘉庆会典事例》、《光绪会典》等》。

因为清朝还在延续这些刑法,所以叫做清王朝十大酷刑,到了民国已被取缔,如果民国还在沿用这些刑罚,那么或许就不叫做清王朝十大酷刑了,而是民国十大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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