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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3章

孟九重见她进屋,抬步往旁边的厨房走去。

转身之际,浮与眉宇的激动之色,霎时敛去,清朗面容上一抹凝重顿时浮现。

他侧头,半虚着眼睛,往房内看了一眼,然后进了厨房。

走到灶台前,孟九重熟练地生火烧水。

灶中火光将他脸庞衬得明明灭灭,深邃眸底,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跳动。

清醒了,痴傻八年的人竟一朝清醒了,只是清醒后,为何没有任何异样,当初她可是.......

回头试探一下,看看她的反应。

*

况曼进屋,慢条斯理地坐到竹凳子上,抬眸开始打量往后的安身之所。

屋中陈设简陋,没一件值钱的东西,家具多是木头与竹子制造,整个屋子都充斥着一股淡淡的木竹味。

孟家只有三家间瓦房和一间用木头搭建出来的厨房。中央是堂屋,左右两旁边分别是卧室,以前这两间卧室,杨御和孟九重占了一间,傻女占了一间。

不过这情况在二人成亲后就变了。

孟九重搬来了傻女的屋子,两人共居一室,哪怕后来杨御过世,空了一间房出来,孟九重也没再搬回去。

虽然共居,但二人至今还未圆房。两个多月了,都还盖着被子纯睡觉。

况曼没去纠结这些,能再活过来,已是万幸。

孟家家境一般,况曼却一点都不嫌弃。

好死不如赖活着。

在穿越前,她生活在秩序全失,生存条件极为严酷的末世,好在她在末世之初,便觉醒了双异能,一个是前期没多大用,后期却牛气轰轰的木系异能,一个是逃命用的速度异能。

在末世之前,况曼其实只是一个刚踏入大学的学生,末世一来,她的家人就全死了,末世鞭策着她快速成长,也奠定她的性格。

最后,她加入了军部,成了军部猎杀队的一员,猎杀丧尸。

在末世摸爬打滚,挣扎了十几年,在最后一次清理丧尸的路上,他们这一队人,被一只十级丧尸王盯上,在与丧尸王缠斗中,一队人马全部感染尸毒。

末世十几年,解除丧尸病毒的药剂早已现世,但十级丧尸的尸毒,却是无药可解,一旦感染,那就只有死路一条,死后,成为丧尸大军中的一员。

况曼不愿成为丧尸,猎食自己曾经的同类......

她用手中武器,助所有感染尸毒的队友解脱后,果断的一枪崩了自己。

老天垂怜,她崩了自己后,转过眼,却获得了新生。

甭管这新生来得多诡异,反正她活着就对了。眼下处境再怎么不好,也总比末世强。

异能还在,不怕过不好日子。

至于孟九重......

好歹是傻女的夫君,且对傻女不错,高兴就应承着,不高兴,当他是个摆设就是。

况曼暂时没想离开阿凤村,就算要离开,也是在她弄清楚了外界情况之后。

观察完周遭环境,况曼阖下眼帘,调动异能,准备调理一下身体。

这身体太弱,额头还有伤,如果不用异能调理,十天半月怕都好不了。

异能一调动,况曼半阖着的眼睛突兀瞪眼,秀眸涌上丝丝沮丧。

辛辛苦苦十来年,一朝回到解放前。

穿越一遭,她的八级异能,竟倒退回了三级。

这会儿况曼不知是该庆幸,还是该骂天。这都送她穿越了,怎就不让她把异能全带过来,古代也是有危险的。

况曼有点丧。

丧了两秒钟,想着自己好歹捡了条命,又立马满血复活。

三级就三级吧!

自少异能还在,没全废。

修练过一次,再修一次也不难。

吐了口气,况曼再次调动木系异能,慢慢给自己疗伤。

*

木门吱呀响起。

孟九重端着盆热水从外面走了进来。

晚风从门外卷入,将屋内烛火吹得明明灭灭。

孟九重将温水倒入沐桶里,“阿曼,你清洗一下,我现在去做饭。知道衣服放在哪里吗?”

“知道。”况曼抬眸:“谢谢九哥。”

原主痴傻,但也不是傻得不能自理,家里东西放哪里,她还是知道的。

孟九重浅笑,转身退出房间,离去前,还将房门带上了。

况曼侧耳,听着门外脚步远去,从凳上起身,凭着记忆,在床头竹箱里翻出原主的衣服,搁到旁边。

退去身上衣衫,况曼跨进沐桶,慢慢悠悠清洗身上污垢,刚洗到一半,窗外,食物烹香随着晚风,一起从窗口灌入房间。

香味四溢,让人垂涎欲滴。

况曼动作一顿,静谧的眸子散发光芒,眼珠子刹时弥漫饿狼馋意。

舔了舔嘴角,况曼加快了清洗速度。

将身上污垢洗尽,况曼套上衣服,迫不及待去了厨房。

美食的诱惑,让穿越过来一直稳如老狗的况曼,稳不住了。

末世粮食匮乏,饿了的时候连树根都能嚼食,况曼已经有段时间不知道饭菜香味是什么样的了。

“九哥,你炒的啥?”

况曼走到厨房门口,神情娇怯,点墨双瞳,却直勾勾地盯着热气蒸腾的铁锅。

况曼很意外。

古代讲究君子远疱厨,可自家这便宜夫君和别人似乎有些不同,不但会下厨,厨艺好像还不错。

会读书,会种地,还会煮饭......她好像捡到宝了!

对于不擅煮饭的况曼来说,会下厨的男人就是宝。她能砍丧尸,能杀异兽,唯独不会拿锅铲炒菜。

末世来临前,她是家中娇娇女,被她爸妈宠得十指不沾阳春水,根本就不会煮饭。末世后她倒是学会煮饭了,但那只限于把食材煮熟,至于味道......能填饱肚子就行,哪有什么味道不味道。

“鸡蛋炒韭菜。”孟九重娴熟地翻炒着锅里的菜。

鸡蛋.......她已经六七年不知道鸡蛋是什么味了。

况曼咽了咽喉咙,拼力地吸溜口水。

——好香!

不行,忍不住了!

好想吃。

——她改主意了,厨艺这么好的男人,怎么能当摆设,不能暴殄天物!

况曼眼睛泛着炽热,艰难地从锅里抽出,落到一本正经甩着锅铲的男子身上。

灶中明火,将炒菜的人脸庞衬得月白晶透。

清逸男子,手上提着与他气质完全不符的大锅铲,有条不紊地翻炒着菜。

一本正经的模样,仿佛他手中提的不是锅铲,而是笔,是剑......

弥漫鼻端的韭菜馥香,与男子那熟练翻炒的动作,让况曼心脏不受控制地颤了颤。

——好一个宝藏男人。

不行,想占为己有,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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