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停在院子里,祝星遥把江途的外套塞进背包,在老刘复杂的目光下下车,她背着大提琴,拎着包走进家门。
“妈妈,我回来了。”
丁瑜从厨房出来,手里端着杯刚榨好的果汁,一看见她就皱眉,放下杯子走过来,“你的外套呢?这么冷的天就穿一件,感冒了怎么办?”她说着帮她把大提琴从肩上卸下来。
祝星遥抓起自己一把头发,凑到丁瑜面前,皱着鼻子说:“你闻到了吗?鸭血粉丝的味道!我不小心被人撞到了,外套太脏我就扔了,你会怪我吗?”
那外套是丁瑜让人从国外带回来的,真的要三千多。
现在想想有点可惜,其实……拿回来洗洗应该还能穿?
“你啊……”丁瑜食指戳戳她的脸蛋,没好气地说,“你爸爸为了赚钱忙成这样,让你喜欢什么就买什么,你还真挥霍起来了,啊?”
祝星遥又不能说实话,呛了回去:“你买个包还几万块呢,一个月还买三个呢。”
丁瑜斜眼:“那是我老公的钱,我多花点怎么了?”
祝星遥哼了声:“以后我开演奏会也能赚很多钱,要不是你跟爸爸不同意我读音乐班,也不准我接代言什么的,我可能已经是个富婆了。”
她六岁开始学大提琴,八岁开始登台表演,十四岁开了第一场个人小型演奏会之后,就有经纪人想跟她签约,但祝云平跟丁瑜拒绝了。高中她想念音乐班,想有更多时间练琴,但无论她怎么闹怎么求,甚至写了保证书,他们都不同意。他们思想比较传统,希望她能好好参加高考再考虑别的,也怕她太早进这个圈子不好。
祝星遥有时候想,小孩就是小孩,拧不过大人给你定下的条条框框,只能妥协。
她躲在浴室洗了半小时的头,确定自己头发丝上只剩香味了,才肯罢休。吹干头发,忽然想起什么,从包里掏出那件黑色外套,放到鼻尖仔细地闻了闻,上面除了清冽干燥的洗衣皂味道之外,背上那块还有……一股鸭血粉丝汤的味道……从她的头发上沾过去的。
半夜,祝星遥偷偷摸摸地把那件衣服塞进洗衣机清洗。
半小时后,又做贼似的抱着衣服回房间,在阳台护栏上拉了条绳子,把衣服晾在上面,这样就不会被父母看到了。
周日傍晚,林佳语发了半天传单回到荷西巷路口,看见江途拎着一个袋子从干洗店出来,她喊住他:“江途!”
江途站在台阶上,转头看她。
林佳语跑过去,好奇问:“你去干洗店干嘛?”
江途不动声色地走在前面,“没什么。”
“没什么那你手里拿的什么呀?”林佳语追上去,他们家还有什么东西需要拿去干洗店吗?那多贵呀!
江途懒得理她,林佳语习惯了,又自动转了话题:“今天早上江小路跟我说,他昨晚跟你还有一个女神姐姐一起去吃鸭血粉丝汤,然后碰上了陈毅他们,女神说的是祝星遥吗?”
他脚步一顿,嗯了声。
林佳语笑了笑:“还真是她啊,我发现你们挺有缘的,总是能碰到。”
有缘?
江途嘴角一扯,大概是吧。
他好像在偶遇她这件事上运气特别好,从一年前开始,不用特意制造偶遇,就总是能看见她。
“江路说她很酷,三千多块钱的外套就直接塞进垃圾桶了!”江路小同学跟她说的时候绘声绘色的,林佳语都能想象得到那个画面,她说着说着,突然看向江途手里的袋子,指着问,“这不会是祝星遥那件衣服吧?”
江途脚步又是一顿,还是嗯了声。
林佳语惊得走不动路:“你昨晚回店里垃圾桶捡的?”
昨晚江途确实是回了一趟店里,衣服已经被老板娘捡起来了,老板娘是觉得衣服穿在祝星遥身上很漂亮,又听说是三千五百多一件,就捡起来准备洗干净了给女儿穿。
那会儿陈毅他们还在,一群混混吵吵闹闹的,看见江途回来拿外套,都乐疯了,各种嘲讽。
要不是老板拦着,往江途怀里塞了外套就把他推出店外,说不定真得打一顿。
江途垂着眼,寡淡道:“三千五百六十八块。”
林佳语:“……”
她惊到了,没想到一件外套竟然这么贵!
他继续往前走,不管是三千五百六十八块,还是六十八块,他觉得都不该随便丢掉,或者被人捡走穿在别人身上,这是祝星遥的。
周一,期中考试的座位排下来了,考试时间是在本周三到周五。
祝星遥和江途的书包里都塞着一个袋子,放着对方的外套。黎西西问祝星遥的时候,祝星遥把那天的事情告诉她了,黎西西惊讶得瞪大眼:“所以,你第一次穿男生的衣服,是穿江途的?”
祝星遥愣住,她是第一次穿男生的衣服,男生的衣服宽大带着体温,跟穿自己衣服的感觉很不一样。
她突然又想起自己还跟江途还拉了手,也是第一次跟男生牵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