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这红薯粥的味道不错。”
“足以称之为当世美味。”
“不过,这么好吃的东西想必产量也不是很高吧。”
“.........”
吃完这满满一-大碗的红薯粥之后。
就连平日里颇为严肃的右丞相商鞅,此刻也不由的点了点头,满意的说道。
这是一种全新的味道。
听到商鞅的话。
赢虹和赢逗二人面面相觑,似乎有点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
的确,越好吃的东西,一般来讲都是越珍贵的。
但是这个道理,明显不能够适用于红薯身上,这是少主拿出-来的高产量农作物之一,其具有极强的适应性,产量多的几乎完全吃不完。
在大秦帝国。
能够填饱肚子都是非常幸福的事-情,条件稍微好一点的,可以加一个素菜,但是想要吃肉的话,基本上只有过年才有一点点机会。
那时候的条件,与现代相比,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
所以。
在嬴彻等人看来司空见惯的东西。
在秦始皇嬴政、右丞相商鞅、杀神白起的眼里,却是足以视为珍宝。
“回禀陛下,其实红薯的产量高的完全吃不完。”
“还有这种事-情?”
“没错,在管理到位的情况下,红薯亩产量甚至能够破万斤,也就是八十石左右。”
“八.......八十石?!”
听到这个惊人的数字。
不仅仅是秦始皇嬴政,就连右丞相商鞅和杀神白起,整个人都愣住了。
他们或许不是很擅长耕作田地。
但是。
身居高位。
对于一个国家而言,非常重要的粮食产量,他们还是略有了解的。
在大秦帝国,一般都是以粟米为主粮。
普通粟米能够亩产两石,都已经算是丰收之年了,至于说赢虹和赢逗所说的产量。
那完全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红薯,大如拳,皮色朱红,心脆多汁。”
“熟皆可食,产量极高,适应贫瘠土地。”
“润泽可食,或煮或磨成粉,生食如葛,熟食如蜜,味似荸荠。”
“块根不仅可以当作主食,同时也能够酿造酒水,根茎叶也是优良的饲料。”
“.........”
赢虹开口说道。
说起红薯的好处,他是滔滔不绝的。
只不过。
由于红薯的产量实-在是太高了,再加上吃多了还有‘屁多’的副作用,以及其他高产量主食的味道也不错,所以久而久之的,红薯就变得大家都不吃了。
因为,粮食实-在是多的吃不完。
或存放在地窖之中,或存放在山洞之中,或存放在粮仓之中。
用特殊的手段将其封存了起-来,最少能够封存十年的时间,来保证粮食不变质。
至于说普通的红薯,乃至于红薯粥。
狗都不吃。
但是,如果将其烹饪成一道美味的‘零食’,那还是受众挺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