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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言觉得他的生活无比的精彩。
初中时,泡到了学校最美的校花,成功拿下一切。
高中时,不但拿下了最美校花学姐,更是让自己的美女英语老师争风吃醋,成为无数男人们嫉妒的对象。
大一参军,直接进入特种狼牙部队,第二年成为令敌人闻风丧胆的狼王。
22岁时,孤身一人进入非洲,摧毁当地反动政府,成功解救无数同胞。
25岁时,他前往霓虹,以以一己之力,成功干掉霓虹首相小三子,并且摧毁青国鬼社。
27岁时,英国女王授予他爵士勋章,并且将自己最疼爱的伊丽莎白公主嫁给他。
28岁时,他荣耀的成为了联合国秘书长,各国大佬纷纷对其恭敬不已,礼让三分。
29岁时,他亲笔写下的《苏言回忆录》,畅销全世界,一个月内,畅销60亿本,几乎每人一手一本。
30岁时,他荣获诺贝尔文学奖、诺贝尔和平将,诺贝尔终身成就奖。
同年,他被各国女人们评选为全世界最帅气的男人,无数的女人视他为梦中情1人,纷纷以嫁给苏言为终极目标。
而就在昨天晚上,苏言决定,要做一个普通平凡的男人。
作为一个全球最有势力的男人,全球最帅的男人,全球拥有美人最多的男人,他的人生,无比的无比的精彩。
“啪!”
一声清脆的倒地声响起。
“哎哟!”苏言迷迷糊糊的揉了揉自己的屁1股。“老铁,再来一瓶,哥有故事你有酒,哥是一个传奇,不要太崇拜哥!”
苏言孤身一人闯荡了几十年,一直都没多大成就,爱做梦这个毛病,一直都改不掉。
睁开了惺忪的双眼,看着自己所处的房间,以淡粉色为主题,充满了淡淡的清香,像是兰花香味一般,看起来像是一个女孩子的闺房。
“还好,还好,看来捡尸的是一个妹纸,这波不亏。”
捡尸,这是这几来新起的一个词。
一些人专门盯着那些喝多了的女人,或者将女人灌醉,然后捡走,发生不可描述的行为。
这些年来,怪癖越来越多,一些变1态居然还对男性实行捡尸,甚至令人发指。
苏言摇了摇头,半坐起来,突然之间,他看到了自己的身体跟玉足。
卧槽!
“我怎么可能会穿着超短裙,而且还穿粉色的凉鞋?妈的,谁在作弄我,大爷我弄死你!”苏言恶狠狠道,然后迅速的站了起来。
见鬼了!
“我的腿怎么变得这么细、这么长、这么白了?”
苏言发现,自己的一双粗大1腿居然变成这样,让他都有些懵逼了。这双美腿,足足有一米多长,绝对能玩一辈子啊!
若是套上黑丝,任何男人看了,绝对会脑海充血,没有任何人能扛得住。
什么情况?难道我还在做梦?
自己穿着非常短的小短裙,穿着粉色凉鞋又是什么鬼?
苏言伸1出又白又细的手,直接在自己的身上扭了一把。
“卧槽!很疼,我不是做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