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来很讨厌他爹给他起的名字。
他爹希望他成为一个作家,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小时候的他也确实向着这个方向努力,成绩不错,努努力正常发展能考个本科。
如果真的正常的话……
但不知道他的人生中哪一步踏错了,他也不愿意去回忆家庭变故之前的事。
总之,到了四十岁的当下,他成了一个一事无成的混蛋。
没有房没有车,没有钱也没有老婆。
就连烟酒都买不起,只能跟着几个狐朋狗友瞎鬼混。
他的名字总是让他想起儿时的梦,想起已故的父母的循循教诲,这支撑着他没让他去犯罪蹲牢子,也让他意识到如今的自己活成了曾经最讨厌的样子。
他会偷,但不会抢,被抓住了就认错挨打,他不欺负孩子和老人,甚至会扶老奶奶过马路。
就连杀了他哥,也是他哥先动的杀心。
人就是如此矛盾的生物,小偷都能举报贩独,杀人也看不起强间。
坏,又坏得不够彻底。
监狱就是为这类人而设立的,给他们一个洗心革面的机会。
刘文来没蹲过监狱,最多去过拘留所。
他一直觉得他的人生就是一坨谢特,一直在做错误的选择一直走在错误的路上,如果他可以像小说里重生,他会毫不犹豫努力学习做个好人。
他太倒霉了。
但是一个人不可能一辈子都倒霉。
当机会来临的时候,他抓住了那个机会!
刘文来摩挲着金属制的手提箱,缩在乡村的小宾馆里,他害怕杀死他老哥的事情暴露,不敢做高铁或者公共交通。
他准备往南边去,去澳门,在那里拿出五万赌上一笔。
如果赚了就从澳门出国去马lai西哑,去新jia坡,去外国娶个媳妇,然后拿着剩下的钱度过余生。
刘文来没有考虑亏了会怎么样。
十万块钱是他落魄的人生里拥有过的最大一笔财富,加上他老哥留下的四万减去给那些混混花掉的一万,一共十三万块钱。
他听人说这世界上有一种鸟没有脚,这种鸟一辈子只会降落一次。
降落的那天就是它死的那天。
这些钱花完的时候,也是名为刘文来的混蛋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
刘文来拉开床边的窗帘,今天是拿到十万块钱之后的第五天,他连家都没回,连夜逃离了那座充满魔性的都市。
不知道是不是吹了海风着了凉,那夜之后他开始头疼。
开始产生幻觉,开始能看见一些奇怪的印记——那些黄色的三瓣印记总是能出现在他生活中的每一个地方。
墙壁上,地面上,就连路过的车和公交上都能看到。
刘文来特意冒着极大风险去警局门口,在警局的外墙上,他同样看到了这个蠕动旋转的奇怪印记。
这让他无比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