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线索,当我问她最近餐吧里有没有发生什么特殊的事情的时候。她想了想,然后跟我说了这样一件事,就是大概一个月前,有天傍晚的时候,餐吧里来了一男一女两个人就餐,两人应该是情侣关系,而那个人男的出手阔绰,当天在餐吧花了很多钱,不仅他两喝了很多很贵的酒,还请罗弘业和自己也喝了酒。后来还和罗弘业谈了打算给餐吧投资的事情。后来这个事罗弘业还说了几次,好像是真的要投资,而且两个人谈的还不错。只不过这个有钱人没有再来过餐吧消费。至于别的细节,罗弘业也没有跟她说什么。
这个事情我当时听了就觉得很不正常。应该引起重视,就又问了一些关于这个投资人的事情,也问了餐吧的另外两个员工。他们都一样,除了知道有这么个事情之外,别的细节,比如那个投资人长什么样,叫什么名字之类的,三个人都说不清,但是他们也都说明,如果再见到这个投资人,他们还是能认出他来的。唉,可到哪去找呢?餐吧里的监控探头也看了,这个投资人来的那天的所有录像,都被现在录像记录覆盖了。但是,这个情况还是有所价值的。
后来我又和那两个个债权人,也就是死者罗弘业的债主们了解情况。后来我和秦队碰头的时候,对这几位债主的判断还是基本一致的。那就是嫌疑基本也可以排出。他们还不至于为了这些钱动了杀心。他们甚至很怕罗弘业出事,因为这些款项借给死者罗弘业的时候。连借据欠条都没写下一张来。现在罗弘业死了,他们怕这些钱就不可能要回来了,成了死账。我和其中一位了解情况的时候,这位债主甚至情绪失控,大骂罗弘业太坑人!
我了解完这些关系人的情况之后,又专门和几个同事一起确定了下这几位关系人的不在场证据,也就是排查了一下他们在案发这段时间里都在哪里,都在做什么。排查的结果和我初期的判断完全一样,这几个人都没有作案时间,嫌疑基本可以排出。
而秦队那里却进展不多,也可想而知。死者的母亲大哭大闹,还差点晕死在这。死者的妻子冷言冷语。很多事不愿意开口,至于家暴,出轨这类传言更是要么干脆否认要么不置可否,态度暧昧。秦队很是无奈。这第一天下来,回头想想,好像还在原地打转。案件整体在原地打转。到了晚上,我布置了机组同事,在各个地点进行布控。重点当然是死者罗弘业的家和他的烤肉餐吧。又安慰和鼓励了秦队几句,我可不希望他失去耐心和决心,结果很好,秦队比我想象的还要成熟。
整个案件的转机出现在案发第二天上午,在死者罗弘业住宅旁边布控的同事们发现了重要的情况。先是看到那四位债主一大早的来到死者罗弘业的家里,堵着家门口跟陆妮妮要债,我和秦队还在商量要不要帮忙说合一下,但很快又传来消息,说是那四位债主居然要到了钱,高兴的离开了。然后又发现陆妮妮把死者罗弘业的餐吧也收拾干净,员工也没有拖欠工资,每人还多开了一些遣散费。她怎么会突然有这么多钱的?我和秦队马上决定,让同事们找相关银行来监控陆妮妮的个人账户。这才发现有个叫岳喆的人在早上给陆妮妮打款一百万。我们便马上传唤了这个岳喆。虽然是怀疑对象。但是没有任何证据来证明他有确定的嫌疑。所以只能是找他来了解情况。岳喆很快来到队里,我们了解到,这个岳喆是陆妮妮结婚前后那段时间工作时的公司老板。两人在外表上看,除了这层关系。好像并没有什么实际的联系。
我马上想到了死者罗弘业前妻说过那个投资人,这个岳喆会不会就是这个投资人呢?如果这两个身份是重叠的,那么这个岳喆的嫌疑就增大了,所以我马上安排同事们,找来死者罗弘业的前妻,并安排认人。认人的结果让我很失望,这女的很干脆的认错了人。但是我依然觉得这个岳喆的嫌疑很大,便和秦队商量。我打算就先以岳喆就是凶手作为假定,然后在与其交谈的过程中,将犯罪现场的一些细节暴露给他。这当中自然是有真有假。如果这个岳喆流露出对案发现场一些细节的了解,那么,这就是不打自招了。时间紧迫。只能不按常理出牌了,秦队同意了我的方案。
我马上去实施,我找到了跟案发现场一模一样的绳子,又到食堂借了一把菜刀,这与本案凶器有很大的区别,这样一真一假的搭配,再配合在交谈时故意去激怒他的方法。看看是不是能够收到奇效。只可惜,在我和岳喆的交谈中,这些招数几乎都没起到效果。岳喆对本案的了解也只是停留在我们已经公布的信息上。而且,他也解释了这一百万的事情,他说这点钱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朋友有难,帮忙一下应该的。他这个解释虽然有点牵强,但是不能说不合理。我可以说无功而返,甚至在交谈过程中。好几次差点被这个人岳喆激怒,好在我还是很有耐心,并没有跟他透露更多不能透漏的本案细节。我最后的结论是,这个岳喆很不简单,但是他的嫌疑却不大。他和陆妮妮之间确实有点不清不楚,但一个生意人因为这事就拿刀杀人,有点不可信。这时候同事们的排查结果也出来了,这个岳喆在我们圈定的案发时间里,有明确的证据不在案发现场。早上七点钟的时候,他在公司里,这件事有很多人可以证明。这样就支持了我的判断,凶案凶手另有其人。
从笔录室出来,我从秦队那里得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陆妮妮跑来自首了!这可是惊人的结果啊。而且时间就在岳喆来了之后没多久,秦队亲自去和陆妮妮谈。他听说我结束了和岳喆的谈话,马上出来和我交换了意见。我俩讨论了陆妮妮自首的事,我们的想法是一致的,陆妮妮应该不是凶手,因为本案的情况不像是一个这样弱小的家庭妇女可以做到的,就算是她做的,那也必有同伙帮忙,要不然罗弘业是怎么死在小树林里呢?那陆妮妮的这个行为就值得注意了,秦队的意见是陆妮妮这么做是在保护岳喆,她也从这一百万的事情上怀疑了岳喆,又因为和这个岳喆有私情,所以情急之下出次下策,打算牺牲自己来保全岳喆。然后秦队问我对岳喆的看法,我也说了我的判断。岳喆应该没有嫌疑。那么我觉得就是这个陆妮妮想多了,有点自作多情。但是秦队摇摇头。
然后他跟我介绍了一下这个岳喆的其他情况。原来秦队和这个岳喆早就认识,这个岳喆以前还帮助过他侦破了一些比较棘手的案件。也就是说,岳喆对我们警方的办案方法非常了解,他不是一般生意人。这个情况我知道了,就对岳喆的看法有所改变了。那他刚才的反应也许就是在伪装啊,为了就是逃避罪责。而且看来他是有这个能力去伪装的啊!唉,我埋怨秦队为什么不一开始就跟我说这个情况,他也向我道歉。我觉得也没什么,这样我也能保持独立的思考,免得先入为主。
然后秦队又很快的跟我制定了下一步的侦破计划,当然,在这过程中我们有一点分歧,我觉得应该继续排查新的嫌疑人,而秦队则坚持以岳喆为中心的调查计划。我觉得岳喆虽然跟我耍了滑头,但是也无法证明他是在跟我说慌,而且最关键的,这个岳喆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据啊,这个证据甚至非常立体,有监控录像,有非直接联系人证明,就是他办公大楼的保洁人员,也有直接联系人证明,就是他公司的员工。应该算是无懈可击啊。而秦队的意见是正是由于太完美了,所以很像是岳喆故意为之的。反而让人怀疑。可我又说,那不管怎样,死者确定的死亡时间,早上七点,岳喆是肯定不在案发现场的。最后争论的结果,是我们两兵分两路,我继续安排同事们排查死者别的社会关系,而秦队,则利用有限的资源,迅速对岳喆进行突击排查,争取迅速解决战斗,哪怕结果是洗清岳喆的嫌疑。这个计划我表示了赞同。
最后的结果就不用说了,岳喆在秦队强大的心理攻势下,全部招认了犯罪过程。我们在限定时间内成功侦破此案。要我说有什么经验教训,那就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吧。不过我还是有两件事没想通,一是这个罗弘业怎么就同意了自杀呢,难道他对陆妮妮,还是有那么深厚的感情吗?第二件事就是,本案最关键的证据,现场遗留的那个烟头,秦队是什么时候找到的呢?我问他,他只是笑笑不回答。
我更奇怪的是,案子破了。怎么觉得秦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