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虹散去,化作无数华彩。
而字迹上透露出的金光,也收敛到了字体之中。
没有之前那般刺眼了。
但是墨香浓郁的文字仍然散发着淡淡荧光。
这便是字字珠玑。
珠玑,指的就是珍珠。
但谁也不会拿珍珠来和这幅字对比,这是一种侮辱。
仅从“镇国二字,就能看出叶宁所写的这首《蝶恋花》有着怎样的地位。
寻常文人,能做出几首鸣州之作,就可以被称之为诗人了。
远近闻名,代代流传。
而镇国之作,世所罕见,大周上一首镇国诗词,还得追溯到数十年之前!
儒道没落,文道不昌,自然使得文人的水准下降。
从这个角度来看,叶宁所写的这首词,实在是弥足珍贵。
“真是三生有幸,能亲眼目睹一首镇国诗词诞生!”
“读了这首词,我已无心寻欢作乐了,只想纵酒高歌,欢庆此文坛盛事!”
“有这一首词在,叶大人今后将会成为青楼女子最欢迎的客人。”
众人感慨连连。
他们依旧沉浸在极大的兴奋和震撼之中。
有不少人望着叶宁的眼神已经变成了崇拜,莫非是圣贤转世?一个人的才华怎能到这种程度?
实在是让人羡慕啊。
春风楼之中的所有女子,望着叶宁的目光都水汪汪的。
甚至身子也软了……
“叶郎……”
多少女子痴痴念叨。
那火辣的目光,足以融化百炼钢。
没办法,这首词对女人的杀伤力实在是太大了。
再加上叶宁名气极大,又长得俊俏,怎能不让人“眼馋”。
许多花魁暗暗想着,若是能和叶郎一夜鱼水,那这辈子也算是值了。
如此露骨的眼神,让叶宁背后一阵发冷。
他感觉自己就像是没有穿衣服一样,被女人看的浑身不舒服。
“坏了,他们馋我的身子!”
叶宁警惕了起来。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男人出门在外一定要保护好自己,毕竟有太多女人馋你的身子。
他还是低估了诗词对这个时代的杀伤力,写完之后,抬头一看,众人又哭又笑的,让他倍感荒谬。
“叶大人之才华,在下佩服。”
蔡向高躬身拜下。
这一拜,透着个心甘情愿。
他还能有什么不情愿的呢?
早在叶宁写下半首词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已经输了。
等到整首词写完之后,他其实就已经忘记了自己正在和叶宁较劲。
因为那听起来就像是个笑话。
自己是多么不知天高地厚啊,竟然要和叶宁比试诗词?
“我与他的差距,正如萤火比与皓月,驽马比与麒麟!”
蔡向高心中苦涩。
其实也没有那么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