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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笨蛋

自从穆谦出了军帐,兴致一直不高,一路沉默不语,与平日里判若两人。寒英能感觉到自家王爷情绪不好,他不像玉絮那般会讨人开心,也不似黎梨直来直去,只得默默陪着。

在失恋的因缘际会下穿进书里,穆谦对因为感情求而不得生出的惆怅感十分熟悉。

此刻,同样的感觉再次袭来。纵然黎至清再有城府、再喜欢谋算人心,这人也已经扎进了穆谦心里,出不来了。

这些日子,理智一直告诉穆谦,爱上黎至清的代价太大,这人他拿捏不住,这人要的,他当下也给不起,他该悬崖勒马及时止损。

可就在方才,有那么一瞬,他意识到可能永远地失去黎至清,仅存的一点理智就荡然无存了。他不知道黎至清到底哪里好,可就是这么不可自拔的沦陷了。

闷了一路的穆谦一开口,话音里就带了几分惆怅,“寒英,你有没有差点把特别珍惜的东西弄丢了的经历。”

寒英想了想,“有的。刚到晋王府那年,几个哥哥给生辰,仲城大哥送了我一把佩剑当寿礼,玉絮还专门给配了个剑穗子,那把佩剑削铁如泥,我一直舍不得用,只当配饰挂在腰间。可刚得了没几日,出门就被小偷摸了去。”

自家这些侍卫,大多都出自禁军殿前司,虽算不得绝顶高手,但都有几分真本事,穆谦听了好奇,不禁道:“还有小偷能偷走你的佩剑?”

寒英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那是三四年前了,那时候年纪小,跟着几个哥哥出门,自己心里没什么警惕性。”

“后来呢?”穆谦又问。

“当时我难过的不得了,还闷着不好意思说,后来被玉絮瞧出来了,告诉了仲城大哥,仲城大哥立马带了几个哥哥去找,佩剑很快找到了,只不过剑穗子没了,剑穗子上还挂了颗拇指肚大的白釉珠子呢。”寒英说着,面上充满了委屈,“那颗珠子,玉絮说是殿下做的,独一无二,宝贝的很。因着丢了,跟我生了好几天的气。”

白釉珠子,穆谦仔细回想了一下,确有其事。原主爱玩,除了玩鹰遛鸟听曲儿,还喜欢自己烧瓷。有次惹了八妹妹不高兴,想烧几个小玩意去赔罪,但窑的温度没控制好,把三颗白釉珠子烧出了裂纹。本来是烧坏了,谁成想里面的青色透出来,却极为好看。原主觉得有趣,随手就把那三个珠子给了仲城、正初和玉絮玩。

“一颗白釉珠子,又不是什么值钱的物件儿,瞧玉絮那小气样儿!你不许跟他学!”穆谦听着,满脸嫌弃,继而又问道,“佩剑找回来以后呢?”

“在这里,早就用上了!”寒英一脸得意的拍了拍腰间的佩剑,“我可不能等它丢了再后悔了!”

不能等它丢了再后悔?穆谦愣住了…

那自己是否也应该珍惜当下,不要等将来后悔?穆谦不想再自欺欺人了,喜欢就是喜欢,没什么不能承认的!

可黎至清喜欢自己么?从前只提过让黎至清追随自己,黎至清一直未置可否,若是贸然将感情宣之于口,可会吓着他?他有妻有子,家庭美满,出身世家,修身自持,他会怎样看待自己这番感情?他可能接受一名男子爱他?他是否又会爱上一名男子?

大成有些权贵好男风,穆谦知道这些根本不算秘辛,连朝堂上几个天子近臣也有这样的喜好,今上对此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是以,这份感情虽然摆不上台面,可放在京畿也不算什么。可黎至清出身登州,民风淳朴,是否能接受呢?

穆谦突然患得患失起来,好在这段时间,胡旗军队一直在三十里在驻扎观望,再未挥师攻城,穆谦才有功夫沉浸在一份求而不得的感情里。

半个月来,穆谦一直闷闷不乐,做什么都提不起精神,寒英看在眼里,想去请黎至清来陪他下棋解闷,被穆谦一句“至清伤着了,让他好好养伤,谁都不许打扰”拒绝了。

黎至清的刀伤伤在肌肤,第二日伤口便已结痂,穆谦不来烦他,他正好有时间去处理开荒屯粮的事。夏日里雨水多,虽然北境偏干,但是一场雨下来,地里的杂草又会疯长起来,再加上多丘陵地带,土地凹凸不平,荒地虽开垦出来了,但还得平整土地。

北境大多是募兵,有些士兵从军前,在家中以种地为生,对于土地翻整,颇有经验,黎至清便以他们为主,带着刘戍手下的边防军在开垦土地。

“先生,前前后后开垦了有一千亩了,咱们要不要试着种点黍麦?”刘戍拎着锄头,拿着袖子摸了一把额头,冲着在站在刚垒起的田埂旁观察的黎至清一乐。

“竟有这么多了?”黎至清听了一喜,转头对另一个士兵问道,“二牛兄弟,你看呢?”

名叫二牛的士兵抓起地里的土看了看,然后把土丢回地里,拍了拍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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