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晗在附近找了个小客栈住下,为了省钱,菜蔬之类都是她自己去菜场购买,借用客栈的厨房自己烹饪。虽说客栈从没有过先例,但是她人长得清秀,嘴巴又甜,老板和厨子也允了。后来看她制作得颇为精美,便留着她在厨房里做帮手。她也不要工钱,就是恳求老板有个住宿的地方。她口齿伶俐,竟然把老板也说服了。
只是那顿早餐,她必然要到开封府对面的早点铺子里吃,为的是寻找机会,能够进入开封府。可是眼看着年关将近,开封府的人总不会连年都不过吧,再下来,他们就要放假了,包拯说不定也会回家探视家乡父老,那时候再要见到包大人,可是难上加难。
幸好,父亲把物证及时转移。如果带在自己身边,那才是极不安全。
还有,那位展昭,怎么也是好久不见了?
或许,再去缠住他?或许,他会心软?沈晗想起他拍自己头的那一刻,不觉感觉心头很是温馨。她随师父在山中居住十余年,不见外人,心地一片透明,根本就不解男女之情,也不懂男女大防,要是展昭知道她是女孩子,这轻轻一拍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有的。沈晗倒是一点都不觉得害羞,心目之中,她已把他当做可依赖的兄长。
天气滴水成冰,她手中银两已经不多,也没能为自己再添件棉袍,真不知能不能挨过这一深冬?但是每天她一如既往,都会来早点铺吃上一碗粥两个包子。
这天她正在喝粥,忽见一长身汉子要了几个馒头,她见这汉子身着公服,好像是开封府的人。果然听到老板招呼道:“王捕头,要不要多来些馒头?这批面粉比往日的好,你们出去巡街,多带一些。”
沈晗听了,心里哼了一声,想这老板果然势利,看见开封府的人就眉开眼笑的。
王朝闷闷的说:“不用了。”
王朝平时最喜欢说话,性情也爽利,老板不由道:“王捕头,你好像有心事?”
王朝不说话,也不点头摇头,只管吃着馒头。
这个不识趣的老板又问:“马捕头呢?怎么没见马捕头?往常总见你们一起来吃早饭的啊。”
王朝闷声道:“他身体不舒服。”
“喔,”老板理解的点点头:“人吃五谷杂粮,难免生病。想不到马捕头身板这么好,也免不了躺在床上,真是不幸哪!”
沈晗听上去,这个老板挺幸灾乐祸的。可王朝是粗人,听着老板的话,只觉得他满是同情,倒是颇有好感,他和马汉兄弟情深,便重重的叹了口气。
“有公孙先生在,没事的。”老板又道。
王朝又是一声长一声短的叹气,他性情直爽,心里最藏不得话,现在有个熟人相问,就倍觉感慨,非得把心窝子里的话都掏出来不可:“可这回马大哥是中了毒!”
“中毒?”老板惊讶相问,沈晗也竖起了耳朵。
老板又安慰道:“不怕的,听说公孙先生也会解毒的。”
王朝又叹道:“先生回乡探亲了!虽说包大人已命人接他回来,但先生的家乡离这儿有千里之遥,远水解不了近渴。哎,都把我们急死了!请了好几个医生,一点用也没有,都是束手无策!”
这回老板也真的急了,只能陪着王朝唉声叹气,道:“王捕头,我恨不能这些包子都是解毒良药,只要能救得马捕头,我们这些老百姓倾家荡产都是愿意的。”
王朝只能点头表示心领。沈晗听了,觉得机会来了,当然,这机会建立在马汉的中毒之上,多少有些不地道。
她对王朝行了一礼,道:“王捕头,不如你领我去瞧瞧马捕头的病,也许我有办法。”
“你?”王朝狐疑的看着这个瘦瘦的少年,道:“你行吗?”
“我可以的!王捕头,我六岁就随我师父进了深山学艺,我师父是解毒高手,虽然说我不太用功,但是十分之五六还是学到的,保管是手到病除!绝无虚言!”
王朝听她口气这么大,越发觉得吹牛,摇了摇头。
“王捕头,您就带我进去瞧瞧马捕头的病吗。如果你不让我救马捕头,那你就是见死不救!马捕头就是你害死的!”沈晗振振有词道。
“我害死马大哥的!”王朝须臾之间面红耳赤,瞪大了一双虎目,道:“怎么是我害死的马大哥?!”
沈晗却丝毫不惧:“不是吗?马捕头的病我本来可以手到病除,你却非不让我去瞧。如果马捕头一命呜呼,你岂不是杀他之罪人,要自杀谢罪!”
王朝被她夹七夹八的乱说一气,也不知如何是好。他是老实人,脑筋不会转弯,听她这样一说,好像不带她进去,自己真的成了害死马汉的罪人,只能沉下脸来,道:“你小子,真的有几分三脚猫本事?”
“谁说三脚猫了?你们开封府不是有个御猫展昭,武功好得很。我的医术,就和他的武功一样好!”
这比喻不伦不类,王朝哭笑不得,道:“那要是治不好呢?”
沈晗做了个砍头的姿势,道:“就把我咔嚓了喔!”
这话近乎于无赖。如果真的解不了马汉的毒,开封府也不能将她奈何。但是王朝听她说得如此有把握,还真信了,道:“小子,那你随我入府,我告诉你,别给我玩花样,否则,我们可饶不了你!”
王朝领着她进入开封府,绕到后面一个大院子,进去之后,只见白雪中盛开几株傲雪红梅,暗香浮动,王朝带着她来到其中一间屋子,再看了看她,皱眉道:“小子,你到底行不行?”
沈晗懒得理他,直接走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