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煜,也叫辛平,这两个不同的名字、代表了我前后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
当我叫张煜时,我是定国公府的世子,是云州城无人不知的贵胄公子,当然这个“无人不知”、并不是什么好名声。
我爱去红袖满楼招的长乐街、寻花问柳,一掷千金、只为图今宵一乐;我也爱带着奴仆打手、走街串巷,看上谁家的清白小娘子、就直接掳回府中,视国法于无物;
我喜欢与至交好友、在马场驰骋竞跑,像张家先辈一样一展男儿雄风;我也喜欢在闹市纵马奔跑,以惊扰行人东逃西窜的狼狈样为乐,对满街死伤哀嚎、全然不顾。
我是春风十里、美人最爱的豪爽多情客,也是云州城内、声名狼藉的浪荡公子哥,我□□掳掠无恶不作,死在我手里的人命、数都数不过来,整个云州无人不知我的恶名,
但碍于我定国公府的权势,都是敢怒不敢言,只敢背地里用最恶毒的话、咒骂我恨不得我死,即便有胆子大的不怕死的、去官府告我,但那又怎样,照样奈何不了我!
我可是定国公府的世子,我的先辈是跟随□□爷、立下赫赫战功的开国功臣,画像至今高悬凌烟阁,配享天家香火,这些个升斗小民,蝼蚁蚍蜉,也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也想跟他斗。
他们也不想想,若没有他张家先祖抛头颅、洒热血,他们有今天的太平日子过?不就是睡下你家媳妇、打死个他家儿子,有什么大不了的!
这天下都是他张家先祖打下来的,睡一下、打死个人又怎么了?有本事让你们祖宗、当年也跟着起义造反呀,没本事还怨人,活该一辈子就是个被欺负的命!
当然这些个微不足道的小事、他自是不放在眼里,他白日依旧带着奴仆、满城作恶,夜里与好友入长乐街、寻花问柳,日子依旧过得肆意快活,他原以为他会这样过完一辈子,直到有一天他在兰麝馆遇到了一个人,然后他的人生、彻底改变。
他叫兰若,是兰麝馆的主事人。
兰麝馆在烟花柳巷的长乐街、最偏僻的尽头,却是云州城出了名的兔爷馆,这里的倌爷姿色才艺、远胜长乐街各个青楼的花魁娘子,去过这里的人、无不赞不绝口,
而兰若在兰麝馆众人中、其实是不算出挑的,若不是身为主事人、来接待他们这些贵客,他恐怕都不会注意到此人,可就是那不经意的一次初见,他们两人的命运、便纠缠在了一起。
他在云州城的名声有多臭,他自己比谁都清楚,谁家要是有个针扎的无名小人,那十有八九就是咒自己的,但是他不从不介意这些,世人大多都是有贼心、没贼胆的怂货,只会在背地里偷偷摸摸骂自己的,可当着自己的面,却是一个比一个殷情,那脸笑得比看见他/她亲爹还亲。
倒是这个兰若,两人第一次见面时,他就毫不掩饰对自己的厌恶,客气疏远得、就好像自己是一摊阿堵之物,恨不得离自己越远越好,却碍于自己的身份、又不得不强颜欢笑接待自己,这么纠结别扭,着实有趣,让他乏味无聊的日子、顿时添了一抹鲜艳的色彩。
自那以后,他成了兰麝馆的常客,每次去都指名道姓、要兰若陪酒作乐。
而这个兰若,入兰麝馆之前应是个读书人,性子有些清高,而且身为主事人,平日里根本不需要接客,第一次听见自己要他作陪时,他那眼神跟刀子似的、恨不得杀了自己。
可他是谁?他可是定国公府的世子,云州城里的土皇帝,就算是云州太守看见他、也得礼让三分,更何况他一小小的卖笑兔爷。他要他接客伺候自己、他就得应!最后,怕惹怒自己累及兰麝馆众人,兰若还是妥协了。
他并不爱男色,虽然云州受南朝影响、也盛行龙阳之风,但他身为将臣之后,自幼听先辈的英雄事迹长大,对此风甚是嗤之以鼻,那日去兰麝馆、也是因实在推不了好友的盛情邀请;
他之后一再去兰麝馆找兰若的麻烦,也纯粹是给自己找点乐子、打发下时间,每次看见兰若被他气得那怒得不行、却又不得不强忍着的憋屈脸色,他就开心得不行,一整天心情都甚好。
可这样的日子一久,他便渐渐有些不对,也不知从何时起,每当看见兰若站在馆外、笑脸对客人迎来送往时,他心里头竟然都会冒出一个奇怪的想法来——想着、要是他也能冲自己这样笑一笑,那该多好!
为此,他做尽荒唐事:
他知道兰若喜欢字画,于是便从四处拆巨资、买来古玩名画,每日像流水一样往兰麝馆送;
他知道兰若生辰将至,便请来全城最有名的戏曲班子、到兰麝馆为他庆贺生辰;
听说兰若今日多吃了一口樱桃糕,他便亲自跑遍全城、将所有的樱桃糕买来送给他吃,即便他为他争风吃醋、大打出手,沦为整个云州城的笑柄,甚至不惜将调戏他的客人、打得半死,他也甘之如饴。
他也不知自己这是怎么了,就像是得了魔怔一般,就是控制不住自己、想往他面前凑,犯贱似的、想讨他欢心。
只可惜,他做尽一切都没换来他感激一笑,兰若看向他的眼神永远是鄙夷、厌恶、恨意,他都不知道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让他这么恨自己。
为此,他心灰意冷、备受打击,他也把自己关在府中,一连几天不去兰麝馆找他,每日把自己喝得醉生梦死、想不起他,可当听见自己不在这几日,他与夏国质子宁致远打得火热时,他再也控制不了自己、带人杀去了兰麝馆,趁着酒劲与怒意,要了兰若的身子。
虽然后来才知道、这间兰麝馆是夏国质子宁致远开的,兰若与宁致远、也只是简单的主仆关系,可经过这么一件乌龙,他也算是彻底弄明白了自己的心意——他是喜欢上了兰若!
他堂堂定国公府世子……竟然喜欢上了一个倌爷!
他比谁都明白,这份感情有多么荒唐可笑、不容世俗,不过他不在乎,反正他的名声早臭得不值几个钱,世人爱笑便笑,至于家里,只要他娶个女人回来传宗接代,他爹是不会说什么的,所以最让他头痛的,还是兰若。
自从上次两人突破最后一层关系后,兰若便一直对他不理不睬,以前看见自己、还瞪自己几下,现在,简直拿自己当透明人,看见自己就跟没看见一样。
他也知道是自己不对,不该一气之下、强要了他的身子,他生自己的气也是应该,可他宁愿他打他骂他,也别这样冷着他、对他不理不睬,这简直比杀了他还难受。
无奈,他只好拿兰麝馆、和他的主子宁致远威胁他,毕竟一个他国质子在云州城开了一间、专门结交当地权贵的兔爷馆,这意图不言而喻,若上禀朝廷,必然会落个刺探朝政的杀头罪过。
果不其然,兰若听后,纠结犹豫了少许便妥协了,与自己“重归于好”。
之后,他过了他这辈子最美好的一段日子:
他住进了兰若的房间,白日他们同床共枕休息,就像这世间的寻常夫妻一样;夜里他在前馆做事,他便站在一旁角落保护着他,以免有胆大包天的登徒子、来骚扰他;若闭馆无事时,他们要么出城游玩,要么在房间里交欢缠绵一日,不负浮生。
其实他也知道、兰若并不喜欢自己,每次跟自己在一起时、都是极尽的敷衍,脸上的笑都是勉强,说的话都是客套,客气疏远得简直像一陌生人。
他虽不喜、但也不敢轻举妄动,生怕毁了两人好不容易得来的“重归于好”,可他又不知该怎么做、才能让兰若消气重新理他,无法,只好选择用最笨的办法——耐着性子受着。
他也是第一次发现、自己的脾气竟然这么好,这要搁以前,谁敢这么跟他甩脸色,他早把对方揍成猪头了,也就只有兰若,他才会这么有耐心。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七夕那日,兰麝馆闭馆休业一日,兰若突然主动提起、想去看今年的七夕娘子花落谁家,他自是受宠若惊,欣然同往。
他原以为兰若主动邀请自己游七夕,是终于决定接纳自己,可终究是他太过盲目乐观,当他们站在运河岸边、看着画舫上今年选出的七夕娘子时,他从兰若久久凝望不落的眼里、看出了一种叫爱慕的心绪——那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倾慕喜欢,就像他对兰若一样。
在那一刻,他心里突然生起了一股危机感,他的兰若温文儒雅、与船上那容貌绝伦的七夕娘子,甚是般配,而他却像个多余之人,格格不入。
可……这怎么行?他花了这么心思时间在兰若身上,他都未曾得到的东西,他怎能允许兰若就这么轻易、给了一个卖笑的烟花女子?
于是他花千金买下、那个连名字都不知道叫什么的七夕娘子,然后当着兰若的面、将他所爱慕的女子给强了,而后又当着那女子的面、要了他,将他心里还未来得及说出的倾慕喜欢、砸得粉碎,他就是要让他知道、他只能喜欢他一人,他只能是他的!
可惜他自己却不知道的是,那一夜是他张煜在人世间的最后一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