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奴家当家的真这么说?”林芷岚才不信呢,以她听到的传闻与自己的猜想,王子墨到了牢里命都可能搭进去,怎么现下成了享福的。
“王娘子,你有所不知,这牢城营里的犯人也是分三六九等的,你当家的既然有资格寄家书,信中所言必然属实,你就宽心吧。”算命先生微笑道,妇人家家的哪里懂那么多,这王小二账房里的本事在盐官县是出了名的,到了牢城营自然有用武之地。
林芷岚给了十个铜子,呆呆地回家了,一直忙到晚上,才有功夫拿出家书,一遍遍地细看,虽然她不太看得懂,但她可以猜,繁体字与简体字总有几分相似。就着昏黄的油灯,林芷岚想把每个字都记进心里。王子墨离开的这些日子,她全凭宝儿才撑得住,别看她白日里爽朗吆喝生意,每每到了夜晚都会想着王子墨,梦到的也是王子墨受刑不过客死异乡的画面。
回想与王子墨在一起的日子,林芷岚都会甜到想哭。王子墨待自己极好,平时什么事都不让自己做,王子墨总说自己做的饭不好吃,洗的衣服不干净,其实林芷岚知道,这是王子墨用着别扭的方式不让自己干活的借口。
这是个傻孩子,傻得让人情不自禁地喜欢上了,傻傻的笑容总能温暖人心,林芷岚何等庆幸自己穿越到宋朝,头一个碰上的是王子墨。
“宝儿,你爹她过得很好,这混蛋好着呢!”林芷岚搂着熟睡的宝儿,哭哭笑笑。
相伴的时间太短暂了,还没好好待她,她怎么就走了呢!
“咱们娘儿俩记着她做什么,她在那边吃香的喝辣的,滋润着呢!”林芷岚亲了亲宝儿胖嘟嘟的小脸,将家书珍重地放在枕头底下,与那些铜子放在一起。
得了好消息的林芷岚,算是从行尸走肉的状态里活了过来,第二日荣光焕发,把馄饨卖成了艺术品,食客们看着像蝴蝶般飞舞在饭桌间的林芷岚,很是疑惑。
“王娘子,什么事这么高兴?”米铺秦老板算是熟客,好奇地问道。
“是啊,王娘子,你莫不是寻到好人家了吧。”另有熟客打趣道。
“瞎说什么呢!奴家可是有夫君的人!”林芷岚拿抹布挥了挥,赶苍蝇似的,就是不开口解惑。
凭啥告诉你们啊,那可是王子墨寄给我的家书!
都是老客了,大伙儿说笑也不计较,偶尔有男子向林芷岚讨点嘴上便宜也是有的,不过林芷岚不是好欺负的人,占她便宜的她三日不理人家,来吃馄饨也不热情张罗。男人嘛,本性就有些贱,越是捧着,越是拿大,越是不理睬吧,还越是要往前凑。
那个被啐的食客,见林芷岚连个白眼都不给自己,只得讪讪低头吃馄饨,又让得周围的客人哄笑一阵。
突然,大伙儿的说笑声集体消失,王氏千里飘香馄饨摊上难得的鸦雀无声,林芷岚抬头看去,便发现一个衣着光鲜的年轻男子领着四个侍卫走过来。
“娘子,二十碗馄饨。”年轻男子选了一张能直视林芷岚的位子,身后的侍卫自觉坐在了另一张桌子上。
“大官人,您几位?”就五个人,点二十碗馄饨,林芷岚心里打起了鼓。
“娘子端来便是。”一个侍卫递给了林芷岚半两银子,而那个年轻男子则是色眯眯地看着她。
“哦,好。”
在年轻男子到来后,食客们似是约好了一般,集体离开,有些没吃完的也匆忙起身,本向这里来的客人见了年轻男子一伙人,立马调头逃走,活似躲瘟疫似的,只片刻功夫,摊子上就剩他们五个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 每天码字,更新,就很快乐。
这里有个地方说明一下,在宋代,大户人家的闺女被称呼为“小娘子”,青楼里的□□被称为“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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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