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死人了......”旅馆的老板娘拖着肥胖的身躯连滚带爬地下楼,她面色惨白没有一丝血色。
“天哪!快去叫警察!”福尔摩斯声音颤了一下,快速扶住老板娘,“快去!”
老板娘嘴唇动了动,睁开福尔摩斯的手跌跌撞撞地跑了出去。
等到老板娘的身影消失在门前,福尔摩斯脸上神色立马变得冷静,抿了一下嘴唇。
寄秋从角落里走了出来,想都没想先福尔摩斯一步跑上楼,上到三楼一眼就注意到走廊四处都是拖出来的血痕,三楼的一个房间房门大开,一个男人四肢伸展躺在地板上正对着房门。
“脖子上的动脉被割开了。”福尔摩斯俯下身观察着这具新鲜的尸体。
“先生,我们现在不太合适。”寄秋适当地提醒,虽然她也想凑上前检查一遍,但她没有忘记自己正在和这位大侦探一起逃亡。
“我知道,只是想确认一下他跟我们有没有关系。”福尔摩斯起身弹了弹膝盖处的灰尘,“绝对不是他的手笔,这里到处都是破绽,如果这里警察的水平跟苏格兰场水平相差不多的话,不出三天就会破案。”
“噢?”寄秋来了兴趣,跟着福尔摩斯走出旅馆。文绉绉的学者和胆小的仆从显然不适合住在这家旅馆了,两个人只有一个小行李箱,还是在路上买的,里面装满了二手市场买的书。
老板娘很快就带着一队警察来到旅馆,为首是一个身形高大,棕发蓝眼的年轻人,他朝身后的警察示意了一下,除了他之外的警察都走进旅馆。
“你们是从哪里来的?”警官板着脸问道。
“我们是从纽黑文来的,先生。”福尔摩斯出示了自己的证件,“这是我的仆从。”
“你们来布鲁塞尔做什么?”
“游学。”福尔摩斯一板一眼答道,神色带着一丝倨傲。
“除了他们两个和受害人之外,还有别的住客吗?”警官询问旁边的老板娘。
“没有了,先生。”老板娘精神舒缓了一点,“我敢保证,这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可怕的一幕。我像往常一样给史密斯先生送早餐.....他每天都预定了十点的早餐服务......”
“他在这里住了多久?”警官瞥了一眼旁边站着的福尔摩斯和寄秋。
“已经一个多月了。琼斯先生和他的仆从是昨天刚来的。”老板娘答道。
“史密斯是做什么的?”
“他是个画家,现在房间里应该还有他的画作,史密斯先生每天都背着画板出去写生。”
寄秋听着警官和老板娘的一问一答,大脑在飞速转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