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英知道小徒弟每次穿越都会有段日子无法与他们联系,也明白叶明菲更早适应这个她只能她自己完成的旅程才是最好的。如今有江流在一起,所处环境也算安全,便同意了。
就在江流回去处理丐帮内务的时候,叶明菲作为“外人”倒是不乐意去看。她要和江流去找失踪的师兄叶兰歌了。
不过离开前,叶明菲决定要和楚留香回船上和宋甜儿三人告别。她这次离开找到师兄之后,或许就会大唐了。毕竟是不同的两个世界,不是藏剑山庄到扬州那么简单。
叶明菲觉得很有必要亲自与对自己很好地宋甜儿道别。
反正江流要处理丐帮的事情,也会耽搁一段日子。
至于叶兰歌,江流和叶明菲加起来也打不过叶兰歌,自然不会担心叶兰歌的安全问题。
叶明菲和楚留香回到船上,却发现宋甜儿三人竟然不见了。
楚留香将苏蓉蓉托付给黑珍珠照顾,黑珍珠却劫走了苏蓉蓉三人。苏蓉蓉三人的失踪让楚留香很是失措,连忙下了船便要去找黑珍珠要人。
叶明菲想了想写了一封信让咕咕送给江流,骑上里飞沙就去追楚留香了。
那个黑珍珠江流也是见过的,武功一般。何况叶明菲是和楚留香同行,江流还是决定先处理好手上的事情,再去追叶明菲。
他已经将叶明菲加入队伍,随时可以追踪叶明菲的去向。
贫瘠的黄土高原上,这小镇已可算是富裕繁华的了,因为在附近百里以内,这里是唯一有清水的地方。镇子上居然也有几间砖屋,几间店铺,楚留香经历一段艰苦路途后,到这里已像是到了天堂。
他几乎是昼夜不停地赶着路,几乎已忘记了酒是什么滋味,睡觉,也好像是几天前的事了。在这里,没有风的晴天里,已可遥望及长城的城堞。
在这个镇子,楚留香遇到了多年未见的老朋友胡铁花。胡铁花请楚留香去喝酒,当然还要叙一叙久。
只是两人坐下还没多久,却听到了哒哒的脚步声。胡铁花一看,却是一个穿着黄色小裙子,衣饰华丽,背着两把大剑的小女孩。
胡铁花在这个镇子上呆了三年多,在这里何曾看过如此富贵的孩子。更莫说,这小孩子那一身衣饰只怕在京城也是难见。
那个小女孩却径自走到他们面前,跪坐在了其中一条凳子:“楚叔叔,你跑的这么快,也不等我一等。”
楚留香昼夜不停的赶路,叶明菲却是昼行夜休。她的里飞沙比楚留香的马脚程快了许多,就算晚上休息,也一样能够追上楚留香。只是连日赶路,叶明菲的小脸上也有了疲倦之色。
楚留香亦是惊讶不已,当日苏蓉蓉失踪,他失措之下嘱咐叶明菲自己去找江流,便直奔大沙漠而来。没想到叶明菲竟然能够追到这里。
楚留香明白自己这几日赶路有多急,对于叶明菲竟然追上自己不可谓不吃惊。他虽然知道叶明菲有一匹快马,却也不知道能够如此之快啊。
“明菲,你怎么追来了?”
“帮你找甜儿姐姐啊!”叶明菲转身道,“我去点菜!”
看着叶明菲像厨房跑去,胡铁花整个人都呆住了:“老臭虫,你什么时候有了这么大一个女儿?”
楚留香苦笑道:“我要是有这么一个女儿,就不得了了。也不知道什么人家能够养出这样一个小孩子。”
楚留香不想多言,胡铁花也就不过问了:“刚才她说的甜儿姐姐,可是甜儿那丫头?怎么,甜儿不见了吗?”
楚留香正色道:“蓉蓉,红xiu和甜儿被沙漠之王札木合的儿子黑珍珠劫走了!”
胡铁花听了义愤填膺,便决定于楚留香一起去大沙漠。
沙漠一向是令人恐惧的地方,所以吃饭的时候,楚留香竭力想要打消叶明菲随行的念头。
“你们不是说沙漠很容易迷路吗?只要我去过的地方,都会有地图,带上我,你们就不怕在沙漠迷路回不来了。”叶明菲拍了拍小胸脯,“况且,叫花子说等他办完丐帮的事情,就回来找我的。反正,我们要去找师兄也没有目的地,就和你们一起去找甜儿姐姐么。”
“叫花子是谁?”胡铁花道,“难道是丐帮的弟子?”
“是明菲的朋友叫江流。江兄也是为妙人,老酒鬼见了,定然会想与他交朋友的。”
“你叫老酒鬼,肯定很喜欢喝酒对不对?叫花子也喜欢喝酒,难怪你们要做朋友。”叶明菲摇了摇头,“我师父说,喝酒乃是闲趣,不好沉溺的。”
胡铁花和楚留香对视了一眼,颇为无奈。
作者有话要说: 无花临死前(假死)说道:“无论我做错了什么事,我总是高贵的人,比世上大多数人都要高贵得多!楚留香,这点你承认么?”
原著中,楚留香本来是要将无花交给追查杀死南宫灵的凶手(南宫灵死时,丐帮的人还不知道任慈是他所杀,肯定要追凶为他报仇的。)的秃鹰(白衣神耳英万里)处置的。
英万里虽然是个路人一样的配角,但是撇去无花的个人魅力。要是人一定要分贵贱,英万里一定比无花高贵。
英万里在后面的蝙蝠传奇出现,他不仅是个神捕,还是个极度有责任心的神捕。
为了追捕大盗勾子长到了蝙蝠岛,临死都捉着勾子长不肯放手,可谓尽职到了极点。武侠小说中出现的捕快,除了以捕快为主角的四大名捕,说道官差大多是负面的,比如金九龄。但是,英万里作为边缘化的配角,却当真是位神捕。
不要问我为什么无花没死,因为主角她是个小萝莉。楚留香又不杀人,所以无花就活着吧。我一直觉得惩罚一个人最好的办法不是一刀杀了他。
要不是现在坐牢还讲究人性化,而是和我们看的古牢房一样凄惨。我觉得我们就会提倡废除死刑,让他么那些人渣牢底坐穿。每天关小黑屋,吃霉米饭。